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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雷春红 《理论月刊》2012,(2):106-109
为厘清身份权利体系,宜将亲属法上的身份权统称为亲属身份权,以区别于身份权、亲属权等称谓。亲属身份权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是具有相对性的绝对权,表现为对外的绝对性与对内的相对性。以此理论为基础,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配偶权概念,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定性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追究第三人侵犯他人配偶权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李刚 《求索》2010,(7):131-133
在中国古代社会,虽然外在的体例形式都表现为刑法典,但这并不代表我国在传统社会不存在包括亲属法在内的民法的实质内容。尽管传统社会处理和界定婚姻家庭关系所采取的制度模式无独立的外在形式,且被包涵于刑法典中,但这种制度模式所解决的问题与当下亲属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基本一致的。我们认为,我国古代社会"亲属法"主要有三大特点:始终为刑法典中一部分,体例均为"户"或"户婚";深受古代"礼"的影响;法律文本宽于男性,严于女性。正是这些特点构筑了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关系法制文明,维系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3.
夫妻财产法律制度集合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两维价值,前者是后者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夫妻房产赠与纠纷争议虽呈单纯协约纠纷表象,实则关涉身份关系,现有裁判规则未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夫妻房产赠与协议的性质和裁判规则一直存在争议,其属于婚姻家庭法规定的一种夫妻财产约定,还是适用财产法的赠与行为规定,在司法判决中也存在大量同案异判现象。民法典时代,司法实践中婚姻家庭生活纠纷的解决既需在微观上审视司法解释的逻辑,又要在宏观上把握《民法典》各编的价值维度。《民法典》编纂中"民本"思想贯彻七编,确定了人身权利保护优于财产权利保护的基调。与单纯财产行为主体间的关系不同,婚姻家庭编强调夫妻间的忠诚、尊重、关爱及家庭成员间的"敬老爱幼"和"互相帮助"。解决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间财产纠纷时,应优先考量当事人之间独特的身份因素和婚姻家庭的伦理价值,将夫妻房产赠与行为与单纯赠与合同行为区分开,纳入夫妻财产约定范畴。  相似文献   

4.
作为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了民法典的时代。从规范的内容上看,民法典总则篇具有诸多进步之处。本文择五点进步之处逐一论之:其一,民法典总则篇将人身关系作为比财产关系更为优先的调整对象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时代号召,表达了民法典的基本立场;其二,总则将绿色发展观落实为绿色原则彰显了"代内公正""代际公正"和"种际公正"三种正义观;其三,总则篇确立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捐助法人地位,为解决数量庞大且日益复杂的宗教财产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其四,总则篇规定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使其作为时代的产物正式成为法定的权利客体;其五,总则篇在无因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确定对见义勇为行为人的特殊保护,进一步鼓励民事主体之间互帮互助,做出了正向的法律引导。  相似文献   

5.
宫素珍 《前沿》2006,2(10):122-125
民法总则的设立与否,如何设立,是民法典制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关系到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和内容,本文以德国民法总则的产生为切入点,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这对我国法律实践和民法典的制定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公安研究》2009,(11):89-89
张作华在《政法论坛》2009年第3期撰文认为,民法亲属身份关系领域的法律行为现象纷繁复杂。身份行为的合理分类有助于民法整个法律行为类型体系的逻辑完足。身份行为首先依其本质特征区分为纯粹身份行为与身份财产行为,以便适用不同法律行为规则。纯粹身份行为又可分为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消性身份行为,从而设置不同的效力控制机制。身份行为还可类型化为单独身份行为与共同身份行为、束己身份行为与涉他身份行为。婚姻行为、亲子行为是典型的身份行为。  相似文献   

7.
事后抢劫罪的共犯问题着力于解决先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后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行为参与和延续先行为人犯罪的情况。事后抢劫罪的处罚根据以及罪名性质争议是共犯论展开的前提,而我国以“财产法益”作为事后抢劫罪保护法益的通说见解在事后抢劫共犯问题的处理上显得相形见绌,由此“人身法益”的提出弥补了此种不足;在事后抢劫罪的性质争议上存在转化犯、法律拟制等观点对立,但从抢劫罪的本质出发,结合《刑法》第269条法条原文不能简单将事后抢劫罪理解为一种转化犯;此外,在事后抢劫罪共犯问题的处理上,我们借鉴日本承继的共犯、结合犯、身份犯等相关理论,认为将事后抢劫罪作为“真正身份犯”在处理共犯的问题上更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质疑"别居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鲍家志  梁庆秋 《前沿》2006,20(5):105-109
别居制度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与婚姻自由原则不符;无论从一些国家民法典规定别居制度的内容,还是从法哲学、经济分析法角度进行剖析,别居制度均有一定的缺陷;根据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亲属编中不宜设立别居制度.  相似文献   

9.
也论亲属容隐的当代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属容隐制度在中国和西方法律史上都有悠久的历史。在当下西方法律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亲属容隐的空间,而在中国当代法制中,其因被当成落后的封建法律文化而遭致弃绝。亲属容隐可以调节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冲突,可以增加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因而在今天的中国法律中,应该对传统的亲属容隐制度的合理因素进行吸纳,从而构建以自由、平等为精神的新型亲属容隐制度。  相似文献   

10.
学者们对于有关民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编纂民法典要在抓住潘德克吞体系精髓的同时,更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敢于创新。中国未来民法典的结构应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原则性规定)、亲属法和侵权法七部分构成。  相似文献   

11.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内部制衡的重要方面,但与国际私法的内在品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应当慎用。涉外亲属法领域的公共秩序保留具有特殊性,适用难度较大。我国涉外亲属法中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值得肯定,不过仍应注意把握其适用尺度,如界定为国内公共秩序、以亲属法基本原则为限、恪守"客观说"的适用标准、适当考量当事人利益等。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法是一个较为复杂特殊的法域,关于知识产权法是否归属于民法及其与拟订中之民法典的关系,法学界至今尚存争议,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拟从分析有代表性的诸种观点入手,谈谈笔者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一、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关于知识产权法是否归属民法,有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是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宜归人民法。第二种观点的理由大致如下:(1)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法只笼统规定了盗窃罪,没有明确区分普通盗窃行为与亲属相盗行为,对亲属相盗的有关问题用司法解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司法实践证明,对于此类盗窃者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由受害亲属来决定,即是要明确亲属相盗罪的亲告罪性质。而亲属相盗的亲告罪性质的理论基础就是亲情关系阻却事由说。  相似文献   

14.
国内 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2002年12月23日,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民法草案分为九编: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5.
人格权制度是有关对生命、健康、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及以确认并保护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在我过民法典编纂中单独成立一编的分歧可谓巨大。从人格权本质归属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人格权的宪法本质决定了它不应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16.
犯罪的本质主要解决立法和定罪的正当性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德日法益侵害说、英美系的危害原则和中俄的社会危害性理论是各自主流的犯罪本质学说。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本质为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能够揭示行为的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不过,当前据以判断社会危害性的实体内容和规范标准缺失,应当予以修正。将社会危害性理解为法益侵害性,具有理论的可行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我国的社会危害性中的"危害性"与法益侵害性中的"侵害性"具有同一意思,而社会危害性之中的"社会"应当理解为法律所保护的生活利益,而不是抽象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7.
翟红娥 《人民论坛》2013,(7):175-177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者在制订亲属法时,为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变革中有妥协,即形式上趋向于自由、平等,但在部分内容上仍然坚守传统法律精神,其意旨在立法既能吸收先进的法律原则,又能尊重我国的传统习惯,让二者做到统一与融合,使法律对现实的社会秩序起到应有的法律作用。  相似文献   

18.
国民党溃逃台湾后,沿用了许多其在大陆时期制定的法律,民法为其中典型一例。台湾民法不但完全沿袭了民国民法典,且40余年来极少修正,更未突破原有框架。台湾民法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篇,除80年代初中期,总则、亲属、继承三篇各被修正过一次外,其余部份未有任何变动。因此,要了解1949年以来台湾民法的演进全貌,只须着重研究80年代前期(1982至1985年间),台湾当局对总则、亲属、继承三篇的修正情况。本文仅择《民法·继承篇》修正动因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9.
张娟 《理论月刊》2012,(9):125-128
容隐原则在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中都存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体现了情与法的交融.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亲属之间互相窝藏、包庇的行为是出于亲情的一种本能反应,要求亲属不窝藏、包庇犯罪的亲人,期待可能性极低.实体法与程序法在理念上应当具有统一性,因此有必要相应修改刑法中关于亲属作为窝藏、包庇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许晶 《前沿》2006,(3):111-113
《与台湾关系法》与《反分裂国家法》同属国内法律,但由于两个法律制定的实质内容有着本质的差别,本文就这两部法律都涉及的“与台湾关系及台湾问题的解决”这一内容,从台湾地位、台湾安全问题、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及其法律性质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以探究这两部法律的内容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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