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两岸司法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联系与协作是有效地遏制海峡两岸互涉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克服两岸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和障碍,在刑事事务上采取直接地、确定地、规范化地合作的最适当的方式。 一、两岸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与特点 两岸刑事司法协助是指海峡两岸在尚未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之前,根据两岸有关机构订立之协议或按照互惠原则,由双方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在刑事事务方面相互协助,代为履行一定司法行为的活动。两岸刑事司法协助具有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4.
一、前言两岸在2009年4月26日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对于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及相关程序均有所规范。在本协议签署以前,鉴于两岸的司法机关均无法从此岸到彼岸行使司法权的现实情况,对于涉及彼岸的司法活动如何获得彼岸司法机关协助的问题,一直受到困扰,如 相似文献
5.
全球化的进展虽可促进国际社会互动关系更加密切,但同时也提供犯罪活动向外滋延的有利条件,使得犯罪型态趋向多元化、国际化、组织化。特别是在此两岸经济迅速发展及交流频繁下,两岸的洗钱犯罪明显有扩大趋势,洗钱者利用两岸在司法与管制上的差异,将洗钱活动移往之间,达成漂白黑钱、逃避司法追缉之目的,而目前两岸使用最频繁的洗钱手法,便是利用地下通汇方式,将资金游走于两岸。至于打击跨境洗钱犯罪的困境,便在其“跨境”的字义上,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跨境洗钱犯罪的实施,便意味着增加执法机关诉追的困难并降低自己被捕的风险。因此,面对此跨境治理缺口,即“管辖权的缺口”、“参与性的缺口”、“诱因性的缺口”及“功能性的缺口”,未来两岸为了有效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应以全球化治理的观点来检视两岸跨境洗钱犯罪的问题。所以,在立法政策面上,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并可参照联合国相关公约,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藉以缩小彼此法制的落差,以弥补诱因性的缺口。在司法政策面上,须强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引入刑事诉追的移转管辖,以弥补管辖权的缺口。在实务执行面上,应建立两岸共同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合作平台,藉以建构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合作网络,以弥补功能性及参与性的缺口,共创两岸人民双赢的局面。 相似文献
6.
7.
8.
9.
劫机行为妨害民用航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乘客和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故被现代国际社会公认为最严重的犯罪之一。近年来,发生于两岸间的劫机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因此,对跨海峡劫机问题的立法和处理方式的全面探讨,就杜绝这种危害两岸共同利益的犯罪而言,无疑是必要的、有益的。一、两岸“劫机罪”立法的演变和特征两岸的刑事法律均将劫机行为列为犯罪,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在我国台湾,与民用航空安全有关的法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承袭1935年制定的所谓《刑法》的规定,如第183条规定了“倾覆航空器罪”,第184条规定了“损坏航空设… 相似文献
10.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日益深入,构建和完善两岸司法互助的任务也愈发的紧迫。本文将对现行的大陆有关涉台司法文书送达的规定及司法互助机制进行分析,并联系司法实践,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两岸司法互助是有利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和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发展面临问题和挑战。司法区块链是新兴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典型应用,受到两岸司法部门共同认可,目前两岸司法部门都积极推进各自的司法区块链应用建设。司法区块链技术有助于解决两岸司法互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当前大陆方面宜主动推进涉台案件中的司法区块链技术应用,推动两岸实现数字司法技术互信。通过共商在两岸司法互助中应用司法区块链技术,推动两岸司法互助的数字化转型,两岸有望携手共创数字时代的中华司法文明。 相似文献
12.
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两岸在司法互助领域呈现友好态势,中国区际司法互助的“一国三区四法域”政治,法律特殊的背景下,“罪赃移交”司法协助的矛盾日益显现,两岸的不同规定给罪赃移交设置了法律适用和现实操作的障碍,可移交罪赃的不确定性,罪赃移交是否可以适用国际罪赃返还的原则仍处于争议之中,程序的复杂性导致实际协作存在困难。对于两岸罪赃移交存在的困难,可以通过明确可移交罪赃的范围,国际罪赃返还的分享原则可适用性,以及对程序性操作进行细化,加强两岸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13.
14.
在刑事司法行为的正当化改革方面,首要是刑事司法行为正当性的标准,包括司法错误论、司法价值论与司法效果论.刑事司法行为正当性判断的场域,包括司法正当与大局正当,个案正当与整体正当,实质正当与形式正当,程序正当与结果正当.刑事司法行为正当化行动体系的模式,就是刑事司法行为的目标体系、规则体系、主体体系、资源体系、交换体系和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5.
刑事司法人格化初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将犯罪人的犯罪人格贯串到刑事司法活动的始终,是摆脱行为刑法制度的司法机械化弊端的必由之路,符合现代刑法的人性化、人道化发展方向.刑事司法的立足点是犯罪人,而犯罪人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统一体,即犯罪行为是犯罪人的外在表象,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的本质.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人格鉴定,将那些仅有法定的犯罪类型的行为,而没有犯罪人格的行为人,排除在犯罪人之外.对于犯罪人,在量刑时,要把犯罪人格矫正的难易程度作为一个重要依据;监狱行刑时,应当以矫正罪犯的犯罪人格为核心进行.此外,应该把心理预防提到犯罪预防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6.
司法互助的工作,顾名思义是指保持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在各自司法互助法律的规范下,向其他地区提供和寻求协助。 司法互助包括刑事和民事司法互助事宜。 由于每一个司法地区的法律只能在其有管辖权的区域内执行,犯罪分子往往会逃到另一司法管辖权区来逃避法律的惩治。刑事司法互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各司法管辖区彼此提供协助来堵塞这个漏洞,把各司法管辖区连成法网,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使各地区可更有效地执行其法律,从而维持国际社会秩序。 各司法地区间的司法合作通常以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协议作为提供协助的基础,根据各…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海峡两岸关系发展出现新变化,共谋和平与发展成为两岸关系的主题,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历史性地密集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涵盖经贸、文教、交通、医疗等领域。特别是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互助协 相似文献
18.
与传统法律思维方法相比,法律经济学方法有其自身的优势,尤其在用于分析刑事司法和刑事错案的成本时.统计推理领域中"第一类错误"和"第二类错误"的分类方法为研究刑事错案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我国司法机关对刑事错案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对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进行权衡,特别是对刑事司法和刑事错案的成本进行评估以后,最终确立了"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体现了法治的进步精神. 相似文献
19.
2009年4月,海协会和海基会在南京共同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标志着海峡两岸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由个案方式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刑事司法互助的机制由此建立。本文在肯定两岸于协议基础上开展刑事司法互助所取成效的同时,针对该框架性协议中协助侦查、人员遣返、文书送达、调查取证,以及罪赃移交、裁判认可、罪犯移管等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构建海峡两岸顺畅、高效、平稳的刑事司法互助模式。 相似文献
20.
关于祖国大陆与香港建立刑事司法互助关系的研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香港回归加速了其与祖国大陆的联系。双方建立适当的刑事司法互助不仅能更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维护 香港和内地的繁荣稳定,而且更可为澳门乃至台湾与内陆刑事司法互助提供可资借鉴的良好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