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八年来最高法院怎样复核死刑案件,死刑数字如何得到控制,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提供了难得的样本. 2007年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以后,中国死刑案件的最终决定程序就完全改变了.业内人士普遍估计,现在每年的死刑人数已经大幅削减. 一位接近法院系统的学者告诉记者,就他和最高法院及地方高级法院一些相关人士的接触了解,“和2007年以前相比,全国(每年)的(死刑)数字减少可能超过三分之一,有些地方(减少了)将近一半.”  相似文献   

2.
论死刑适用兼论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死刑是利弊均非常明显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保留死刑,是取其利,严格限制死刑,是防其弊。这一政策建国初确立后历经“严打”亦未改变,今后一段时期也不会改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死刑,必须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条件,即只有危害行为和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以及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犯罪,才能适用死刑。必须重视死缓制度的适用,应从罪行的严重程度、刑事责任的分担和犯罪情节的差别等方面把握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坚持少杀。最高法院应当按照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尽快收回死刑核准权,解决多年来死刑复核程序违法操作且名存实亡的问题。建议最高法院设立若干分院,健全死刑复核机构;明确死刑复核期限,提高死刑复核效率;细化死刑复核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并科学、公平地分配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自从200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特别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发布以来,学界对死刑复核程序的研究开始从对核准权下放的聚焦转移到了另外一个焦点,即如何借着死刑核准权的回归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在一些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建言中,存在着一种过于乐观的气氛,有些人对完善后的死刑复核程序抱有过高的期望。其实,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项特殊程序,有其特有的属性和意义,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消极视野下的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不仅…  相似文献   

4.
死刑复核程序具有纠正死刑错误、统一死刑标准以及削减死刑数量的功能.然而,自80年代始,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以扭转社会治安状况,多数案件的死刑复核权被下放到地方高院,死刑复核程序的上述功能在普通案件中消释殆尽,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死刑数量失控,适用标准不一,并接连发生了一系列以杜陪武、佘祥林案为典型的重大刑事冤错案件,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成为众盼所归.  相似文献   

5.
骆轩 《中国律师》2006,(5):90-92
死刑的存废之争已经持续了几百年,有关统计显示,世界上已有85个国家废除死刑,长期没有适用死刑的也有30多个国家。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一时还不可能废除死刑,所以保证死刑平等、统一、准确地适用非常重要。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处以极刑便无法挽回,为了把每一个死刑案件都办成“铁案”,最高法院将死刑核准权收回就是措施之一。为了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完善死刑案件的最终的救济程序,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就如何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组织部分刑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进行了研讨。最高法院法官: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着许多值得…  相似文献   

6.
随着死刑复核权的归位,人权保障成为了我国死刑复核制度的价值诉求。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托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运行,而现有的程序法律规范明显存有一些制度缺陷,因此,完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制度就成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关键。本文从审理方式、辩护权保障、检察机关的监督这几方面对此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长达26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这在中国司法领域界是一件大事。本文在此历史背景下在引言部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死刑的含义和死刑复核权的意义,然后在正丈部分首先对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历史以及由此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回顾,然后对回收后的死刑复核权存在的一些疑问做了论述,最后阐述了对我国死刑复核权的进一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8.
李佳臻 《政法学刊》2021,(3):98-106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具有"审查方式行政化"和"全面审查一刀切"等特点,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件,并非主要是因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死刑复核阶段审查事实问题的作用有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为新时期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机遇,可以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和所持异议等情况...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长达26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这在中国司法领域界是一件大事.本文在此历史背景下在引言部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死刑的含义和死刑复核权的意义,然后在正文部分首先对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历史以及由此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回顾,然后对回收后的死刑复核权存在的一些疑问做了论述,最后阐述了对我国死刑复核权的进一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0.
死刑复核程序:理论思考与立法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只有首先合理地界定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才能正确地对该程序进行完善。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程序的定位有纯审判性程序和纯行政性程序之分,但死刑复核价值取向的二元性、最高法院的双重功能以及现实条件的制约,决定了死刑复核程序应该是一个介于审判性程序和行政性程序之间的混合型程序。  相似文献   

11.
自从200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特别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并发布以来,学界对死刑复核程序的研究开始从对核准权下放的聚焦转移到了另外一个焦点,即如何借着死刑核准权的回归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在一些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建言中,存在着一种过于乐观的气氛,有些人对完善后的死刑复核程序抱有过高的期望。其实,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项特殊程序,有其特有的属性和意义,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相似文献   

12.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十分必要肖胜喜(副教授)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这一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被告人生命权的最后一道屏障。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的案件,就意味着被告人生命的终结。正因为如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在确立这一程序时,采取了慎重、严肃...  相似文献   

13.
吴宏耀  王凯 《法学杂志》2022,43(2):49-64
2007年,随着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学界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讨论开始从死刑复核权的归属问题转向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革。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并发表意见,但是,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21年《法律援助法》正式确立了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制度。就立法表述而言,有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死刑复核被告人”的规定是多方意见博弈的产物。这种立法妥协存在指向范围不明、条文界线模糊等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与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适用问题,亟需从法解释学立场予以回应。为确保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司法解释应从完善告知机制、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机制、保障辩护权利等方面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的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4.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一旦实施就不可以挽回,世界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采用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一些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我们应慎重的适用死刑,因此,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它的收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死刑存在及限制死刑的必要性、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必要性以及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弊端几个方面来论述限制并慎重的处理死刑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程序,其目的是确保死刑判决、裁定的正确,它是保障死刑案件质量的关键程序。立法者出于对死刑复核特殊性的考虑和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来对死刑复核的期限作出规定。一方面无期限的复核势必导致无期限的羁押,使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得不到及时改判,这给被告人及羁押看守工作都带来极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使被害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应当看到,每当一起严重犯罪的发生,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对司法机关的期盼,长时间无期限的复核会使公众对法律产生疑惑,这不仅不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形…  相似文献   

16.
死刑复核应有时限王泽轩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典型结合。不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在第三编第四章中,具体规定了死刑复核的程序,但对复核时限却无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司法解释。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死...  相似文献   

17.
2003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开庭对刘涌案进行再审,20日作出“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死刑判决书。22日上午宣判,上午11点35分刘涌被执行死刑。 从媒体所报道的情况来看,刘涌是在最高法院再审合议庭宣判后,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内被执行死刑的。笔者因此有了疑问:在这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内,最高法院能否完成死刑复核程序的各项工作?而不少人又因笔者的疑问而产生另一个疑问:最高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也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才能生效吗?  相似文献   

18.
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是近年来我国死刑程序改革的重大成果,再次激发了人们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关注热潮。本文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功能着手,主要阐述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我国死刑复核程序运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想和改革建议,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真正实现将死刑复核权收回的改革的初衷,更好的贯彻我国对死刑慎杀、少杀的政策。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它的设置对于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大有助益,特别是在防止错杀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死刑复核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极易造成裁判的不公,违背了死刑复核程序设置的初衷。本文就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意义、法律监督缺失的现状及影响、依据、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2015年,是我国死刑复核权收回的第8个年头。8年前的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20余年的死刑复核权。在"慎用死刑,少杀慎杀"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死刑复核权回归这8年里,死刑复核工作是否一帆风顺?"枪口之下",有多少人成为留住生命的幸运儿?死刑复核程序被称为"生命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道防线面前,作为掌握生死大权的死刑复核法官和作为死神之门"守门员"的死刑复核律师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