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房贷险是抵押人为自己利益的保险还是为抵押权人利益的保险,实质上涉及抵押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保险物和保险形态等保险法上的基本概念和法理的问题。抵押权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抵押权利益,抵押物受损,只是使主债权处于一种无担保状态而面临债务人不清偿的信用风险之中,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的保险利益是一种信用利益,抵押权利益的保险形态只能是一种履约保证保险或信用保险。房贷险只是抵押人为自己利益的保险,银行对住房保险金的效力间接来源于物上代位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保险标的与保险利益--从物之保险到保险利益之保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保险标的既不是被保险的有体物,也不是相关的财产权利与利益,而是保险利益。以保险利益之保险的观念取代我国现行的物之保险的观念是保险理论发展的大趋势。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被保险人对特定财产或相关利益具有的经济价值关系,但保险利益的概念并无适用于人身保险的实益,人身保险不需要存在保险利益,只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相似文献
3.
船舶抵押权保险作为主要航运国家推出的一种新型保险品种,在中国并未正式引入.通过对船舶抵押权保险特征的分析,指出了船舶抵押权保险的优势所在,并认为船舶抵押权保险实质是一种信用保险.此外,分析了中国引入船舶抵押权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中国引入船舶抵押权保险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5.
在涉及众多不特定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整体身份已经确定但具体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必须遵从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利益原则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作出判定,是一个实务中存在争议、立法上亟需反思的问题。总括意外保险的道德危险管理可以在保险利益原则之外另觅他途,因而可以放弃此类险种对保险利益原则的硬性要求,以更好发挥保险制度所蕴含的利他功能。被保险人对他人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意与否对总括意外伤害险的合同效力不应产生实质影响,唯此才能为总括意外伤害保险的创新和推广留存合理且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6.
7.
我国《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这一规定是否科学,实践中又是否有违保险利益原则的本意,对此笔者提出了某些缺陷和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社会风险的逐步增加,保险这一新兴产业在我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保险诈骗也越来越猖獗。我国在立法执法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保险诈骗相关知识的宣传还不够,针对犯罪本身增多的原因,本文提出了一些防范和减少保险诈骗的建议,希望能够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9.
船舶抵押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往往把船舶保险作为保障手段之一.本文通过对抵押权人在船舶保险中的地位,抵押权人在船舶保险中的利益保护及其实现方式,以及该保护制度的缺陷等一系列问题,来阐述抵押权人通过保险来实现其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0.
11.
12.
购房按揭强制保险若干问题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行购房贷款抵押保险存在“八宗罪”。① 就民法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保证抵押权债权实现和保全债权的需要、保险合同的核心问题———保险利益以及市场监控的角度而言 ,不难看出我国购房贷款抵押保险市场实际运作当中存在的几个焦点问题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即事实上的强制保险、指定保险人、现有相关险种、指定贷款人为受益人、保险合同的灵活性等。 相似文献
13.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15.
保险合同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积极准备保险法(主要为保险合同部分)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3年末公布了有关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基于实践的需要,本文就保险合同的几个问题作了研究。笔者认为,保险人对承诺前发生的事故应当承担责任;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普遍要求保险人“同意”的做法,不利于交易安全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投保人的解除权与关系人的维持权应予以平衡,同为保险合同利益,保单现金价值的归属应与保险金的归属相一致;超额保险无效在定值保险中的意义大于不定值保险,在定值保险中,协议超额定值与赌博无异,应为无效;保险法有关防损义务与施救费用的规定,不仅不利于防损减损,而且对保险消费者有失公平。 相似文献
16.
美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管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分为知识产权执行保险(IPEnforcementInsurance)和知识产权侵权保险(IPInfringementInsurance)。该保险所保护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潜在的侵权人,也包括潜在的受害人。虽然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具有许多优点,但缔结保险合同的保费过高,同时由于大企业的拖延战术,也大大地削弱了该制度的功效。因此,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应当充分重视和解与诉讼中间裁决的作用,采取正确的措施渡过难关。 相似文献
17.
18.
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及时雨”和“保护伞”的功能。但是,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尚存在着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金筹措渠道少、资金缺口大、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等缺陷。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必须切实加强失业保险的法制建设,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和失业动态监测,努力完善失业保险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9.
20.
我国《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该规定似乎过于简略,致使学理上和实务中都存在诸多疑问。"保险标的的转让"具体指保险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或是另有所指;如何确定所谓"保险标的受让人"?本文以《保险法》第49条第一款的规定为出发点,拟对上述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