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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初三,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家散了,她从快乐天使变成忧郁女孩,心中唯一的梦也被一场突来的大地震给击碎了,她两次被截肢,失去了双腿,陷入了绝望,网友们称她为“最悲惨的女孩”。然而,一场爱心接力,一场大爱的滋润,终于浇开了生命之花——2009年3月1日,这位“悲惨的女孩”重新“站”了起来,走进了校园,重新拾起她的大学梦想!而且重新拥有了温馨的家,那个忧郁女孩变成了阳光少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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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4岁的少女王丽,为了糊口到一家个体工厂打工,想凭自己的劳动缓解父母的生活压力。然而,一场工伤事故让她永远地失去了一只手臂。在悲剧发生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她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反而被黑心老板告上法庭。虽然,王丽赢得了官司,可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打工女孩的命运实在让人揪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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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古稀老母为其申请工亡,由于劳保部门和法院均认为火车不是机动车.导致两次行政认定,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四次判决.均遭驳回。”火车不是机动车,难道是人拉、牛拉、马拉的吗?”古稀之年的老母亲偏偏不信这个邪,坚持不停地上告、申诉,历经5年多终于艰难讨回公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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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起强奸案。受害人是两个“追星”女孩,又叫“粉丝”。她们是谁的“粉丝”?怎么被强奸的?花季般的年龄,遭此厄运让人们感到什么样的痛?“追星”未尝不可,但受骗上当,毁掉的是自己。两个女孩已在疼痛中惊醒,其他“粉丝”是否应以此为鉴,善待自己,让青春保持纯洁和灿烂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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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是火车专属的行驶线路。一旦在铁路上发生火车撞人事故。往往都是“撞了白撞”。责任基本上由被撞人“自负”。
江苏南京。一个四川籍农民工为此和“铁老大”打起官司——在儿子被火车轧断左腿以后。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予21万元赔偿。
这个官司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6年5月12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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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进城务工少年租房同居。因小事发生口角后,男孩残忍地勒死了女孩。
惨案让警方震惊,连刑警大队长都感到困惑:吵一架就杀人。一个16岁少年怎么这样残忍?
孤独和压抑导致人格变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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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罕见的苦难面前,花季少女选择了坚强面对
2008年3月5日,湖南省浏阳市集里医院,一位中年脑溢血患者被医生推入抢救室。抢救室的门随后被关上,一个清秀的女孩独自在门外焦急地徘徊,口中还念念有词:爸爸,你会没事的,你会没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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