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6 毫秒
1.
移民之窗     
《侨园》2007,(2)
美非法移民有望合法化美国众院版全面性移民改革法案3月22日出炉,根据此版本,只要在2006年6月6日以前抵美的非法移民,都有机会申请合法身份,这等于是让目前在美国境内所有1200万非法移民都有就地合法化的机会,也是到目前为止,对非法移民合法化条件最宽松的法案。以下是该法案的重点:法案将允许2006年6月6日当天及之前赴美,有工作的非法移民合法化。符合资格的有工作非法移民在盖指纹、缴2000美元罚款及补缴欠税后,通过背景调查,即可取得一张身份证明卡,持卡可以考驾照、工作、出国及再入境。非法移民家庭须户主于6年之内出境再合法入境,才能申请绿卡。单亲家长、军眷、65岁以上长者、21岁以下未成年者、残障人士等可以不必出境。出境可以只到墨西哥等地购物,不必回到母国。  相似文献   

2.
《侨园》2003,(6)
美国有关第三国签证的相关细节规定日前正式生效,华裔移民律师梁勇表示,过去转换身份到第三国申请签证的做法,现在行不通了,申请人要有即使持有有效的Ⅰ-94卡仍无法返美的心理准备。梁勇指出,所谓的第三国签证,是外籍人士可以到美国在其它国家的领事馆去申请非移民签证。过去常有的情形是有些人在美国转换身份后,未到原居地去申请签证,  相似文献   

3.
移民信息     
《侨园》2006,(6)
持美国H-2B签证者再度申请续签不受年度配额限制美国国会日前表示允许过去曾持H-2B签证来美者的重新申请案,不受年度配额限制。H-2B临时性外籍工人签证,是发给外国技术和非技术工人。工作是临时性或季节性的,主要用于林业、渔业、农场、健保、建筑、林园修造、制造、食品加工和旅馆服务行业。由于总是供不应求,因此名额一直不够。国会经过多次辩论,此条款并已包含于参院院会今年通过的全面移民改革法中,但是众议院不愿与参院协商移民案,结果此条文最后是附加于国防部授权拨款法案中过关的,不过只有一年效期,是纾解业界困境的暂时措施。此…  相似文献   

4.
《侨园》2009,(2):71
一系列针对希腊移民法案的再次修改获得了希腊内政部长的认可和签署,这一系列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移民延续身份所需资料.……  相似文献   

5.
签证移民     
《侨园》2011,(12):36-41
美国公民如何申请父母移民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  相似文献   

6.
子仪 《侨园》2009,(11)
职业移民主申请人在递交1-485申请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跟随主申请人同时递交,全家一起获得绿卡.不过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移民主申请人已经递交了1-485申请,甚至已经获得绿卡了.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后才递交1-485,但他们也可以与主申请人一样顺利获得绿卡.这种申请就称为职业移民直系亲属绿卡跟进申请.  相似文献   

7.
光辉 《侨园》2012,(4):44
奥地利政府2011年7月推出的"红白红"移民身份卡,截止到目前已有超1000人申请,"红白红"移民身份卡是基于积分评估审核体系将非欧盟国家移民申请者的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能力、收入和年龄等因素分值化,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即可申请获得在奥地利的移民居留资  相似文献   

8.
亚来 《侨园》2015,(Z1):57
一般来说,留学加拿大有两种移民途经可供选择。学生家长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1.在加拿大本科、硕士毕业以后申请留学移民适应人群: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间:毕业以后有一到两年的工作经历(在国外、国内均可以。优势:拥有加拿大移民身份的学生比一般留学生更易获得北美乃至全球跨国公司的青睐。能够在当地享受各种高福利,去美国发展也很容易。  相似文献   

9.
韩槿 《侨园》2014,(12):54-54
加拿大是全球主要移民国家之一,每年都吸引数十万人透过各种移民类别申请,但同时也有很多人被拒,移民梦碎。移民律师柯韩表示,移民申请遭拒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下列七种:一、陈述不实尽管"陈述不实"乍看之下好像是申请人故意隐瞒或伪造某些数据,但有时可能只是申请人看错表格上问题、遗漏表格内数据项或是填表时误解说明所致,这些都是可预防的错误。如果被认定为"陈述不实",不仅申请案遭拒,可能被判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魁省移民则为5年)。  相似文献   

10.
移民之窗     
《侨园》2006,(5)
美职业移民I-140加急业务第三优先每类都可使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从9月25日起接收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中所有类别的I-140加急业务。也就是说,职业移民第三类的杰出人才EB1、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EB2,也可以透过加急业务从速申请I-140。想申请职业移民第三类别I-140加急业务的雇主,需要在正常费用外多付1000美元,移民局则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就I-140表申请做出答复。这是移民当局近来第二次开放职业移民I-140申请的快速办理业务。8月末,该局允许职业移民第三类别的EB3和非特别技术工人办理加急业务。这次,加急业务延伸到EB1和EB2申请人。纽约移民律师李亚伦表示,最可能从新规定中受益的人,应该是那些H1B签证已经临近过期的人,因为有很多人持H1B签证工作6年,才刚刚开始申请I-140,如果申请加急,则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受理,不至于在H1B即将过期、而申请I-140又漫无头绪的空档期使身份“变黑”。  相似文献   

11.
宝庆 《侨园》2012,(1):33
美国国会众院院会日前通过一项吸引高学历移民的法案,取消职业移民的国家配额上限;并将亲属移民的国家配额上限,由全体人数的7%增至15%。参院重量级参议员舒默表示,他将尽快在参院提出此案。此努力显示美国正设法留住高学历高科技人才。这项"高技术移民公平法案",是印度及中国人士游说的成果。这两个国家也受惠最大。该案将在2015年完全  相似文献   

12.
《侨园》2016,(12)
正对于移民,大家也许频繁地听到"绿卡"和"永居"这两个词,但刚接触的人总是分不清这两者和"国籍"的关系,总以为拿到了绿卡就成了该国的公民,但其实并非如此。"绿卡"一词的来源,是由于美国给永久居留者发放的证件是绿色的,故中国人习惯将居留权称为"绿卡"。但永久居民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能申请该国的公民资格,即获得该国的国籍。近年来,还有些国家推出了便捷的移民项目,先发放一张临时居留身份,再通过其所限制的条件申请永居或国籍。那么,移民后的这些临时居留身份、"绿卡"和"永居  相似文献   

13.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最近重申,曾经寻求永久居留本国及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签证申请人,不会因此遭到拒发签证.有移民律师表示,移民部此举是为了吸引留学生和技术外劳,不必担心被指有移民倾向,而令签证申请遭拒.  相似文献   

14.
即使美国太环境景气差,追寻美国梦的人还是大有人 在,申请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的民众,等待排期将长达9年,因此移民律师预测接下来的移民趋势,投资移民将大行其道.  相似文献   

15.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近日公布对职业移民申请案件的最新措施:若I-485绿卡申请是在职业移民类别I-140加快处理服务批准前递交,则一旦I-140被拒绝,I-485也将立刻被拒,移民局不会循往例等待当事人在30天内提交"重新考虑"或上诉申请.  相似文献   

16.
高高 《侨园》2007,(5):40
夫妻、同居配偶以及22岁以下子女团聚移民申请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可以申请配偶和子女到加拿大团聚。如果配偶和孩子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则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永久居留;如果配偶和孩子在海外原居地,则需循海外申请的方式申请移民签  相似文献   

17.
小暖 《侨园》2012,(10):37-38
美国亲属移民是专门针对美国公民亲属的一项移民政策,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年度限额的制约。本期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相似文献   

18.
以上海为例,发现青年白领移民的中产身份认同极低,收入水平成首要判断标准;中高级的管理级别和技术职称及拥有自有住房能显著增加青年白领移民的中产身份认同,个人收入也能显著提升中产身份认同;食品安全和政府信任能显著增加青年白领移民的中产身份认同;居住质量和奢侈品消费能显著增加青年白领移民的中产身份认同;教育程度越高的青年白领移民越不愿意认同其中产身份,而愿意为子女花费越多的青年白领移民,其认同程度反而越高。研究表明,中产身份的主体构建更多是源于社会想象而非现实社会群体的等级序列;他们的中产身份构建更多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地位上,而非生活方式上。  相似文献   

19.
《侨园》2018,(12)
正明年2月起,12岁以下的外籍孩童申请新加坡长期居留证时,必须事先提交注射过白喉及麻疹疫苗相关证件。卫生部当地时间近日发布文告说,疫苗能有效保护人们患上传染病,这对较容易患上相关疾病的儿童尤其重要。一个拥有高疫苗注射率的人口也能形成有效的"免疫群体",让年纪过小或因特定身体状况,无法接受疫苗注射的群众受到保护。近年  相似文献   

20.
美国联邦众议院日前通过新移民法,对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加重惩罚,逾期居留美国的非法移民将以联邦刑事罪惩处,但对是否遣返1100万非法移民并未作出决定。对此,部分华裔移民律师认为,参院如通过此法案,华人受影响最大的是惩罚雇主条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