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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当前合同法的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规制路径是以信息不对称引发市场失灵的情形为蓝本,难以适配于源自交易双方经济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概括适用会导致信息规制不当施加于非信息问题上,内容控制承担超出其涵摄范围的反垄断规范职能。反垄断法双重标准体系能精确适配经济压迫、原生的非显著性以及决策和信息局限等格式条款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借鉴德国经验建立反垄断审批前置的“过滤型”监管模式、实现基于竞争执法权的实体性审查是两法优化分工的有力尝试。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强制审批的开展提供制度依托,基于形式的分析方法和事后监管的配合可确保制度运行的实效性与效率性。  相似文献   

2.
杨千雨 《法律科学》2014,(3):92-101
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融资机制必然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故应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美国融资许可的法律规制具有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融资许可制度来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融资;采用私法手段;发挥知识财产被许可使用的积极作用等特点。我国应在借鉴美国规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与融资的实践及国情,有的放矢地建立完善的规制机制。然而,我国现行融资制度并不利于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因此,应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许可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融资流程,并设立担保制度、被许可人融资合同义务条款限制解除制度、知识产权瑕疵责任制度、资金供给者违约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3.
范雪飞 《法律科学》2014,(6):105-112
为防止格式条款阻却正义、伤害社会,德国和欧盟法确立了不公平条款制度,通过对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格式条款的否定来控制格式条款的内容,保护弱势合同当事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和欧盟法,在格式条款制度之下建构不公平条款制度,而不应将其整合到现行颇具争议的显失公平制度之中。我国不公平条款制度除了建立公平性审查的一般规则外,亦应当建立不公平条款"黑名单"与"灰名单"以及公平性审查之"豁免"规则,为法官、当事人、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指引,为格式条款自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和司法审查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4.
吕冰心 《法学杂志》2022,43(3):132-148
网络合同目前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经济交易的基础。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有着异于传统纸质合同的特别属性,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性:交易环境的异质性和虚拟性、较高程度的开放性和隐匿性、超越时空的广泛性和实时性、趋于复杂的技术性和动态性、表达内容的再标准化与同质化。上述特性对于传统的合意理论、格式条款订入规制和效力规制的价值平衡、合同解释和无效规则的适用,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变更条款的效力、侵入性格式条款的认定规则等均有着指引价值和重要影响。基于网络格式条款的特性及其对规制影响的分析,建议以立法规制、司法规制、行政规制三种主要手段构建体系化规制路径,并以订入规制和效力规制为重点规制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立体全面、重点突出的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系统。  相似文献   

5.
李兆良 《法学杂志》2012,33(2):154-158
大量存在的海上格式条款在促进海上交易、提高效率的同时,引起交易方权利义务不平衡等许多问题。《海商法》对海上格式条款的规制不够完善。通过对海上格式条款存在的必然性、立法规制缺陷等的分析,可以明晰完善海上格式条款立法规制的意义,提出完善立法规制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6.
对于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格式条款的司法控制是各国法律的重要领域,也是比较法上最引人注目的课题之一,因为它能够说明一国法律是如何理解私法自治、公平、效率等基本理念的。确定正当性基础和适用范围是条款控制制度建构中最重要的一环。从消费者保护政策出发,欧洲法在"非单独协商条款"这一体系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条款控制体系,随后的统一法工程则逐渐把商事合同纳入适用范围。德国的《一般交易条款法》最初并不区分适用的合同类型,直到转化欧共体指令后才把消费者保护作为特别的政策考量。我国《合同法》最初的立法方案与实际的立法情况在条款控制领域存在矛盾。在借鉴欧洲和德国模式的基础上,从我国立法的历史和现实出发,立法者可以考虑以防止合同自由的滥用与保护消费者的二分法重构条款控制的正当性基础与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内幕交易规制的立法体系进路:域外比较与中国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穹  曹理 《环球法律评论》2011,33(5):125-141
内幕交易监管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世界各国规制内幕交易的立法体系可以归纳为信义进路与市场进路。信义进路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拓宽信义义务人范围边界与判断其交易主观状态的历史;市场进路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限缩或废除内幕交易认定的主体与主观要件与完善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的历史。中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难以禁止的现实困境,实则是内幕交易行为构成体系逻辑混乱的一个映射,并已对内幕交易行为认定与责任追究构成妨碍。就内幕交易规制立法体系变革方向而言,我国目前不宜引入信义进路,而市场进路或许更适合我国法制传统和资本市场实际。在市场进路指引下,任何不当使用内幕信息的行为皆应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废除现行法中关于内幕交易行为构成的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同时完善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既能推助内幕交易规制立法的功能实现,又可彰显证券法的核心宗旨和基本原则,或为契合本土实际并体现世界最新立法趋势的内幕交易立法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8.
德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交易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交易是德国气候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德国履行减排承诺的重要工具。在欧盟指令下,德国颁布了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系列法律法规,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并通过国家间、跨国企业间和国内交易的三种路径对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交易的排放许可、排放权利、排放权分配和排放权交易等方面进行规制。德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交易法律规制中的立法思路和技术性操作规范,对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9.
出于交易效率的要求,经营者通过制定格式条款来减少交易费用,但是格式条款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对消费者权益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规制,在进行立法规制,司法规制,行政规制的同时要发挥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22,(5):108-122
《公司法》以第21条为中心的关联交易规范面临制度困境,实践中无法有效规制因关联交易而引发的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以及公司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冲突等公司治理问题,亟待公司法修订时对其规制理念与规制工具予以体系性完善。在规制理念上,一方面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保护应纳入我国公司法关联交易规范的直接保护范畴;另一方面引入关联交易“一体化”规制理念,克服现行法“碎片化”规制路径的弊端。在规则重构上,将《公司法》第21条从侵权责任条款改造为直接界定关联方、交易、公允性判断规则及其举证责任规则等构成要件的一般性条款,同时引入关联交易的法定豁免情形,以期实现权益保障与经济效率的平衡。此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框架下不同类型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关联交易的批准规则和披露规则作为规制工具亦应进行本土化再造。  相似文献   

11.
德国刑事诉讼中协商制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于上世纪70年代在刑事诉讼中引入了协商制度,但该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仅仅以非正式的形式存在。近年来,德国立法者试图通过立法来加强对非正式协商制度的规制,使协商制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循。2009年8月,关于协商制度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正式通过。本文从德国协商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发,结合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相关判例及联邦议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最新立法修正案,阐释协商制度在德国刑事诉讼中的运作模式及相关程序性规定,并从功能比较的视角出发,比较了德国的协商制度与美国的辨诉交易,以期为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2.
教育服务业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需要良好的制度安排,即确定原则、建立制度、完善条款。  相似文献   

1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频繁发生侵害了公司、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以调整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点,建立了关联交易的规制体系。但其中一些制度缺乏具体规定,导致这些条款在实践中难以运用。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对完善我国公司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4.
格式条款,适应了大批量交易活动的需要,加快了交易流转,节约了交易成本,成为现代商业社会交易的重要方式。但其可能使得格式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各国纷纷立法对格式合同加以规制,保护格式合同相对人。本文从我国合同法条文出发,对有关格式条款存在的缺陷及对其规制问题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15.
我国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作了专门的规定,但我国的格式条款法律制度仍存在明显的缺陷,在考察各国普遍采用的格式条款法律规制方式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建议与措施。  相似文献   

16.
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应以推动微观交易中的知情决策和宏观市场秩序中的需求压力生成为导向。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消费者在决策时并不会将所有信息纳入考量范围,信息成本和认知局限的存在导致微观交易中的不完全信息不能彻底消除。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不完全信息会导致市场失灵,而法经济学理论指出,少数精明人的比较选择及其所创造的口碑效应能够削减不完全信息对竞争机制的破坏作用,信息规制应与此种决策机制和市场规律相契合。以此来改良我国现有的格式条款信息义务,需增强条款提示的外观和内容显著性,要求经营者提供通俗化与标准化的条款信息,并运用行政手段创设具体的揭示规则并强化事前监管,构建信息规制的公私法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王蒙 《法制与社会》2011,(24):257-258
本文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探讨交易安全义务这一制度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中的定位,通过对法定与一般交易安全义务的划分,分析其同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论述其对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具体化,阐释交易安全义务在侵权行为构成中起到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以一案例为缘由,讨论了一般交易条款的解释问题:单个契约条款的优先性、一般交易条款的解释规则和一般交易条款解释的可上告性  相似文献   

19.
解亘 《法学研究》2013,(2):102-118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相似文献   

20.
挫折与修正:风险预防之下环境规制改革的进路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杜辉 《现代法学》2015,(1):90-101
风险预防作为基础性原则正在主宰着法律体系的变革路向和精神维度,引导着环境规制从危险规制向风险规制转变。在环境规制实践中,风险预防存在纲领规定模式、规范裁量模式和制度规范模式三种适用类型。环境规制的格局正围绕着它们不断地调整、改进,但也在规制立法和规制实施层面呈现出阶段性挫折的一面。这种挫折的根源在于当前的环境风险规制采取了一种封闭式的技术规范进路。对此,应借助商谈式程序进路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确立以"规制立法+规制决策+规制商谈"为主轴的环境风险规制新范式。在风险预防之下,这种双重复合进路对我国的环境规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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