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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吸收犯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非数罪形态中吸收犯是理论上争议比较大的犯罪形态之一,其中的若干争议直接涉及到吸收犯在理论上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厘清不同的观点是认识吸收犯的前提.本文通过对不同观点的比较分析,认为吸收犯是立法中不可避免的立法现象,在理论上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吸收犯的最本质形式是重罪行为吸收轻罪行为;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目的的同一性";与连续犯之区别则在于其"犯意的多次性"和"犯罪行为的连续性".  相似文献   

2.
论想象竞合犯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亚刚 《法律科学》2004,22(1):31-35
想象竞合犯是非数罪形态之一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犯的明文规定 ,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在理论上 ,应承认异种想象竞合犯为宜 ;其法律性质作为科刑上的一罪来理解比较恰当 ;在想象竞合犯的情况下 ,行为人主观上实际是具有数个罪过。  相似文献   

3.
转化犯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转化犯的若干问题何金宝转化犯是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它与牵连犯和结果加重犯皆属于犯罪的一种复杂形态,却又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文拟就对转化犯的若干问题略抒管见,以期能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转化犯有所稗益。一、转化犯的概...  相似文献   

4.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众多罪数形态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常见,近年来一直受到刑法理论界一些学者质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极不统一。特别是我国新刑法生效实施后,理论和实践上对此问题的分歧更大,众说纷纭,存在很多的疑难问题。本文拟作粗浅探讨,以为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5.
数额犯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数额是反映某个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目标或者所导致后果的相关数目,不仅包括直接指向的犯罪对象的损失和危害而且包括间接导致的损失和危害,不仅包括物品的数目、财物的金额而且包括衡量诸如人员伤亡等危害后果的数量。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大部分罪名都可以通过犯罪数额来衡量其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都属于数额犯。数额犯仅仅是规定了一定数额标准的犯罪种类,亦应存在犯罪未遂等未完成形态。适用犯罪数额累计计算主要有一个行为侵害数个对象的犯罪等四种情况。  相似文献   

6.
牵连犯若干问题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牵连犯是典型的实质数罪行为而作一罪处断的情形。本文在分析牵连犯两大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司法实践中对牵连犯的判定应遵循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同时认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认知和可预测是构成牵连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立法中未明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的情况下,应基于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选择最能体现罪行均衡的处理方式,以求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薛磊 《法制与经济》2009,(20):77-78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众多罪数形态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常见,近年来一直受到刑法理论界一些学者质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极不统一。特别是我国新刑法生效实施后,理论和实践上对此问题的分歧更大,众说纷纭,存在很多的疑难问题。本文拟作粗浅探讨。以为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8.
数额犯若干问题新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刘之雄 《法商研究》2005,22(6):74-78
数额犯是指以法定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定量标准的犯罪。数额犯中法定的基本数额是犯罪成立的标准,而非犯罪既遂的标准。法定数额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而是犯罪构成中某些要件的量化标准。根据被量化的要件是行为还是结果,数额犯可分为行为数额犯与结果数额犯。犯罪未遂只存在于行为数额犯中。对于以发生符合法定数额标准的结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数额犯而言,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对于行为数额犯而言,法定的定罪数额标准是既遂行为与未遂行为的共同标准。  相似文献   

9.
牵连犯是指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构成牵连犯要求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本文对于牵连关系的性质,牵连犯中可否仅有一行为,牵连犯中的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态等问题,进行一些简单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不能犯是一个极易混淆而又不应忽视的理论问题之一。在我国刑法中,不能犯是未遂犯的一种,具有可罚性,但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始成立不能犯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本文拟在结合中外有关不能犯学说的基础上,就我国不能犯这一问题略加探讨。  相似文献   

11.
对合犯的概念界定关于对合犯的概念,理论界存在争议,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是最狭义的对合犯概念,认为只有在双方共犯一罪的情况下才构成对合犯,并且举例说,已有配偶的男女与对方重婚,是对合犯的适例,而受贿罪与行贿罪虽则合称贿赂罪,但并不能称为对合犯。这种观点要求对合犯的双方行为必须构成同一犯罪,如果双方构成的罪名不同,  相似文献   

12.
对向犯是指以存在两人以上的对向性参与行为为要件的必要共犯形态。在两面对向犯的场合,双方的参与人构成必要共同犯罪的正犯,应直接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双方的参与人定罪处刑,无需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主、从犯的规定。在片面对向犯的场合,只处罚一方的参与行为是立法者的意思,而不处罚一方的参与行为只要尚未超出最低必要参与程度,没有创设或者提高法不允许的风险,就不能认定为受处罚一方的共犯;反之,其行为就属于可处罚的参与行为,成立受处罚一方的共犯。在第三人参与、协力片面对向犯的场合,其可罚性之有无取决于被协力一方的行为是否可罚;在第三人参与、协力两面对向犯的场合,应依具体情形作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3.
在现有的刑法理论中,危险犯似乎已是一种十分显见和引人注目的理论现象。然而,本文认为构筑危险犯理论的几大支点有失偏颇。文中共分三部分详细阐述了危险犯的主观罪过不应局限于故意,而应包括过失;危险犯的犯罪形态不是既遂,而是未遂;危险犯不应存在抽象危险犯这种极为模糊的类型。  相似文献   

14.
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犯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犯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犯"与"对象不能犯"的观点。不能犯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犯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犯与不能犯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5.
再论身份犯与非身份犯的共同受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从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出发,指出在法律缺乏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构成受贿的共同犯罪。从现实和理论的深层去思考,之所以会发生如此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受贿现象,其原因在于公权力异化的结果。所以一个想要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国家,必须学会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为适应社会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地修正和完善之中,新旧法条的变化和某些犯罪过程的交织,是跨法犯产生的基本成因。由罪刑法定原则所主导的刑法溯及力原则与刑法对某些具体犯罪形态的处理规定之间存在着难以协调的矛盾,必须通过理论探索和诠释来解决刑事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文的撰写旨在于推进刑事立法的周全和完善,主要从一犯罪行为、数犯罪行为以及共同犯罪行为跨新旧刑法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入手进行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17.
牵连犯自从由日本传入我国之后,我国的众多学者对于此概念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众说纷纭,许多学者都赞同废除这一概念,主要因为,其一,在相关的立法上,我国的刑法总则上也并无牵连犯的具体规定,仅仅在刑法分则当中有相关罪行涉及到这一概念,其二,牵连犯在我国罪数形态理论当中是作为处断的一罪而存在的,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处罚原则相当的不统一,有些从重处罚,有些从一重罪处罚,甚至有的数罪并罚,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本文主要讨论的重心在于牵连犯是否应该废除,因为全世界各地涉及牵连犯的国家与地区并不多,主要值得研究的为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所以本文主要从日本学者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观点论点来讨论,结合我国大陆地区学者,来论述我国的刑法理论以及立法当中是否应该废除牵连犯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讨与阐释了认定法定犯应当特别注意的三个相关问题 ,即法定犯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法定犯罪过的认定及法定犯双重责任的承担问题 ,对澄清刑法理论上罪过的错误认识和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牵连犯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牵连犯是一罪与数罪区分中涉及的一个比较重要也比较复杂的犯罪形态。如何对待这个犯罪形态问题,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上观点和做法先后不尽一致,刑法理论界也有分歧意见,加之从有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动态来看,也有些新情况需要研究。因此,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什么是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  相似文献   

20.
刘德法 《北方法学》2010,4(1):77-88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犯罪形态。以聚众犯罪为视角,结合转化犯的基本原理具体分析聚众犯罪转化犯的特征,聚众犯罪的转化既包括罪与罪的转化,也包括违法行为向犯罪的转化;聚众“打砸枪”虽然不是独立的罪名,但却是多种犯罪的聚合体,其转化罪是法律拟制的犯罪。关于聚众犯罪的转化犯,其在定罪量刑中存在着不同于一般转化犯的诸多疑难问题,对聚众犯罪转化过程中一系列特殊问题的研究,将使转化犯的理论内容更加丰富和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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