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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我国,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并行,共同组成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登记的规定有两项重要变革,即:办理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信,离婚登记办理时限改为审查合格即时办理。笔者作为长期在婚姻登记一线工作的人员,深切地感受到现行登记离婚程序虽然方便了当事人,但也容易导致一些社会问题。本文就现行离婚登记程序的受理时限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是外国判决承认中的一个特类,许多国家都对其有专门的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进行专门规定,欧盟也先后形成了《布鲁塞尔公约Ⅱ》和《布鲁塞尔条例Ⅱa》,对婚姻判决的承认做出了专门的规定。通过中外承认离婚判决制度比较,可以发现法国、德国、日本等不同国家对离婚判决的承认各有特点和优点,值得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邢娜 《前沿》2002,(3):70-72
离婚损害赔偿是此次婚姻法修订中新增加的内容。但是修订后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的 (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 )出台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会在我国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4.
通过现实的案例来看,多数的离婚案件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或失落于情感、或纠纷于财产。基于此,《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明确的条文来规范的。本文的主要内容便是对《婚姻法》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探究。首先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之后分析了当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法规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早在十九世纪初便登上人类立法舞台,现仍为世界多数国家离婚立法所沿用,我国新《婚姻法》正式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建立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婚姻契约视角下我国婚姻法的缺陷与建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新新  刘洁 《求索》2010,(3):161-163
本文从现代婚姻契约本质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2001年婚姻法在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探望权、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中的不足,提出完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设立亲权制度,改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以及增加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而对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在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规定实质上并无新意。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应当采纳侵权责任说。目前这一制度存在"无过错"提法不准确、受损害方举证困难、适用范围狭窄等不足之处,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登记离婚的程序中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通过立法形式为登记离婚增加难度的这一做法引起了热议。笔者个人是赞成这个制度的。一、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必须反对轻率离婚在中国的离婚制度发展史上,无论是新民主主  相似文献   

9.
保障儿童权利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登记离婚是我国重要的离婚方式之一,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还需要保障儿童权利。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存在适用条件过于宽松,离婚协议缺乏有效监督,忽视儿童权利地位等问题。为完善登记离婚制度,需要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立法理念,提高登记离婚的适用条件,强化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意识和监督职责,尊重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0.
苏丽娜 《人民论坛》2013,(2):118-119
离婚扶养制度在我国《婚姻法》中是重要的离婚救济制度之一,其缓解了因离婚而导致双方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立法设计上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离婚扶养制度需要做出必要的调整。文章通过对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立法中的概念、适用条件及方式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离婚扶养制度发展的瓶颈,以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1.
田丹 《前沿》2006,(11):155-157
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大陆四法域的离婚制度比较的基础上,发现其异同,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离婚制度。  相似文献   

1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不能自主地表达意愿而使其离婚问题显出特殊性。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囿于离婚意思表示的人身属性,都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或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现行法律规定的调解也不能说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代其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应该设立一种特别程序来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问题。  相似文献   

13.
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制度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中国离婚率的提高,离婚女性人群也逐步扩大。许多妇女离婚后生活陷入困境,使离婚女性贫困化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虽然造成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原因是多元的,但现行《婚姻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在保护女性权益的制度设计上存在着诸多不足,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远未完善,这些都加剧了离婚妇女的贫困状况。只有修正现行法律保护离婚女性权益上的制度缺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缓和消除离婚女性的贫困化问题。  相似文献   

14.
宋健  李灵春 《探索与争鸣》2022,(8):119-128+179
21世纪以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引起广泛关注,2021年“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实施更是引发诸多争议,但既有研究较少对政策实施与离婚水平的关系开展实证分析。梳理国内外政策可以发现,对离婚时间进行约束性规定,提高离婚门槛,增加离婚成本,以此减少冲动离婚,是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我国曾在1993—2002年实施了离婚审查期制度。比较我国不同政策阶段的离婚水平变化可以发现,离婚时间约束性政策缺位时,协议离婚水平迅速升高、潜在离婚需求得以释放、轻率离婚大量增加,助推了离婚水平的整体上升;而离婚时间约束性政策在位时,离婚水平则相对平稳。这些变化显示出离婚时间约束性政策与离婚水平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相似文献   

15.
《新东方》2019,(4)
我国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第38条确立了探望权制度。这一制度是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完善,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实现,保障其子女的健康成长,对离异后父母子女关系的维系具有重要意义。探望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基础形成的亲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但我国婚姻法将探望权制度归类到离婚制度,按此该权利行使的前提条件为"离婚后",权利行使的主体为不与未成年人一起生活的父或母。该内容所处篇章结构不宜,适用条件错误,权利主体较窄。《民法典草案稿》婚姻家庭编中增加了隔代探望的内容,虽丰富了权利主体,但仍将探望权归于离婚制度,隔代探望的规范过于简单。鉴于探望权制度对完善我国亲权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应重新归类并完善内容,重构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因此导致的涉外婚姻数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涉外离婚也越来越普遍。海峡两岸同年通过的法律适用法对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着不同的规定。与此同时,欧盟《罗马规则Ⅲ》的颁布专门规定了离婚和司法别居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对海峡两岸涉外离婚法律适用进行比较、省思,同时对《罗马规则Ⅲ》进行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1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离婚夫妻,配偶一方由于过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其过错问题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过错的一方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设立并不断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8.
孙勇 《理论月刊》2006,(1):121-123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第三十二条中增加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婚姻法第一次对公告离婚的适用范围予以限定,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建设中的一次重大突破。由于公告离婚的适用范围很特殊,因此公告离婚并不为公众熟知,但它确实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之一,只是由于鲜为人知,加之适用过程中的种种不当,使公告离婚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明确公告离婚的适用条件,规范公告离婚的适用程序,不断完善这项法律制度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提请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共53条,分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主要涉及重婚问题、家庭暴力、结婚条件以及无效婚姻、夫妻财产制、离婚问题、保障老年人权益等。 关于实际重婚 我国将通过完善婚姻法律制度,加大对重婚者的处罚力度,以期有效遏制日渐增多的重婚行为。 正在审议中的婚姻法修正案,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对重婚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20.
质疑"别居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鲍家志  梁庆秋 《前沿》2006,20(5):105-109
别居制度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与婚姻自由原则不符;无论从一些国家民法典规定别居制度的内容,还是从法哲学、经济分析法角度进行剖析,别居制度均有一定的缺陷;根据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亲属编中不宜设立别居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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