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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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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担保是有别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产物,由商业实践中发展而来。独立担保强调担保的独立性,即独立担保本身与基础合同不具有从属性质,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不必然无效。担保的履行取决于独立担保合同自身的约定。我国立法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是在《担保法》第5条中以例外的形式确认了独立担保的效力,即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司法实践也主要是承认对外担保的效力,而对域内的效力则未予以肯定。而国际公约则多有肯定。本文在研究了《担保法》有关担保的规则。国际商会颁布的几个有关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对独立担保的含义、特征、形式等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2.
独立担保是有别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产物,由商业实践中发展而来。独立担保强调担保的独立性,即独立担保本身与基础合同不具有从属性质,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不必然无效。担保的履行取决于独立担保合同自身的约定。我国立法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是在《担保法》第5条中以例外的形式确认了独立担保的效力,即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司法实践也主要是承认对外担保的效力,而对域内的效力则未予以肯定。而国际公约则多有肯定。本文在研究了《担保法》有关担保的规则,国际商会颁布的几个有关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对独立担保的含义、特征、形式等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针对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我国陷入了立法不明、裁判冲突及学说争议的困境,应正确区隔公司内部担保决议的效力和外部担保合同的效力,采取“内外有别”的策略,分别确定其效力。解释论作业的结果表明,公司违反《公司法》第16、105、122、149条之中的强制性规则越权对外担保的,内部担保决议的效力与外部担保合同的效力并不一致,前者的效力为无效或可撤销;而后者依据具体情形认定为无效、效力待定或有效,且被担保人主观上的善意或恶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2005年《公司法》的出台解禁了公司的对外担保,实为一大进步,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规定之模糊导致了实践中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难以认定。本文以分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为起点,考虑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以及担第三人的审查义务,区分公司的内部决议于行为和对外担保行为,力图通过对不同情形下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进行探讨来厘清《公司法》第16条特别是第1款给理论界和实务界带来的争议和混乱。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在落实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规定的同时,全面构建了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则.由于民法典强化了担保的从属性,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将独立保函排除在担保制度之外,并对非金融机构约定独立性担保以及突破担保范围从属性的后果进行了规定;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在充分尊重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否认共同担保人之间的相互追偿权,但也为担保人的相互追偿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排除了若干因素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但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问题上,司法解释一方面延续了2019年《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确立的司法政策,另一方面也在具体规则上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在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方面,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虽然延续了原担保法解释确立的规则,但进行了必要修正和完善;最后,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纠正了以往司法实践对反担保在认识上的误区.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在内容上可以区分为针对民法典新变化而作的解释和为解决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问题而作的解释,这一区分对于正确处理该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越权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非经公司追认,担保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力,传统法关于越权代表的相关规则并不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金融担保创新中属于人的担保的,应基于契约自由的原则,肯定创新模式的效力;属于物的担保的,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不应承认其产生担保物权的效力,但应肯定相关合同具有债法上的效力。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应当承认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之间的求偿权。  相似文献   

7.
论动产担保物权的并存及其效力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动产担保物权并存的四种情形及其效力关系进行了探讨。同类担保物权并存时,在效力上应实行“设定优先”原则;不同类担保物权并存时,其优先效力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转担保物权与原担保物权并存时,应以转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优先权与担保物权并存时,应以优先权的效力为先  相似文献   

8.
保证的效力取决于保证人清偿债务的能力 ,保证合同订立时 ,判断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 ,应根据保证人当时的财产数量。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是保证主体资格要件之一 ,但具备了保证主体资格 ,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担保效力 ,保证的担保效力还取决于保证人的资产质量。为了有效减少保证风险 ,必须对保证人的保证总额作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在《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于上市公司越权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主要存在三种争议观点:无效说、有效说、效力待定说.已出台的《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于上市公司越权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的争议.《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将上市公司越权对外担保视为越权代表,如果相对人出于善意,尽到审查义务...  相似文献   

10.
陆尘  李晶 《法制与社会》2011,(15):251-252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典型担保物权的竞合时有发生,关于担保物权竞合时的法律效力,目前我国立法中的相关规定仍然不够完善。本文通过对于确定担保物权竞合效力原则的探讨,从而进一步对于各典型担保竞合时的效力确定规则作出评析,并且为完善我国现有法律规范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宪法权利的实现模式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吴建华  吕建高 《河北法学》2004,22(11):15-18
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 ,人们的宪法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遗憾的是 ,现有的宪法权利保障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充分实现。因此 ,建立宪法诉讼应该成为保障宪法权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唐烈英 《法学论坛》2007,22(4):101-107
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三种连带责任保证人.个人和非专业担保法人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金存款有可能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银行对其没有优先受偿权,对贷款的担保并不十分安全.开发商作保证人,具有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赢效果;但是,其担保范围太窄,仅限于开发商出售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商品住房.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保证人,被保证人要支付费用、这会缩小借款人范围;其营业期限不确定、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可能在贷款有效期内终止,这会给贷款银行和被保证人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13.
跟单信用证在实践中,存在一种为保护本地或本国当事人利益,动辄止付信用证的做法。这极大地损害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增大了社会成本。因此,要尊重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只有在欺诈而且信用证没有承兑或议付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论专业信用担保在海事担保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介绍了专业信用担保的特征及在我国的发展概况 ,分析了现行的海事担保实践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海事担保中引入专业信用担保的优点及应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   

15.
蔡国芹 《法学论坛》2007,22(5):42-49
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能够得到有关社会组织或成员的支援和帮助的一种法律权利.它是社会人道主义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表现,也是减轻被害人所受犯罪损害的现实需要.被害人获得社会援助权已纳入国际刑事人权保障的范畴,发达国家和地区较早地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援助体系,为被害人实际享有获得社会援助权提供了现实保障.我国目前尚未从法律上确立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也缺乏援助被害人的社会工作体系,只是部分被害人获得了某些"边缘性的援助"或者司法经济救助.因此,立法上明确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规范社会援助被害人的方式和内容,是被害人获得有效社会援助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6.
对土地私有化之批判——兼论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小军 《河北法学》2007,25(1):90-94
土地是我国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市场的国家垄断,必然蚕食大批的土地,使广大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而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如何解决土地锐减和农民生存的矛盾,如何发挥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严峻问题.有人提出了土地私有化的观点.认为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实现土地流转的法律创新,是唯一符合现实需要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7.
彭学龙 《法律科学》2011,(3):132-141
作为商标这一符号的所指,商誉乃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传统商标转让规则,无论要求商标连同商誉转让抑或允许其单独转让,其表述本身就背离了符号学基本原理,在适用过程中最终都转换为,要求商标连同营业转让或允许其自由转让。不进行这样的转换,上述规则根本就无从适用,更遑论合理与否。历史地看,商标转让制度经历了从连同转让向自由转让的模式转变。在当代,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实际适用的都是自由转让模式,这也正是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所持基本立场。在我国,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立法者还为商标受让人设定了品质保证义务。表面看来,上述规定系商标品质保证功能的具体体现,实则违背商标制度的运行机理,理当删除。  相似文献   

18.
尹明生 《行政与法》2005,(5):115-116,119
《担保法解释》暗含禁止公司为股东与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之意。在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思路是: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为公司股东债务提供担保有效。在幸福实业担保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是: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为公司股东债务提供担保也一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对外担保效力问题的立场有些含混。  相似文献   

19.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公私协力的表现,是担保国家理论在行政法中的具体化。透过担保国家理论、公私协力背景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政法属性,政府保证责任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责任转型,有其宪法渊源与民事责任阙如的现实需求。基于保障社会公众以合理的价格持续、均等地获得质高价优的公共服务之目的,政府保证责任可以类型化为监督责任、管制责任、接管责任,其内容体现为保证有限竞争、质量与价格供给、持续与均等供给以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可以通过行政规制、契约治理及信用监管等措施,促进政府保证责任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20.
李世刚 《法学杂志》2020,(2):11-21,F0002
独立保函司法解释的出台,正式承认了独立担保在中国国内市场上的有效性,并确立了独立担保的中国规则。独立担保的核心功能是替代押金与保证,就其利益与风险分配机制而言,其风险虽集中于基础交易中的主债务人身上,但仍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独立担保具有微弱从属性和高度独立性,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应是一种与"保证"并列的"人的担保"。依据该司法解释,独立担保的认定采二元标准,其实质构成要件有二:担保人不得主张基础交易项下的抗辩;担保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不得与基础交易中的主债务联动。独立担保人止付的主要抗辩事由是受益人索付有"明显的欺诈或滥用",即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索付会造成他人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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