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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6,(5):34-35
文化部2006年11月发布了新修订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计五章五十二条。修订办法的具体指导思想是调整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减少对音像企业的直接管理和对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放宽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市场准入标准,并简化审批程序;(2)鼓励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创新连锁经营方式,降低音像制品经营成本;(3)在2001年公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细化处罚规定;(4)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在降低和取消音像经营准入门槛方面的调整主要是取消了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对注册资本、营业面积及专业从业人员的限制。并进一步降低了连锁经营准入门槛,降低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般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力砝允许连锁总部设立连锁经营柜台,不对营业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连锁经营的成本。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直营连锁门店和直营连锁柜台不需要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凭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报文化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后即百陉营。对行政处罚规定的修订,主要是进—步明确处罚标准。提高行政处罚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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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8日,吴爱英部长签发第111号、第112号司法部令,发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这是司法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新《律师法》正确、有效实施的两部重要配套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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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6,(5):39-39
作为反洗钱的主要阵地,金融机构担负的责任可渭重大。继《反洗钱法》近日颁布后,央行2006年11月1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将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央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主要依据。新的规章对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合并一处,不再单独制定管理办法。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强调了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制度。不仅要求对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力、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还要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此外,还要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对于金融机构的处罚,新规定要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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