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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建立大警务系统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 ,是解决我国警务条块分割的根本办法 ,也符合世界现代警务加强统一协调指挥的发展趋势。建立大警务系统 ,有必要考虑到警务主体的组织、意识、实物、信息四大要素 ,从改革我国现行警务管理体制、设立全国警务指挥机构、健全统一警察法规、建立全国警务保障体系、完善全国警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
警务绩效管理改革是英国警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01年起,英国内政部在英国各级地方警务绩效管理中推行了警务绩效评估框架(PPAF)和"绩效雷达"方法,为促进英国的警务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警务绩效评估框架与"绩效雷达"方法涉及6个领域、16项指标,其特点表现在价值观和技术选择上的公民导向,相对绩效指标的公平性追求,指标选择的广泛性、创新性以及警务绩效评估的法制化、制度化等方面.  相似文献   

3.
警务改革是世界警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警务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和满足新要求的现实需要和必由之路。我国公安机关警务改革需要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破除各种桎梏性障碍,处理好传统警务与现代警务的关系,把握好警务改革的信息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民本化方向。  相似文献   

4.
警务改革不是潮流、不是跟风,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公安机关对警务模式、警务运行机制、警务机构设置等能够构建最优化警务制度的探索从未停止过.但处于探索阶段的我国警务改革在改革动力上、改革的顺序上、改革的重点上以及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借鉴上都出现了误区.那么,构建民生警务改...  相似文献   

5.
民意导向警务在概念上形成了一个体系。民意导向警务有很多概念能与国际警学接轨。综观世界四次警务革命,警务改革的标准必须是完整的、连续的。第五次警务改革可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民意导向警务抓住了警察哲学的核心理念,是一种全面发展的警务理论,和世界警务学理论在融合。湖州警务改革代表第五次警务改革的一股春风,或者说是一颗新星。  相似文献   

6.
警务改革创新研究——以河南警务改革为样本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警务改革创新是个永恒的话题。改革永远在路上。河南警改主要体现在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和警务方法创新三个层级五个方面。河南警改后存在着机关化倾向等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全面考察,科学分析。属于警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勇于纠正;不属于警务改革的问题,也要找出症结所在。对属于对改革认识不到位、改革不彻底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完善提升。各地在警务改革过程中,可汲取河南警务改革的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失误出现。  相似文献   

7.
德国从1997年起历经9年实施完成"柏林模式"警务改革,初步实现了欧洲警务长期以来追求的全能民警的目标。实地考察"柏林模式"警务改革,并与正在实施的福建省综合警务改革创新"福建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从德国警方先进的警务理念、成熟的警务体制、理性的警务模式、务实的警务规范和高效的勤务策略中获得启示:综合用警、一警多能是现代警务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淡化警种、强化培训是提升警察素质的途径和要求;理性规范、务实高效是警方充分履职的基础和保证。  相似文献   

8.
“流动警务”是湖北省罗田县公安局推出的一个以警力前置、流动办公、主动服务、积极治安为基本特征的农村警务改革新模式。“流动警务”是一种诚信警务、便民警务、阳光警务、质量警务。罗田县公安局以“流动警务”为切入点,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锻造了公安队伍,维护了社会治安,开辟了一条“素质建警”和“高效治安”的新途径,实现了公安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相似文献   

9.
深化警务改革是公安机关站在承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赋予的光荣使命的高度,为实现“社会秩序好、人民安居乐业”目标所做出的战略部署。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已普遍掀起了解放思想,深化警务改革的热潮,各地纷纷提出了警务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有的已付诸实施。下面,笔者就警务改革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一、实施警务改革的必要性所谓警务,是指警察勤务,具体指警察工作。警察工作,分为外部警务(即“外勤”)和内部勤务(即“内勤”)两部分。警务改革,简单来说,就是改变和调整公安工作中那些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因素,充分…  相似文献   

10.
对社会管理创新和警务改革方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向是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对政府权力规范的核心是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明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界限。近年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所进行的警务改革尝试没有在实质上体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多是一种技术策略的改革,着眼点是警务效率,而没有以释放社会活力为目的,缺少对警察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内容。警务改革应以对公安机关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为目标,警察权行使的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为此,我国警务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并分阶段进行:近期改革应把顶层设计与末端治理结合起来。在顶层改革方面重点是围绕修订《人民警察法》,从上而下进一步规范、制约、保障警察权的运行。通过基层公安机关末端治理改革,从下而上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远期改革重点是建立权力制衡的现代警察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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