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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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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是立案后,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全程录象。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其心理复杂,压力较大,无论犯罪嫌疑人如何交待,都应录象。嫌疑人坦白自首,老实交待犯罪事实,录象资料会对揭露、控诉犯罪起到强有力的证明作用。这样,既可以避免嫌疑人日后翻供,同时还可以对其自首情节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如果嫌疑人拒不认罪,狡辩抵赖或是沉默不语,又为以后运用证据揭露犯罪打下基础,从而作为认定嫌疑人态度不好的证据。通过录象资料,还可以反映嫌疑人的神情变化,为今后制定侦查、讯问方案,突破口供,提供便利条件和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2.
第一、立案后,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全程录象。对老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嫌疑人,录象会对揭露、控诉犯罪起到强有力的证明作用。既可以避免嫌疑人日后翻供,还可以对其自首情节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如果嫌疑人拒不认罪,又为以后运用证据揭露犯罪打  相似文献   

3.
马清泉 《内蒙古检察》2004,(4):35-35,25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主要证据,也是法院据以定罪量刑的依据。侦查机关也非常重视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取得,在移送审查的案件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详细证据材料(也有犯罪嫌疑人不供诉的情况),这里只探讨犯罪嫌疑人供诉的情况。目前,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办案程序中有一个环节,即讯问犯罪嫌疑人,让其供述犯罪经过,然后予以全部记录,  相似文献   

4.
司法会计鉴定所承担的任务对作案人的确认从财务账项中,查证案件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还是其他人所为,从而达到惩罚真正罪犯的目的。对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事实及实施手段的确认查证犯罪事实,及犯罪是通过什么手段来实现的,有利于对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同时,通过对其手段的确认还可以查清犯罪人的犯罪次数和具体情节,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供充分、权威的证据。  相似文献   

5.
策略之一:全面细致地收集固定证据,从证据上预防翻供。 1.全面收集证明犯罪的实体证据。具体做法主要有:一是三管齐下固定首次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审讯突破后,立即由书记员做一份尽可能详细的供述笔录,同时做好录音录像,再让嫌疑人自己写一份和供述吻合的亲笔供词;二是严格规定供述笔录的内容和  相似文献   

6.
将前科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既是我国刑法学界的主张,也是我国司法实务界的惯常做法。支撑将前科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的基本观念是,前科增大了再犯可能性和初犯可能性。然而,将前科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既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又使得量刑活动建立在假设和司法拟制之上,并且不符合量刑基准和量刑思考方式,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立法不协调。必须将前科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类型化与法定化,将与本次犯罪属于同一类(种)犯罪的前科作为本次犯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并在刑法分则中予以规定,以此弥补累犯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7.
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其本身并无重大法律意义.然而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翻证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本文拟深入分析受贿案件翻供的类型、翻供的原因,通过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分配上建立新的规则、制度,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探讨受贿案件嫌疑人翻供问题.  相似文献   

8.
陈克 《天津检察》2008,(6):40-41
众所周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典型的举证倒置的罪名,即由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财产来源的合法性予以举证说明,不能说明,则对其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明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主观不愿:二是客观不能。问题就容易出现在客观不能之中,因为客观不能有的是客观事实不能,有的是法律证据不能。所谓客观事实不能,就是指嫌疑人巨额财产就是存有非法性,因种种原因不能说。  相似文献   

9.
只有对不可补正的瑕疵证据才能以合理解释方式进行证据能力的修复,无证据能力的证据不得进行补正或合理解释。对瑕疵证据进行合理解释主要是要解释瑕疵形成的原因及瑕疵并未导致虚假证据。从根本上看,合理解释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证明采纳瑕疵证据的正当性的过程,因此,"合理"的标准问题也即这个证明过程的证明标准问题。对于不影响证据真实性的瑕疵,控方的解释及证明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而对于可能影响证据真实性的瑕疵,则应当达到更高档次的证明标准,但无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相似文献   

10.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当前刑事司法的基本指导政策,旨在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出发,运用刑事法律体系,并考虑社会综合效果,达到刑罚适用的总体衡平。在走私犯罪侦查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在立案时进行合理分流,以非犯罪化处理临界案件;侦查时延伸至犯罪前后相关情节,作为量刑的重要证据,并注重保障嫌疑人的权利;终结时着重考虑有利于嫌疑人的情节,确认自首与立功,衔接检察机关公诉。  相似文献   

11.
关联前科指纹查询建立高危人群信息系统的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如何快速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前科资料,为依法打击犯罪提供准确依据,是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笔者的实践看,开发通过违法犯罪前科指纹查寻,建立全警适用的高危人群信息系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侦查实行“程序性侦查发动配合强制侦查的授权原则”,立案与确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程序意义。只有在发现能够证明原判“确有错误”,从而“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时,才能将受无罪宣告者再次确定为嫌疑人。而从现有情况判断,念斌被再度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缺乏达到法律要求的新证据。因此对其再度立案缺乏法律依据,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冲击裁判既判力和审判权威。立案机关应当及时纠正,检察机关亦应实施法律监督。由此案反思,应当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立案及确定犯罪嫌疑人程序;完善既判力法则,有条件地确认“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还应当完善司法监督和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3.
命案中的证据收集瑕疵表现为重嫌疑人有罪供述,轻物证、书证;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辩解;勘查现场不及时、不细致;非法取证等。证据固定瑕疵表现为靠重复讯问固定证据;不善于运用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物证检验不及时;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明。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瑕疵表现为轻信鉴定结论等科技证据;忽略物证证明的间接性;依赖口供又不会运用口供;不能正确对待嫌疑人的辩解;不能正确认识证据数量和证明力的关系;不善于排除证据矛盾。造成这些瑕疪的原因在于不能准确把握"命案必破"的内涵;办案思维方法不正确;不会把握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等。建议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人权意识;强化证据意识;正确运用有罪口供;建立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日益加大,毒品犯罪证据中,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区分罪与非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证据的审查上,要区分犯罪嫌疑人是否如实供述,查获毒品的地方是否有悖常理等情况,同一待证事实对证据有不同的要求,要求我们积极把握证据之间的客观联系,从而得出确实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狭义的瑕疵证据是指具备了客观性、关联性但在合法性要件方面存在瑕疵的证据。在审查起诉实践中,瑕疵证据在物证、书证、犯罪嫌疑人供述、辨认笔录、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方面均有所体现。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并要求侦查机关对瑕疵证据作出补强是检察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6.
前科对量刑(死刑适用)的影响,无论是趋重调节还是趋轻调节,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谴责性理论”“危害性理论”和“同情克减理论”共同为前科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完整诠释框架。前科在域外死刑裁量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践中的惯性思维是将前科作为强化死刑适用的依据,而其限制、弱化死刑适用的积极功效却未被发掘。“无前科”属于前科情节的范畴,应高度重视其限制死刑适用的价值。在有前科的情况下,需综合衡量当下犯罪以及前科的实际情况,进行双重规范判断,根据是同种前科还是异种前科、故意前科还是过失前科、重罪前科还轻罪前科、前科是否经过一定期限、前科是否消灭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7.
证据是司法机关推定刑事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直接依据,也是依法为其量刑的重要参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样式、证据采集、证据采信等分别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体系。这套证据制度体系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整合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相似文献   

18.
在量刑程序改革的背景下,对量刑证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以证据为核心进行量刑裁判是量刑公正性和合理性的有效保障。量刑证据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能力规则等层面均表现出不同于定罪证据的特质。在死刑案件中,对量刑证据规则的设定以及量刑证据的判断和运用应该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19.
李雪妮 《法制与社会》2014,(11):121+132-121,132
渎职侵权犯罪基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导致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时,收集、固定证据存在较大困难,而新刑诉法修正案的出台,明确了渎职侵权犯罪有罪证据的举证责任,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何收集证据,如何杜绝非法证据、避免瑕疵证据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摆在反渎职侵权工作面前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20.
姜先华  李军 《刑事技术》2004,(Z1):27-29
随着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应用效果日益显著,其重要的证据作用已经得到广大司法机关的一致认可,成为当前打击犯罪,尤其是流串犯罪和重复犯罪的一项有力手段.但目前有关采集物证和犯罪嫌疑人或前科犯罪人员样品进行DNA检验、入库存储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造成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法律依据,成为影响DNA技术应用,尤其是DNA数据库建设和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制定一部有关DNA检验和DNA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法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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