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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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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是一个宪法学、检察理论学的基本问题。基于历史解释在我国法律解释中的重要意义,本文采用历史解释方法对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之间的关系予以阐释。检察权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方式和手段。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检察院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是以"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存在,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对检察权的性质均达成了相对性共识,即法律监督权。然而,随着监察体制的出台、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检察机关剥离,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及检察权的性质。在明晰检察权内在要旨之前,有必要厘清权力制约、监督与制衡的定义及相互关系,以明确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内在意涵,为明确检察机关的职能与走向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3.
熊德禄 《人民论坛》2013,(11):112-113
检察权性质的讨论应当摒弃本质主义的思维,立足于当下中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司法实践,进行语境化的分析.公诉权、侦查权、批捕权和法律监督权是检察权的主要权能,司法化是各项权能的明显特征.检察权在诉讼实践中通过各项权能展现了司法属性,我国检察权的根本性质应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权.  相似文献   

4.
虽然现行法律没有对检察机关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个别地区检察院以原告身份提起了公益诉讼并得到法院的认可.然而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在实践与理论中仍有较大的争议.从法理、社会管理、公益保护、现行法律四个方面论证得出检察机关不宜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应当立足法律监督职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等现有权能的效用,唯有此才可从源头减少公共利益被侵害.  相似文献   

5.
对刑事检察监督权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刑事检察监督权的法律保障机制,是深化检察改革、完备检察机关职权的重要一环。因此,为保障检察权行使的有效性、高效性和正确性,应完善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具体制度的立法,增强必要的法律手段;强化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垂直领导关系;改革检察官管理制度,实现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  相似文献   

6.
中国检察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其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权的行驶具有不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涉,独立行驶的特性。实践表明,自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正确行使检察权,积极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实践也表明。检察权存在没有直接惩罚等权利配置上的缺陷,造成法律监督许多软化、弱化的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一些法律监督目标的实现。对此应从国家立法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上加以弥补和调整。  相似文献   

7.
银福成 《前沿》2011,(11):100-102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诉权的同时,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公诉权和审判监督权行使主体的重合严重违背司法监督理念、影响控辩平衡、妨碍审判中立,致使在司法公正、监督权和公诉权作用的发挥,以及检察官职权行使等方面都造成了诸多弊端。而且,公诉权与审判监督权由同一主体行使在制度上有不合理之处,将两者分离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8.
检察权作为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公诉权、侦查权和法律监督权等内容,由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而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的反应的方法的总合,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和实践.刑事政策对检察权的影响表现在对公诉权、检察侦查权和检察监督权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分散在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反腐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形成"反腐天网",全面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改革将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检察权中"拆分"出来并入监察权,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由内部监督转变为外部监督。在消除"自我监督"弊端的同时,外部监督的缺陷也逐渐凸显。监察委员会被赋予了较大的调查权力,如何对职务犯罪侦查进行有效监督,从而限制监察权的行使是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检察权性质定位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菊 《岭南学刊》2010,(2):65-68
目前针对我国检察权性质的定位问题,在学界和业界存有司法权、行政权、多权合一以及法律监督权等分歧。我国检察权具有司法权性质,但应取消其侦查权,并增设公益诉讼权和强化司法监督权。  相似文献   

11.
法律监督源于对苏联检察制度的学理概括,其本意是将检察机关赋予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担纲者的使命。由于一般监督权乃是法律监督权的核心,自1979年这项权力划离检察机关之后,整个法律监督权的运转就显得非常薄弱,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权完全倚赖纪委的"双规"措施。所以,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予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乃是无奈中的必然,也是统一反腐、法治反腐的大势所趋。不过,法律监督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其能否有效实施关系着国家法制的统一程度,任其不断消弱绝非明智之举。是故,就应当再次赋予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强化公益诉讼权的运用,保留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推进检察一体化的进程,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来重振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2.
彭永雄 《传承》2011,(19):84-85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大报告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提出的同时,也把"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第一次写入党的工作报告。保障国家权力机关有效行使监督权,是目前我国权力机关改革的重点。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关键。本文拟对新时期人大的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进行再探讨。  相似文献   

13.
彭永雄 《传承》2011,(7):84-85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大报告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提出的同时,也把"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第一次写入党的工作报告。保障国家权力机关有效行使监督权,是目前我国权力机关改革的重点。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关键。本文拟对新时期人大的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进行再探讨。  相似文献   

14.
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在内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主体是检察机关,并非仅由检察官行使。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公安民警具有同质性的司法警察从事暴力性、强制性极强的侦查活动具有天然优势,理应在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检察权的性质与分配机制一直是我国检察制度研究中比较热门的话题。检察权的性质是检察权分配中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检察权性质在宪法中定性为法律监督权,但是检察权更多的是一种带有行政权性质的司法权。我国的检察权制度受到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分权制衡理论以及我国检警相对分离的影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权分配现状。现阶段我国的检察权存在行政性比较明显、法律监督权的定位是否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检察权的未来改革应当对检察权进行去行政化,并且应当削弱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的属性,将监督权的权能回归人民代表大会,净化检察权的司法权性质。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主要是指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整改、加强监督等措施,防范遏制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职能行为。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不仅是检察机关实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扩大法律监督社会效果的应有职责,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内在要求,更是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需要通过调查取证获取支持公益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但是,法律仅规定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调查核实权,该项权力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的特定调查职权,无法直接推定为法律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赋予。需要根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特征、法律价值、法律程序等,建构保障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调查取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林心熙 《文明大观》2003,(12):53-53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抓源头方针的具体行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强化治本和源头防范工作,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也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9.
监察体制改革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直接在体制层面带来检察职权的重新配置。对检察机关而言,这一权力调整将直接影响检察权力运行的方式和效果。侦查权的剥离将促使检察权向法律监督的司法本位回归,因而构成未来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机遇;检察机关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挑战并非其侦查权的剥离,而是长期以来的侦查中心主义痼疾,监察体制改革有可能强化侦查中心主义的逻辑。为此,有必要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展开,并利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驯化"侦查中心主义,才是未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出路。  相似文献   

20.
《文明大观》2003,(10):54-54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抓源头方针的具体行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人手,强化治本和源头防范工作,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也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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