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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交易     
郑译和解建平是大学里临床专业的同窗好友,被大家公认为铁哥们。四年大学毕业,郑译考进公安局,解建平则专业对口分配到卫生局。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在学校里就入了党的郑译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区民警,而解建平年年有进步,如今已是卫生局分管业务的常务副局长,解建平虽然职务升  相似文献   

2.
诉辩交易     
所谓“诉辩交易”,是指检察官和被告人或者辩护律师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来达成被告人认罪以换取较轻定罪或刑罚的协议。换言之,如果被告人坦白认罪,就从轻发落;如果被告人拒绝认罪,就从严处理,按较重的罪名起诉。此协议一经法官批准即产生定罪效力,法院一般也不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因其主要发生在审判庭的走廊过道里,故又有人将之戏称为“走廊交易”。 诉辩交易起源于美国。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确认了诉辩交易的合法性。美国1974年修订施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明确地将诉辩交易作为一项诉讼制度确立下来。但诉辩交易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在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拥护者和反对者的力量都很强大,在实践中也未顺利推行。1973年,阿拉斯加州检察长命令全州所  相似文献   

3.
张榆 《人民司法》2020,(8):35-38
<正>【裁判要旨】在认定强迫交易罪时应考虑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对于仅有交易的形式,但双方均无真实的交易意思,行为人追求的目的并非从完成交易中获利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案号一审:(2018)浙0106刑初676号【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小丽、丁磊。被害人余某案发前在杭州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逸公司)  相似文献   

4.
(2006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5.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令)号]〔2006〕第2号令[公布日期]2006.11.14[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施行日期]2007.3.1[同时废止法规]2003年《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第一条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对内幕交易进行刑事化规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区分交易罪与非罪时,又涉及到证券、期货交易中内幕交易与相关交易的界分与司法认定问题。本文论述了内幕交易与内幕人合法交易、公司购并、证券回购、关联交易等交易行为的界限与联系,并对内幕交易的有关认定标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相似文献   

8.
辩诉交易作为一项司法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以其诉讼效率高、尊重被告人处分权利而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等优点而为很多国家所采用。我国同样面对着刑事案件众多,而司法资源有限的现实困难。那么辩诉交易是否可以为我所用,就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9.
交易习惯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有学者曾言:“法律的前趋是习惯,而习惯又是肇端于道德;所以法律的最初发展,无不是道德意识经由习惯而成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明显特点之一就是首次赋予“交易习惯”应有的法律地位。本文对之做一探讨,以求教法学同仁。……  相似文献   

10.
利益冲突交易,又称冲突性利益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分公司抑或其拥有控制性权利的主体已经或即将实施的与该公司董事存有冲突性利益的交易。即董事作为一方当事人,其所供职公司作为另一方当事人间有利益冲突的交易。由于董事在公司中居于特殊地位,这就决定了董事有可能在其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或进行的交易中为牟取个人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在此种交易中,由于董事与公司间利益存在着鲜明的对抗性,故各国公司立法对于此种交易虽未完全禁止,但大都加以严格限制。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也有类似规定。《公司法》第问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  相似文献   

11.
所谓诉辩交易,是指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前,控诉方因掌握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较少,并且收 集证据比较困难或代价高昂,为避免所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或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而以作出较轻的指控、许诺代为向法官求情为代价,换取被告人有罪的供述,而与被告人(一般通过辩护律师)在庭外讨价还价达成妥协的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12.
交易的代价     
成建 《检察风云》2023,(8):20-21
<正>谋取暴利徐志海在广西北海市经商多年,开着一家清洁服务公司,利润不高。2012年3月的一天,他到银海区花木场买盆景,遇到了种植花木兼营批发零售的唐某海。唐某海称有“内部消息”:市政府可能会就征收花木场地块进行立项。徐志海觉得这个消息比较靠谱,顿时打起了歪主意,打听花木场的经营状况。唐某海说,花木场的不少农户经营状况不佳,如果能低价转包地块,肯定获利。徐志海说:“要搞就把盘子搞大一点。”唐某海面露难色:  相似文献   

13.
法律交易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米健 《中国法学》2004,(2):55-64
在一部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专门规定,这在法律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考察所谓“民事法律行为”的由来及其本质,可知产生这样的问题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在上个世纪初接受西方法律,特别是德国民法时,并没有完全把握《德国民法典》中法律交易的实质及其整个理论体系,一开始就将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混淆,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理论上的混乱。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是明确区分的,前者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定的,而后者的法律后果则是交易人意思指向的。就此而言,法律交易的合法性乃毋庸置疑的题中之义。与此同时,它又必然是民法的核心。因为它既从根本上体现着私人自治和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又从技术和制度上表明着最基本法律活动的最一般抽象。从法律史上考察,这种思路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已现端倪,但最终形成于19世纪德国法学。至于现今我们民法中所谓的“法律行为”或“民事法律行为”,其实就是德国民法中的法律交易。它原本是民法中的一个专属概念,但由于我们原始的概念混淆与误解,才不得不用“民事”加以限定,以至于造成不用“民事”限定就无法区别于法律行为,若用“民事”限定就导致逻辑问题的尴尬与两难。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能是:从整个法律理论,特别是民法理论体系上梳理把握法律交易和法律  相似文献   

14.
人体器官交易困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干细胞移植疗法挽救了成千上万病人的生命 52岁的法国人阿勒贝尔特从白血病死里逃生.一年前,医生断言他只能活数星期,他们决定为他实施最后一次手术:胎盘细胞移植.邻近产院一位女婴的胎盘细胞在他骨髓里重建了被疾病损坏的免疫系统.大难不死的阿勒贝尔特感叹道,我连这女婴的姓名都不知道,但我血液里有她的基因.从基因学看,阿勒贝尔特已成了女性.  相似文献   

15.
奇怪的交易     
<正>伦敦的夜晚总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这天夜里,两个中年绅士刚从豪华饭店里一番花天酒地后出来,突然看见马路边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那流浪汉挣扎着向这两个体面的绅士爬去,声音微弱地乞求道:"救救我……我是饿的……"  相似文献   

16.
论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由于关联交易具有交易费用低且操作方便的特点,在合法和公正的交易条件下属于一种正常的交易行为,并且在关联交易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可以很快加大规模,使企业的竞争力迅速提高,因此在上市公司中关联交易是一种普遍且不可避免的行为。但由于关联交易发生在具有关联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在缺乏法律监管和机制监管的情况下,关联人和上市公司往往扭曲交易条件,以转移利润或谋求某些不正当的个人或小集体利益,从而滋生不当关联交易,危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资产的完整性,侵害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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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货内幕交易立法起源内幕交易(insidetrading)的制定起源于证券内幕交易,其初始状态为法律禁止上市公司的高级职员和主要股东(拥有公司股票10%以上的大股东,我国为5%),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在其公司任职期间或在其离任后的相当期间内,利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从事买卖证券交易。继后,立法例扩大了内幕交易行为人的主体范围,明确规定公司重要职员、董事、监事、经理人、行政负责人、秘书等均为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而今,立法例不仅还将知情的律师、审计师、代理人、顾问、广告商、印刷商、媒体等定为内幕…  相似文献   

18.
辩诉交易制度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为了利用有限的物力人力迅速处理刑事案件,解决刑事案件积压和司法拖延的问题,一些大城市检察官开始采用交易和协商的结案方式,即减少对被告人的指控,或允许降低其判处的刑罚幅度.以促使被告人答辩有罪。这种现象可用“辨诉交易”加以概括.即被告方为了从国家(法院)得到合理、预期的补偿.而与指控方之间达成的对刑事指控表示认罪的一种协议。  相似文献   

19.
论强迫交易罪“以完成交易为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迫交易罪作为新刑法颁布新设的罪名,之所以与其他相关数罪之间界定模糊,是因为对强迫交易罪的立法意图以及强迫交易行为的性质没有准确的把握所导致。本文认为,只有在以完成交易为目的情形下才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对于超暴利的交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设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以来,证券监督部门以大数据比对为基础研判出的趋同交易行为即成为发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重要线索,但趋同交易在认定此类犯罪过程中的作用不应被过分夸大。在股票交易实践中,趋同交易的形成并非只能基于未公开信息,对趋同交易的性质应当在综合全案证据基础上进行主客观相结合的判断。由于证券犯罪的特殊性,针对趋同交易的辩解和辩护容易使控方的证据体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通过对比趋同交易前后涉案证券账户交易历史、风格、获利及资金量等情况,对整个趋同交易过程进行更加宏观的线性审视,是正确判定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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