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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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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莎 《中国减灾》2012,(3):42-43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拉浪水电站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经查,龙江河宣州拉浪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超标80倍。春节期间,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柳州市和河池市积极展开治污工作,发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与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与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相似文献   

2.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拉浪水电站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经查,龙江河宣州拉浪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超标80倍。春节期间,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柳州市和河池市积极展开治污工作,发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与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与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相似文献   

3.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特殊物质,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本文以昆明市的水质现状为背景,对目前广泛存在的饮水水质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新年伊始,位于珠江上游的广西龙江河段发生的镉超标污染事件一直牵动人心。1月15日,广西河池市辖区内的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出现死鱼现象。调查发现,死鱼是由于镉浓度严重超标引起,龙江水体已遭受严重镉污染,龙江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正遭受严重威胁。  相似文献   

5.
2012年1月15日,宜州市环保部门发现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内网箱养鱼不断出现死鱼现象。经查,由于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导致龙江河宜州段水体镉超标。22日,针对宜州市龙江河段水体镉污染,该市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启动基层党组织应对龙江河段水体镉超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号召党员干部争做应急处置镉污染创先争优的带头人。  相似文献   

6.
受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影响,龙城柳州这个龙年春节变得有些紧张。由于担心饮用水被污染,市民们纷纷到超市、商店抢购瓶装水。虽然当地政府不停地在派发定心丸,强调城市供水不会有问题,但是相比地方政  相似文献   

7.
这一幅幅画面触目惊心:布满石油的沙滩与礁石、在黑色原油中挣扎的海鸟、因缺氧而死亡的贝类、在海边赤手收集油污的渔民……在人们印象中视野无限宽阔的大海,而今正面临着石油污染的黑色威胁。2011年,渤海湾油田溢油事故,让责任方康菲公司浮出水面,事件终于又一次给海的儿女们拉响了警报随着受污染面积越来越大,受影响的人们越来越多,海洋溢油污染付诸法律诉讼的呼声也在日渐强烈  相似文献   

8.
周立文 《小康》2008,(2):9-9
针对海沧PX项目,厦门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的有关规划环评报告,并启动了“公众参与”程序,以便对PX项目的最终去留做决断。经过各方半年多时间的博弈,PX项目决定迁离厦门。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省各地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威胁到农产品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在工业发展较快地区和城镇郊区,这种情况尤其严重,许多耕地除了过量使用化肥,广泛应用塑料地膜,造成土壤污染外,化工、纺织、冶金等企业给土壤造成污染状况也愈来愈严重。一些地方不但农作物减产,而且农作物重金属等滞留聚集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相似文献   

10.
于静 《传承》2012,(19):80-80
日本政府悍然宣布对我国所属的钓鱼岛实施国有化,遭到了中国人民的一致反对。在群众情绪高涨、非理性行为被情绪左右的示威现场,已经有人站出来呼吁理性爱国,无疑是理性的正义之声。相对于理性而言,守法是更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和底线。  相似文献   

11.
自治区党委提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关键是看工业发展能否实现重大突破,必须推进“工业兴桂”战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这对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具有重大意义一实现“工业兴桂”战略目标任重道远。当务之急需要抓住“工业兴桂”的着重点,努力推进全区工业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今年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有了些许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封面设计。从2011年第1期开始,从底色到构图,从图片到字体,从对比到区分,我们充分借鉴了国际著名品牌杂志的设计创意。但是,借鉴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相似文献   

13.
“高空抛物、坠物”,是一个既“老”又“新”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看似“远”实则“近”的现实话题。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经常用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来形容遭遇高空抛物、坠物的风险,这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让人行走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安全感几乎为零。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针对“高空抛物、坠物”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多年来,专家、学者及一线司法人员从建议司法介入到呼吁加大处罚力度,呼声从未停止过。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从无到有、从宽到严、从粗到细,对“高空抛物、坠物”的探讨,正在法条中体现得越来越多。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如果不出意外,在即将召开的今年两会中,获得通过的民法典将再次明确“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届时,高空抛物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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