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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之争历来有之,其滥觞可溯于亚里士多德时代。经历了二战战火的洗练,德国纳粹"恶法"的教训使得人们开始重新考量法的价值、法的要素以及法与道德等其他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实证主义法学者哈特教授与新自然法倡导者富勒教授的世纪论战将上述问题再次推至世界舞台的聚光灯下。以此论战为切入点考察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间的微妙关系,实际上是在新时期的语境下对近现代以来法哲学的发展趋势做一次具有宏观视角的观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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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6):53-56
自然法精神即正义具有普适性,它不因民族和国度而异。现代法治要素所包含的价值理念离不开自然法精神,这是现代法治国家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在现代国家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借鉴传统自然法精神可使我们获得很多教益,从中引出的人权保障、法律至上、权力制约等一系列宪政装置对于现代法治的确立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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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彤彪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3):79-82
自然法理论与罗马法学相结合,使罗马法优越于同时代其他国家的法律;自然法观念促使人们发出对法典化的呼唤,著名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得以诞生;自然法是国际法的基础或渊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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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是指在实在法之外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它来源于“客观规律”、“理性”或“人的 本性”。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观念和人本主义,自然法精神崇尚人文主义、尊重天赋人权、高唱自由之歌、恪守社会 契约、倡导分权制衡、弘扬法治精神,它是西方哲学、法学理论中最具持久性的范畴和概念,是西方法传统中最具生命力的观念 体系。这种社会观念不仅曾使西方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浸入了西方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成为稳定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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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彤彪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3):78-82
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源于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要求采取回避和听取申辩原则.在英国确立沉默权的过程中,人们以自然法对抗纠问誓言,主张人有不控告自己的自由.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将自然法原则法定化,程序性和实体性正当法律程序中都体现了自然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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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6,(5)
孝文化和自然法分别是中西文化的优秀典范具有众多科学内涵要素,理念融合和价值契合处于主导地位:孝文化是中国(东方)传统文化的核心浓缩;自然法是欧美(西方)法律思想的精髓提炼。孝文化有自然法渗透,契合自然法思想,自然法中有孝文化基因,既丰富孝文化的创新内涵,又为自然法思想提供创新作为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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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自然法的基础是激情与理性,即以死亡恐惧对虚荣自负进行规制和约束,从而协调理性诫条与激情之间的冲突;自然法的目标是寻求和平与信守和平,即在自然状态下,个人的欲望成了善恶的尺度,倾向和平的激情以及达成和平的自然法都是美德和善;自然法的实现途径是转让权利与订立契约,即人们要想实现和平,就必须订立契约,放弃彼此对事情的自然权利;自然法的保障是履行信约,即只有树立起某个权威和制定法律,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解决愚夫推理的困境,最终实现和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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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法学主张用历史去阐明法律、用法律阐明历史,其哲学基础是反对自然理性的历史主义和浪漫主义。历史法学思想传播广、影响大,作为主创人的萨维尼和历史法学在英国的集大成者梅因的思想是其主流。反理的哲学基础思想注定了其对自然法观念的反对,但是两人却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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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瑞兴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6):5-10
纵观西方国家的诉权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诉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权利观念的强化以及司法权的独立紧密相联的。而权利意识的强化和司法权理论的产生、司法独立的实现都与自然法学说如影随形,难以割裂。在很大程度上,自然法即使不是诉权发展的唯一理论基础,也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理论渊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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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自然法的自然权利转向并非历史的基因突变,它是人类生存方式重大变革在观念上的反映。前现代社会是一种"群体本位"的社会形态,自然法从总体上表现为自然义务,现代社会实现了"个体本位"的转变,实践语境的量变反映在理论语境中就是自然权利胚胎的孕育,自然权利最终分娩而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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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立法价值的选择上体现出强烈的实证主义倾向。这种立法上的价值取向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法律作为维护秩序的手段而非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其形成既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原因。面对新的形势,我们需要法的精神上的转换,"以人为本"应成为法的根本精神追求与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应坚持以人的自由为本、以人权为本,并且立法要坚持私法自治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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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概念是德国19世纪法学家的创造,为了能在主权归属问题上寻找一条中间道路.他们解决的方式是将国家政体问题与法律秩序问题分离,从而回避对主权归属问题的回答.这与德国19世纪的历史语境密切相关.1848年三月革命是德国"法治国"概念发展的重要拐点.自此革命后,论述"法治国"的法学家们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形式法治国"概念,而不是"实质法治国"概念,更重视行政问题,而非政治问题.实证主义法学家的方法论为他们的这种转向提供了灵感.英国"法治"理论的首位系统阐述者戴雪却用《英宪精义》一章的篇幅认为行政法与"法治"不相容,戴雪的主要错误在于没有区分"裁量"与"专断".对德国"法治国"概念起源、流变的分析有助于中国发展起一种合理的法治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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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论这个资产阶级法学观点能否批判继承,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看法。1、“法律至上”论是以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为代表的近代自然法学派提出来的。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同封建主义斗争的勇士,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他们提出“法律至上”论,同他们提出“天赋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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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性:法律信仰的哲学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小桃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2):168-172
法律和理性一直都是纠缠在一起的,法律被认为是理性的,是人类理性的选择,也是人类理性的象征。然而随着现代分析主义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兴起,法律的理性主义走向了法律的工具主义,产生了法律信仰的危机。其实,法律中的理性更多的是实践理性,法律体现的是人们的意志,它守护的是人们神圣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法律对人有着终极关怀,体现出人们对自由、正义等价值的永恒追求和对自身命运的担忧。另外法律还有道德的渊源,它和道德相互依存。法律的这些实践理性方面的规定正是法律信仰形成的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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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国法治发展进程中,从否定法官对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到普遍承认、接受法官当然享有法律解释权,但法官享有的法解释权并不是完全自由、不受限制的,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到底能走多远?其权利行使应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在行使过程中要受到法律本身、公共政策、利益、判例等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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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践着软硬兼施混合法结构治理模式的公域之治。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形式的软法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功能和所承担的制度职能要远超硬法,其实际效果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功能的发挥。重新梳理村民自治中软法和硬法的关系,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和直接参与软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保证国家和社会对软法创制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和有效的法治监督,进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公共治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