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5 毫秒
1.
王亚新 《北方法学》2016,(5):117-130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从早期的"信访申诉+法院依职权再审"的结构出发,经历了从"诉访不分"且强调职权性纠错的起点向诉讼与信访相对分离的程序结构转型的过程,其结果是大体实现了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再审的主要途径、结合检察机关和法院从外部和内部实施审判监督这样一种制度形态。但目前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运行状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而"多方投诉"的信访现象,仍给民事诉讼制度带来"终审不终"的压力和难题,因此,对再审或审判监督程序这一制度发展过程加以重述,就2012年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以来,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民事再审程序设计及运行中的解释适用等众多问题进行全面探讨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
涉诉信访案件不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未将“诉”与“访”相区分。本文从“诉”与“访”的概念与性质入手,分析了诉访不分形成的原因,指出在审判实践中构建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探索了如何构建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以及在审判实务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3.
由于刑事案件的纷繁复杂、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许多无法克服的主、客观制约因素,无论是哪个国家,纵使其有多么发达、完善的社会治理系统、有多么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想要完全避免刑事冤案的发生,都是不可能的.但冤案的不可避免并不等于可以对冤案视而不见、见错不纠.每个国家都有责任通过司法程序来及时、有效地纠正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实现司法的最终公正,这是群众的期望,更应该是司法实践所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4.
引言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社会各主体间因民事往来所产生纠纷的方式之一,已经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最广泛、最重要的诉讼种类。民事再审诉讼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功能与作用更是日渐显现,已经成为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司法效果意义上讲,民事再审诉讼的重要  相似文献   

5.
刘冬京 《法学论坛》2008,23(2):117-121
再审程序的修改与完善,是我国学界和社会多年关注的焦点.2007年我国对再审程序进行了部分修改,但这次修改仍存在不足之处.修改和完善我国再审程序,应结合我国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再审程序的客体、将再审事由科学化,合理构筑再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之同的关系,以建立合理的中国式再审模式.  相似文献   

6.
息访协议的窘境与出路——以涉诉信访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时,综合上访人的上访要求,反复协商、斡旋后,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协调单位及有关人员共同与上访人就上访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从涉诉信访层面观察和统计,这一协议有两条内容必不可少:一是上访人息访,二是上访人取得金钱补助。这就是所谓的“息访协议”。从法律层面考察和分析,息访协议有别于一般的民商事协议,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合同。笔者主张,设立信访信托机构和信访信托基金,规范息访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使息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7.
刑事再审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刑事难案,其虽因“确有错误”而被提起再审,但再审后仍可能维持原判;另一类是刑事冤案,即再审前已确信原生效裁判确定的“罪犯”事实上是无辜之人,再审只是为了从法律上加以确认.对于后者,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上回归原审程序的再审程序进行审判,产生了诸多问题.鉴于此,应当专门设立在审理法院、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审理方式、审理内容、裁判依据等方面既不同于一审程序也不同于二审程序的特别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8.
刘东 《法学家》2020,(2):149-159,195,196
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为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启动设定了不同的要件,使得两类诉讼程序所涉及的基本要件事实存在着较大差异。即便再审程序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就同一裁判文书或调解书作出不同的处理,也不能将之定性为矛盾裁判。因为对矛盾裁判的认定须同时结合裁判主文以及裁判理由进行,而要件事实的判断是裁判理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唯有当存在作出矛盾裁判的风险时,才有必要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其余情况下法院可分开审理。而程序合并后法院对当事人及第三人已实施诉讼行为的处理,应当符合程序保障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蔡虹 《法商研究》2012,(2):2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再审程序的修改,相对于我国再审程序运行中存在的各种复杂问题显得过于简单且针对性不强,其主要的表现是回应实践严重不足、功能定位模糊、忽视诉讼原理和规律以及重要制度缺失。修改再审程序的目标不应是单纯解决"申诉难"的问题,而应是在完善通常诉讼程序的基础上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审级制度内的救济功能、严格控制再审程序的启动。为此,我们应理性地对待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其定位为特殊救济程序,并根据法治精神和程序的基本原理对其做进一步的修改,增加第三人撤销之诉,使再审程序乃至整个救济机制趋于协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贯穿整个刑事诉讼全过程,包括再审程序。但是,我国刑事再审制度过于强调“有错必纠”,且法律没有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再审作出特质性的规定,这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精神不相符。通过对541份认罪认罚案件再审裁判文书研究显示,在一些案件中,检察机关和法院在生效裁判没有错误的情形下启动再审程序,量刑建议被采纳后检察机关在无新证据时提起抗诉,或者针对轻微错误提出抗诉,以及“再审不加刑”规则不被遵守等。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公正与效率、法的安定性等价值间的紧张,也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取向相悖。为了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和精神相适应,需要摒弃“有错必纠”理念,在改造一体化再审制度基础上,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建立相对独立的再审程序,对此类案件的再审启动理由、再审启动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并进一步落实“再审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11.
白彦 《法学杂志》2007,28(2):94-96
刑事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中内含的一个司法程序,或者说是再审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该程序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未作规定,这一立法空白也正是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制度设计上的缺憾.  相似文献   

12.
熊跃敏 《法学杂志》2007,28(1):115-118
现行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再审构造加剧了申诉难与申诉不断的体制性困扰,须以再审诉权作为重构再审程序的法理基础.基于再审诉权,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审理包括立案审查与本案审理两个阶段.现行立案审查沿袭了对申诉的处理方式.以再审诉权的法理对之加以改造,需明确再审之诉的立案条件与程序;规范再审立案后的审查程序,包括审查组织、审查形式、审查期限及审查效力等.而对于再审案件的本案审理阶段,则需厘清再审的审理范围,以当事人声明不服为限;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辅,庭审应突出再审的特点;对再审的生效裁判,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由再次提起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再审程序   总被引:18,自引:1,他引:17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2,24(2):106-113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由于受到前苏联的影响 ,职权主义色彩十分浓厚。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文章从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依据入手 ,较为详尽地分析了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指导思想不符合民事诉讼自身的规律 ,程序启动凸显职权主义色彩等。在此基础上 ,文章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构想。  相似文献   

14.
苟大凯 《法学杂志》2008,29(2):131-133
美国在解决与WTO成员方间网络赌博服务领域的争端时,采用了WTO争端解决和GATS具体承诺修改两个程序。前者具多边主义性质,后者兼具多边主义与非多边主义性质;两个程序在操作上有平行性与阻却性,在结果上存在独立性与关联性。  相似文献   

15.
16.
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救济程序,其基本目的是弥补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因此,与普通司法程序相比,再审程序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本文立足富勒区分法律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分析视角,通过对现代司法程序局限性的反向分析,从发生学上探寻再审程序的外在独立价值和内在独立价值,进而提出重铸我国再审程序独立价值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诉讼中,制约与监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取代和混淆。制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法定的诉讼权力而相互影响、限制和控制,以及当事人通过行使诉讼权利对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的影响、约束和限制。监督则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以及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行为。制约具有主体的平等性、双向性、经常性等特点;监督则具有主体的不平等性、单向性、选择性、事后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18.
历经传承发展的我国刑事政策,体现在惩治职务犯罪中,就是在总体从严的基础上对个案实行区别对待,防止将不枉不纵的司法目标异化为宁枉不纵的司法决策,充分发挥其司法导向、程序控制、控辩协调、定性把关等价值功能。而要实现这些价值功能,就应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初查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办案、审查起诉等各个检察环节和司法规范之中。  相似文献   

19.
马一 《法学杂志》2006,27(6):132-134
公司自然人化保护资源的自由配置、追求效益、追求国家干预程序正当性的理念与经济法的追求政府调控经济的理念背道而驰,与公司制度中的有限责任一道,为保护公司的发展开启了新的篇章;同时,它也提供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维护了公司发展与国家干预的平衡,最终拯救了自由市场。  相似文献   

20.
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诉信访错综复杂,其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信访制度仍存在宪政意义上的合理性和现实需要性、现行信访体制没有重大转变、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欠缺规范的现状下,显然更应该关注如何积极处置和应对涉诉信访,而不是对此予以消极排斥。在立足现行政治体制的前提下,应当对涉诉信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信访问题纳入到法律程序之中,更多地体现出法律的权威,而不是运用行政化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