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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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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苇  贺海燕 《河北法学》2021,39(1):15-39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根据加强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倡导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尊重婚姻家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重夫妻婚姻家庭地位的平等、注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贯彻、注意保护婚姻家庭弱者的权益等立法理念,新增或修改补充了24项制度或规则,主要包括:在"一般规定"章中,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增设婚姻家庭文明建设的倡导性规定,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界定亲属的种类、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在"结婚"章中,减少禁止结婚和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修改补充可撤销婚姻制度,新增重大疾病的如实告知义务、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家庭关系"章中,新增夫妻家事代理权及其限制规则、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婚内析产规则、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之诉规则;在"离婚"章中,新增离婚冷静期、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补充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规则、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修改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增加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的兜底条款;在"收养"章中,放宽被收养人的年龄和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修改收养人的条件,增加收养评估规则等。  相似文献   

2.
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最具伦理属性、民族特性和人文主义精神,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密切相关。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婚姻家庭编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保持其相对独立的身份法特点。制定婚姻家庭编既是编纂民法典的需要,也是回应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需要。婚姻家庭编立法应当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基本原则在婚姻家庭编中的作用以及当代国际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重构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应当考虑非婚同居关系在社会中逐渐被公众接受并成为一种生活模式的现实,对非婚同居关系作出原则性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应当认真对待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轻率离婚屡见不鲜、离婚救济制度适用受限的问题,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为防止轻率离婚,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理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
耿洁 《法制与社会》2012,(22):247+255
当前因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为数不少.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我国立法对配偶权保护的欠缺;通过对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的再认识论证确立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问题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实意义并对解决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问题题出几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4.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新《婚姻法》较之修改前,其精神和原则可行且合理,更适应我国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要求。在新《婚姻法》的适用中,正确理解其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对司法实践尤为重要。本文拟就离婚法律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5.
本文就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婚姻家庭基本立法体系、婚约、结婚、离婚制度及夫妻关系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以便对中国现行的婚姻家庭立法有更全、更新、更高、更好的了解和掌握。从而,试推动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科学化进程。  相似文献   

6.
文章就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基本立法体系及婚约、结婚、离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试对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新婚姻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是稳定的,社会主义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但是,当前社会上以及司法界,对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问题的规定,认识不甚一致,贯彻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相似文献   

8.
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国婚姻家庭法六十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回顾我国婚姻家庭法六十年的历程,可见其立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和目的就是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体现了我国民众对建立平等和睦婚姻家庭关系的追求,也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展望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未来,我国未来的婚姻家庭立法包括<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定都应当继续进一步凸显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新增的“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是对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的“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条款的具体落实。国家应当为保护婚姻家庭提供各项制度性保障,同时保障个人在家庭中的自由和平等。“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可以发挥宪法导向性解释与合法性审查的功能,其表达的婚姻家庭共同体主义的价值理念,有助于矫正极端个人主义和过度理性化的弊端。在内部关系上,婚姻自由受国家保护,立法应当尽可能地减少结婚的障碍,遵循结婚障碍谦抑原则;对登记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边界进行目的性限缩。在外部关系上,在第三人侵扰他人婚姻关系时,可以参照适用人格权的保护规范,但是以过错方配偶与第三人具有重大过错为条件。为兼顾婚姻家庭保护与债权人的利益,夫或妻一方负债而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举债方及其配偶的婚后财产均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方配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相似文献   

10.
太玉兰 《法制与社会》2012,(9):23-25,42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婚姻家庭的共有财产则是婚姻生活的重要基础.如何在夫妻离婚时正确分割房屋资产,不仅与关系到离婚当事人的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入手,列举了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几种离婚房产分割形式,分析了司法机关如何针对不同形式房产确定房屋最终产权.  相似文献   

11.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变革与局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金才 《行政与法》2010,(3):106-109
我国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需要,修改并发展了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构建了多元化的夫妻财产制度体系,建立了离婚救济制度,强化了对妇女权益、无过错配偶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形成了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雏形。但新《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效力等规定不够明确,现行离婚救济制度未达到预期的调整效果,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体现不够充分,家庭暴力的调查、预防与救助机制以及家事纠纷调解制度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婚姻家庭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千百年来生活沉淀的一种模式,最具代表本民族的特色,因而我们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时,更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植根于我们民族的土壤,吸收传统文化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精华部分。在本文介绍了儒家思想对古代中国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学说,通过对它的学习,以期能找出对形成我国当代家庭伦理观念的有益部分。  相似文献   

13.
<正> 婚姻家庭关系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正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变化,这种情况也反映在婚姻家庭立法上。尤其是,对离婚法作了重要的修订。近十年来,在英国(1969年)、法国(1975年)、西德(1976年)、意大利(1970年)、瑞典(1973年)、挪成(1969年)、美国(1970年)、澳大利亚(1975年)、以及其它一些国家,先后通过了离婚法。立法上的改革,反映出离婚已成了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同时也反映出,资产阶级婚姻法传统的规范落后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状况。在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离婚的数目一直在增长。  相似文献   

14.
秦奥蕾 《法学评论》2021,39(6):130-140
宪法第49条明确规定了"婚姻受国家的保护"和"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对婚姻的基本立场是保护性的.婚姻保护立宪目的证立所展现的逻辑性表明其兼有制度保护与权利保护面向,包括:保护婚姻与家庭同构传统及在同构秩序中婚姻承担的生育与经济功能;对女性给予特别保护来实现婚姻家庭结构中的性别平等;保护以爱情作为婚姻结合或婚姻解除关键要素的婚姻自由.上述立宪目的构成了婚姻立法应该尊重的基本宪法价值.离婚冷静期设置意在维护婚姻家庭结构稳定性,具有正当性.但不加区分的绝对性的离婚限制忽略了婚姻宪法保护内涵的多元价值构造,且未能考察这一限制造成的对特定相关人的可能损失,未采取分类化立法.应该考虑建立离婚冷静期设置的例外情形,通过更周密的规范设计保障婚姻自由以及透过婚姻自由的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15.
我国婚姻家庭法"入典"已成定局。"入典"后的婚姻家庭编应实现社会化,即授权"两委会"等社会权力主体广泛介入婚姻家庭领域,并对据此产生的法律关系予以系统调整。婚姻家庭编社会化的价值在于: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协调相容,更好保护家庭弱者权益;解决民法"非伦理性"不当入侵婚姻家庭法导致的身份法规则财产法化问题;在婚姻家庭编领域保持家庭"自治"与"他治"有机平衡。婚姻家庭编社会化应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前者包括明确社会化的价值目标以及限度。后者则为具体制度设计,其主要内容为:以介入主体多元化为基础,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首要介入主体并合理确定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介入主体享有良好家风教育、家庭矛盾化解、家事纠纷调处、家事事件处置以及义务履行支持等职权。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总则应增加相应条文对上述内容予以体系化规定。  相似文献   

16.
我国婚姻法修改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改婚姻法为婚姻家庭法众所周知,法律的名称应当与其调整对象相符。我国于1950年和1980年颁布了两部婚姻法。1950年的婚姻法共8章27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等;而1980年婚姻法又规定了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更加扩大了调整家庭的关系的内容。从法典的内容看,它们不仅调整婚姻关系,而且又调整家庭关系,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但我国婚姻法的名称却并未包括该法所调整的全部法律关系,显然名实不符。以婚姻法命名,使…  相似文献   

17.
祝兴栋 《法庭内外》2009,(11):30-33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历来夫妻双方的问题除非触犯刑律,法律才予以调整,对于夫妻双方的民事纠纷,法院一般并不受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理念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男女双方的经济独立性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婚姻双方越来越重视个体的感受和独立性,由此导致婚姻家庭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脆弱,越来越多的婚内纠纷求助于司法机关。而对于婚姻内纠纷问题,我国一直存在这样一种误区,即认为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能真正实现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确认,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律过于关注结婚和离婚两个环节,对婚姻的这一动态过程缺乏有效的调整,同时对夫妻间的个体权利的规范和保护比较欠缺,造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某些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或者落实。本文现就当前多发的婚内纠纷进行一一梳理,望读者朋友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当今实行无过错离婚制度下,为保障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权利救济。新《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在婚姻立法方面的一大突破。但是出于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这次新《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定义比较原则、粗疏,没有对许多具体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解答,以至于引起了对该制度的较大争议。对此,应该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虽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规定因过于片面、原则、概括不具有可操作性,跟外国法律比起来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效应,从而出现留守儿童这样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应该总结经验,吸取外国法制的精华,加强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家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20.
黄绪清 《律师世界》2001,(10):36-38
修改后的“婚姻法”以下称“新婚姻法”在总结1980年婚姻法实施20年来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婚姻家庭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客观情况,在结婚、离婚的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暴力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对198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补充,使我国的婚姻法更切合实际,具有操作性和中国特色。本文就我国新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以求教于同仁。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修改前后的异同婚姻是男女两性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形式。婚姻关系一旦成立,随之派生出夫妻人身、财产、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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