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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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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小词典     
《云南人大》2007,(5):18-18
“物” 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 “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  相似文献   

2.
地役权制度在整个物权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但作为我国物权法上的新制度,以不动产解释地役权,导致了人们对其理解的歧义。我们认为无论从历史、现实的多维视角,还是从法律概念的自身的逻辑解释以及《物权法》的整体,地役权的适用范围只能是土地。在我国土地为国家所有的情况,要想发挥地役权的作用,就应当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经验,适当放宽土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边界,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物尽其用。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确实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动产权利登记主义,也给现行公用物制度下与一般公不动产相邻的私不动产权益保障带来了挑战,尤其在公用物制度推行"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改革的大趋势下,私不动产权利是一种"剩余物权",权利人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权利和实际能够享有的权利之间会发生名实不符。为使私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平等、充分保障,就应当修订现行相关行政公物法,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已经特定化的国有土地、自然资源物权纳入不动产权利登记,扩大对公用物制度中私权的司法救济范围。  相似文献   

4.
依物权平等保护主张者的原意,物权平等保护就是对不同主体的物权实行无差别保护,由此,该原则的内涵应当是对所有物权的保护,不仅在法律适用上而且在立法规范都是平等的。但是,物权法草案推不出这样的物权平等保护,而且,草案对私人物权的保护似有偏向。一般地主张物权平等保护不仅依现行宪法,存在问题,没有充分的法理支撑,与一些现行规则也有矛盾,而且不存在充分的社会客观依据。无疑,无论是谁的物权都应当依法保护,但将物权平等保护强加于物权法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5.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具有决定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和全局的意义,以致近年来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和探讨的一个热点和重点。产权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制度,即依法对一定财产的独立支配制度,属于民法物权制度的范畴。因此,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直接关系到我国民法物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制定我国物权法以至民法典的一个根本性举措。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性质未予认定,学界则有不同观点:或认为是私法性质,或认为是公法性质。以系统的方法来观察,登记行为实际上是由不同阶段、不同要素共同组成的整体,不同阶段和要素的性质并不相同,因此,登记是公私法双重性质的复杂混合。全面、正确认识登记行为的双重性,有利于划分不同的公私法责任并改进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7.
刘新国 《湖湘论坛》2006,19(6):51-53
意在规范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草案第九条在制度选择、规则设计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均存在缺漏。通过比较分析,我国立法采纳意思主义在理论逻辑、价值理念以及制度基础上均可证成,并可以据此设计相应立法条文。  相似文献   

8.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玉梅 《求索》2008,(12):148-150
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是物权法中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未来不动产登记法中应该明晰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分析了不动产物权登记性质,并对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立法例模式进行比较,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和登记价值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沈爱玲 《前沿》2010,(20):18-20
物上请求权包括基于所有权及其他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它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隶属于请求权这一上位概念。《物权法》确立了物权确认请求权、基于物权行使的物上请求权、对毁损物或损害物权的侵权请求权等物权性与债权性救济措施对物权进行保护。物上请求权应属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孔羡芬 《前沿》2013,(8):74-76
德国建立了完善的不动产担保物权制度,而我国只是在某些例外情形承认所有人不动产担保物权。所有人不动产担保物权具有独立性和顺序固定的特征,有利于防止不当得利、节约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适应了当代经济生活中促进融资的需求。鉴于所有人不动产担保物权的制度优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有必要突破担保物权的附随性原则和顺序升进原则,引进德国的所有人不动产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编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围绕物尽其用这一目标,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对居住权、土地经营权、担保物权等备受关注的物权法律制度加以增添和修正,更好地保护人民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2.
传统物权法将土地这一生态物视为公共物品任意使用,大量掠夺式开发使土地生态不断恶化。牛念物权的理念为解决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当下只有从权属制度、规划制度和征地制度等方面强化物权相关规定,方能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13.
周后春 《求索》2010,(8):180-181,136
涉外物权法律适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法律选择规则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随着物权客体的变化,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也会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中国国际私法应适用这一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4.
王霞 《人民论坛》2012,(14):75-77
文章指出,中国当前的土地登记制度具有与上位法冲突、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冲突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弊端。通过分析《土地登记办法》和《物权法》中关于土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出应从增设登记类型、细化登记原则、增强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扩大不予登记情形的范围等方面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动产能否设置用益物权一直是学界争论的议题。这主要因为我国物权体系学习大陆法系,而东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对动产用益物权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立法态度,东亚国家普遍不予设置。这也是我国持废弃观点学者的一大理由。我国2007年《物权法》第117条承认了动产的客体地位,但并未确立完善的动产用益物权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物利用需求的深化,市场主体开始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动产用益物权的原理来解决资源紧缺和交易安全的问题。确立完善的动产用益物权制度的条件日渐成熟。  相似文献   

16.
目前“物上请求权”作为对物权的救济方法成为盛行学术界的学说和很多国家立法的选择。笔者对这一方法提出了质疑,论述了它不宜为我国的物权立法采纳的理由,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对建构我国的物权救济模式的粗略构想。  相似文献   

17.
张康林 《理论月刊》2006,(12):115-117
传统民法将物权的客体限定于有体物,而近现代物权法则把物权客体范围扩展至一定的自然力、金钱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财产权,这并没有违背物权客体实体物质性的特性,而是对传统物权客体的修正与发展。至于在知识产品上设立的权利质权,把知识产品也归属于物权客体的范畴,则是为了体系的需要而对物权客体范围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8.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3月16日  相似文献   

19.
解非 《淮海论坛》2011,(2):28-29
随着近几年来我县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征收总量、被安置农业人口数量较大,如2005年经省政府审批征收、农用地转用共计3527亩,安置农业人口3427人;2006年经省政府审批征收、农用地转用1671.2亩,安置农业人口1059人。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工作。在征收土地工作中,  相似文献   

20.
周猛 《湖湘论坛》2014,(1):64-67,86
现有土地制度缺陷是阻碍土地流转的根本因素,土地流转遇到了来自土地所有权上的瓶颈。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重心应该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转移到所有权制度上,应该以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为指导,在土地公有制下,设立“土地两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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