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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免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被市场淘汰,最终走向破产。企业破产程序必须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存在申请主体范围过广,主体利益失衡以及重整对象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应从明确申请重整的主体范围、完善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健全主体利益保护制度等多个角度来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2.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利益之间的博弈和交锋,公司治理结构必然会产生一些变化。对社会效益和效率的追求使债务人自行管理成为比较可行的方案,而债权人、管理人、股东和利害关系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则是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的独有特点。  相似文献   

3.
破产重整期间所发生的公司治理问题比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治理问题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在于重整程序涉及包括管理层、股东、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在内的众多主体,更由于重整程序的社会本位性、企业估值的困难以及重整公司在收益享有者和风险承担者方面的分离。合理地配置重整程序中各环节的控制权,是维护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促进重整成功的关键。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公司的控制权配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有担保债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如何行使,不仅事关企业复兴目标的实现,而且影响到担保物权社会功能的发挥.从各国的情况来看,重整制度既要防止对有担保债权的行使保护过度,又要避免对其限制太多,关键是要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具体来说,应该适时限制有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时机,谨慎限制有担保债权人的受偿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在上述两方...  相似文献   

5.
论破产立法中的经济法理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破产法是同时兼有民商法和经济法双重性质的法律.在新的破产立法中,要充分体现公正调整债务关系的私法精神,尤其是要保护债权人利益,坚决摒除错误的国家行政干预.同时也应体现出经济法的理念,注重通过国家的正确介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合理调节当事人利益间的平衡.在新破产法中将建立预防企业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重整制度,包括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即职权重整制度.郑百文公司重组的案例不仅表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破产重整制度,而且表明应在重整制度中强调国家适当介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破产重整涉及的利益冲突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对社会利益的优先考虑仅仅解释了重整制度本身的存在意义,在具体的制度中,还需要对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和平衡。各个国家由于具体情况的差异,在重整制度构造中的利益取向各不相同。美国法更加偏重于债务人利益,德国法注重债权人的意思自治,法国法则被视为社会利益优先的典型,三者尽管各有侧重,但每一种立法选择都与其背后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我国虽然已经引进了重整制度,但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运行环境都与上述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未来的立法和实践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存在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视角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传统理论在对待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难以做到"自圆其说".《民法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具有原则性的统领作用.为解决我国个人破产条例中债权人权益保护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引入民法典基本理念,于总则部分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均衡保护体现利益平衡,依据债权人自身经济条件对债务人分类设定考察期体现公平原则,并优先适用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体现自愿原则.保持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与《民法典》内在的逻辑关系与有效衔接推动,打造一脉相承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目前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担保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担保权人丧失受偿能力,被担保人和担保义务人应向清算组履行债务。当被担保人破产时,担保权人可申报债权;担保权人不申报债权的,担保义务人(保证人、非主债务人担任的抵押人及出质人)即使尚未履行担保义务,也可先以其担保的债务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参加分配,以避免被担保人破产注销后,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无法行使追偿权。对此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已作合理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也比较简单,问题不多。现在立法及司…  相似文献   

9.
破产撤销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破产法调整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债权人的利益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破产撤销权这一制度设置,正是通过对破产程序开始前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普通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的撤销,使因该行为产生的财产利益回归破产财团,提高清偿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由于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粗疏和僵化,导致审判实践中难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此,本文作者认为我国应参考世界各国立法例,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则需对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有一个概念性的认识,以便对既定法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种类进行适当扩张,以求更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表决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设定对少数债权人利益特别保护的制度,从而达到保护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程序性权利的目的。在重整程序中应该完善分组表决制度,即在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达到一定规模时单独设立人身损害赔偿债权组。在和解程序中,同样应采取分组表决的方式表决和解协议,同时应当明确法院审查和解协议的内容,同时应规定持异议债权人依和解协议所获利益不低于依破产清算程序所获利益。  相似文献   

11.
破产欺诈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形成巨大威胁。我国破产法和刑法对破产欺诈行为的规制已作出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但比照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看,仍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对实施了欺诈破产行为的债务人应解除其破产免责的权利,对其不予以解除债务;对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其债权请求权应后于被损失方进行清偿,即求偿权后置;对债务人的财产被非法转移至第三人手中的情况查证属实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从第三方手中恢复财产。  相似文献   

12.
破产法中的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来源于宪法的财产权保护条款,此原则要求重整计划必须保障每一名反对该计划的债权人按照该计划能够获得不低于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利益,因而体现了重整程序取代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当性。在适用该原则时,必须客观、准确地计算清算价值与计划清偿。我国《破产法》并未明确规定法院正常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要件,尽管该法第87条第2款将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作为法院强行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要件之一,但该规定无法实现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的宗旨,因此,今后应将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作为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一般性要件。  相似文献   

13.
破产重整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在破产制度日益完善的进程中产生和发展的。破产重整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分析在破产法中设定破产重整制度的必要性 ,呼吁制定新的破产法时增加破产重整制度 ,对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以社会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相似文献   

14.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利弊与补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自己破产,这一规定在我国现实社会已经被债务人充分利用,并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本文对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5.
破产预重整是一种新型的多元拯救模式,它汲取了法庭外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优势,又弃去其糟粕.目前我国立法上对预重整模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实践中对预重整模式的应用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预重整模式.  相似文献   

16.
公司市场退出是指公司丧失商事主体资格而退出市场的行为,分为自愿退出和强制退出两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对公司市场退出机制作了规定,但欠缺对债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应通过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完善公司终止时的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破产清算时债权人自治制度,以及确立人民法院在债权人利益保护中的最终地位、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功能等途径来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破产重整制度诞生于美国,其以拯救与再建债务人作为自己的立法目标.但破产重整制度亦有自己的局限,它在各方利益的平衡协调上并不完善,所耗费的制度成本和经济代价亦较为巨大,对于恢复债务人重建的宗旨可能适得其反.预先重整制度是结合庭外协商与正式重整的最佳特质所做的制度安排,克服了传统破产重整制度的弊端,更适合企业再建的需要.我国应于破产法中积极探索预先重整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依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有破产能力,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破产能力。而依有关司法解释,于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如果没有破产申请的提出,则只能采取强制执行的优先主义;而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主体无力清偿债务时,则只能采取强制执行上的平等主义。本文通过对强制执行优先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对比分析,主张及早修改现行破产法,及早赋予公民和非法人组织以破产能力,进而在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并且两种个别执行体例均可能无益于债权人利益平等保护的情况下,给债权人和债务人一种在个别强制执行以及破产这一概括强制执行两种模式之间的选择权,通过破产程序的选择运用,倡导其追求债权平等的终极理念。这样做,相对于现行单纯的优先主义或平等主义的个别执行,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制度上无疑会更为充分和完备。  相似文献   

19.
建立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要求和体现,公平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需要,保护债务人利益,解放其债务压迫的需要,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要求,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及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法和存款实名制的实施为自然人破产提供了制度环境,个人信用体系、社会保障制...  相似文献   

20.
由于我国破产法的立法缺陷 ,国内假破产案件正呈上升趋势。这一“假破产 ,真逃债”的社会现象 ,严重侵害了破产债权人的利益 ,干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 ,对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造成了不良影响。山西海棠集团破产案件即是一例。因此 ,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立法 ,对企业法人利用破产逃废债务的行为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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