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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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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国检察制度简介(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检察厅是法务部的外厅.司法考试合格者经过2年司法研修院学习之后,其中成绩优秀者被遴选为检事.检事任职期间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法务研修院承担着培训检事的重要任务.法务部检察局承担检察机关人事、财务等大部分事务性工作.对于检察人员中检事和其他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韩国检事的地位受到尊重,明确规定其报酬应当与其职务和品位相适应.  相似文献   

2.
台湾地区检察官的基本办案组织采取单一检察官的“独立官署”制,大部分案件均由一位检察官单独承担、个别运作,虽应受主任检察官及检察长的监督,但主任检察官、检察长相当信任并尊重检察官对事实的认定及法律见解,给检察官很大独立办案空间.在检察一体制下,主任检察官基本上是中间干部,属于行政职务,并不受职务保障,但他有高度司法行政特征,任务在于分担检察长指挥监督之责.其行使行政主管权责时,必须注意不得侵犯检察官司法事务上之独立判断权责,并保护检察官免于行政干扰.主任检察官本身亦兼检察官身份,得行使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检察官之权限.  相似文献   

3.
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是当前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制定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有三种模式:全列型、员额型、排除型。这三种模式各有特色。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应当注意三个主要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职权的配置原则、检察机关办案职权的分解和检察长放权的力度。根据实践情况来看,检察官权力清单的设计应当采取员额型模式,对一般检察官应当给予中度放权,保证检察官在权力清晰的情况下,真正成为独立的司法办案主体。具体来说,检察官权力清单应当分为三大类,即检察委员会(检察官领导集体)的权力清单、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权力清单和一般检察官的权力清单。  相似文献   

4.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颁行《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正式确立了检察制度。为了保证检察厅能公正执法,清政府于宣统二年(1910年)颁行《法官分发章程》,制定了检察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不再坚持本省本管籍回避之旧制。尽管《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未能以法律的形式正式颁行,但其规定了较为完备的诉讼履职过程中的检察官回避制度,比较科学地设置了检察官回避的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检察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理论界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行政司法两重性说及法律监督权说四种观点,其各有利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应当是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权,其司法性质就体现在侦查权、公诉权、批捕权、法律监督权四项权能的运作特点上.要进行检察制度改革,有必要尽快建立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可操作性制度;强化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建立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领导下的独立检察官制度.  相似文献   

6.
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没有实现检察官独立的司法属性,存在众多缺陷,改革成效不大。现检察机关创造性地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主任检察官法律地位缺失、检察官办案不完全独立,与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关系不清、权责不明晰等问题。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厘清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独立办案的关系、取消行政行为对检察官办案的制约、赋予主任检察官法律地位、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以主任检察官为中心的组织办案模式和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7.
建立军事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目标及现实冲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建立军事主诉检察官制度 ,是军事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科学的军事主诉检察官选任方式 ,责、权、利相统一 ,符合军事诉讼规律的办案制度 ,以及军事主诉检察官与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的新型关系是军事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的目标。目前 ,军事司法独立、军事诉讼立法、军事司法编制、军事检察人员素质以及利益保障上存在着一些缺陷 ,建立军事主诉检察官制度所要求的超前性与军事司法现状的滞后性冲突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8.
主诉检察官负责制相关问题研究吴永刚朱汝中许永进主诉检察官负责制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处理所办案件的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当前,主诉检察官负责制已从理论界的构想逐步转为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在1989年成立的原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的基础上,于1991年6月27日正式创建的,原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十五年来,国家检察官学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为全国检察系统共培养和输送了5万余名正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和其他各类人才,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学院始终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科研为检察实践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服务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从事法学理论和检察理论研究,学院教师…  相似文献   

10.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1] 总体上,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所确定的45项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行使的职权,根据权力的性质、特点、影响等,由检察长向不同办案部门的主任检察官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授权.整体上讲,对公诉、诉讼监督、自侦部门的主任检察官授权程度依次递减,行使审查批捕、公诉等职权的主任检察官可以更为独立.对于非终局性的权力如起诉权,由主任检察官独立行使,而不起诉等终局性权力,则不完全由主任检察官行使;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程序性问题,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其他案件或事项可由主任检察官决定,对于应由检察长决定的事项,主任检察官有权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5月 2 9- 30日 ,上海市检察官协会主持召开了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戴玉忠主任 ,刑法学专家陈兴良教授等著名学者到会指导 ,本刊主编和常务副主编参加了会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吴光裕检察长作了专题讲话 ,他强调指出 :要充分认识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性 ,检察理论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向 ,检察理论研究要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运作机制 ,要注意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 ,要加强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上海市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召开@舒祯  相似文献   

12.
司法责任制改革与检察官主体地位的确立相辅相成,适格的责任主体是司法责任制实施的前提.从检察长办案责任制过渡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必须从体制和机制上逐步确立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赋予其一定的办案决定权,承认其独立判断的职业特权,确认其代表检察院的法律资格.以办案数量为主、特色职能为辅来确定员额数量及其分配的标准逐渐成为员额制改革的发展趋势,这将从三个方面促成检察官主体地位的确立:以检察官独立判断为主、以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为辅,以检察官代表国家履职为主、以检察长管理检察工作为辅,以检察官独立办案为主、以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指导为辅.  相似文献   

13.
俄罗斯检察制度肇始于苏联,经过近些年的司法改革,趋于完善并独具特色。在检察机关职权配置上,其诉讼职权趋于收缩,主要是侦查监督、公诉和刑罚执行监督权。在办案主体上,呈现出高度集中的体制,并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在待遇保障上则表现地较为具体和充分。俄罗斯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上述内容和特点,与其历史传统、检察权配置和诉讼理念紧密相关。这对于我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具有重要启示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4.
清末时期引入新式法制,于先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建立了检察制度.清末检察厅有提起控诉、上告及抗告的刑事上诉职权,还有非常上告及提出再审之职权.同时,根据清末有关法令,检察厅不得撤回刑事上诉,即便提起上诉只对被告人有利,检察厅也负有提起刑事上诉的职责.  相似文献   

15.
检察听证工作,具有化解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等多重价值,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实践中,部分检察官运用听证开展案件审查的积极性不高、听证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听证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听证配套保障有待增加等,制约了检察听证质效的提升。需要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养,规范听证工作流程,优化检察听证制度体系,加强听证配套供给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听证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16.
现行检察业务决策机制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双轨多元制,它的形成与中国政治体制、传统法文化观及检察人员素质较低密切相关.然而现行检察业务决策机制表现出的司法职能背离、效率的减损及科学决策缺失决定了对其进行重构成为必然.未来检察业务决策机制应以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三元负责制,专家咨询制,及内外结合监督制为内容的模式.近期目标则是要强化主诉、主办检察官职能,细化检察长职责,优化检委会议事职能.而这些改革离不开检察官精英化,增强职业保障和完善责任追究制等配套措施进行.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论坛》2001,(12):43-43
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以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为主要内容,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长高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有2人被省院评为先进工作者,有1人被省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有2人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官”,有1人荣立二等功,有5人荣立三  相似文献   

18.
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是职业角色的独立性,包括整体独立性和个体独立性。整体上来说,其独立性是绝对的,与检察权的定位、检察机关的设定密不可分;个体检察官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一方面受限于检察权的整体界限,另一方面受限于所在岗位职责的限制,同时还受限于其履行职责的方式和程序。要实现检察官的职业角色独立,必须依赖于检察官的职业人格独立性,应当从独立性主体地位法定化、职业准入专业化、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个体独立相协调、去除地方化、完善检察官职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形塑检察官的职业人格独立性。  相似文献   

19.
本报告对赣皖苏三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设施、检察官学历教育情况、检察官岗位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及培训情况以及三省检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行调研,并对今后检察教育改革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20.
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是职业角色的独立性,包括整体独立性和个体独立性。整体上来说,其独立性是绝对的,与检察权的定位、检察机关的设定密不可分;个体检察官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一方面受限于检察权的整体界限,另一方面受限于所在岗位职责的限制,同时还受限于其履行职责的方式和程序。要实现检察官的职业角色独立,必须依赖于检察官的职业人格独立性,应当从独立性主体地位法定化、职业准入专业化、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个体独立相协调、去除地方化、完善检察官职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形塑检察官的职业人格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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