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票市场健康而稳定的发展 ,离不开完善的法律规定。虽然我国近年来先后颁布了《公司法》、《证券交易法》 ,但由于其规定不尽完善 ,仍存在诸多疏漏 ,导致实践中发生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股市事件。虽然这些事件的起因不同 ,但法律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规定不够完善是诱发争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的研究 ,本文试就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作一些探讨。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股东大会应由具备召集权的人召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05条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  相似文献   

2.
侯文琪 《中国公证》2006,(11):49-50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的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司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会议的权利,并明确了公司股东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公司法》的这一规定为公证机构介入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办理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在学习新《公司法》时,对几年前办理公证接触到的一项临时股东大会的公证事项感受颇多。  相似文献   

3.
完善我国法律关于董事权利义务规定刘方关于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公司法》第112条规定了公司董事会的权利和范围,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与投资...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的提出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原告王栋持有上市公司宏智科技18.03%的股份,系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认为公司董事会的一些作为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利益,故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改选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 2003年11月,王栋向被告宏智公司董事会邮寄了关于召开宏智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内容为提名  相似文献   

5.
论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特征周淑梅一、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在组织机构的规范上与大际法系国家保持一致,采取双重委员会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相似文献   

6.
论公司CEO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CEO在本土大公司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关注其法律地位。CEO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经理。CEO应该是公司的职业“代理人”,其地位类似于我国公司经理,但其享有比经理更多的原属于董事会与董事长的一些权利。本土公司设置CEO与《公司法》有冲突,因此今后修改《公司法》时,可以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董事会、经理”部分增加CEO的有关规定,这样其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会———董事会(CEO)———监事会”。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的立法说明指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执行日常经营管理任务。由此,从合乎立法思路的角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关系,保障公司的利益;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经理享有职权,使经理对公司享有事实上的控制权。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定出发,分析经理的法律地位,抛砖引玉,亦为立法、司法及律师起草公司章程提供一种参考。  相似文献   

9.
刘毅 《人民司法》2016,(4):38-42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存在瑕疵,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决议无效或予以撤销。与瑕疵公司决议相关的各类诉讼纠纷,即为公司决议争讼案件。此类案件近年来不断增多,由于在诉讼主体、审理对象、判决效力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且通常法律关系复杂、牵扯利益多,因此程序保障的  相似文献   

10.
在《公司法》实务中我们会经常遇到一些纠纷和争议,比如说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能否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章程将股东会的职权转移给董事会是否合法:在有限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约定公司股权不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等等。这些都涉及到《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那么股东会决议就不能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否则股东会的决议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如果是任意性的,公司股东会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否决董事会的决议或者另行作出决议。同理,判断第三个问题的关键也是看《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公司章程就不能作出公司股权不能对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是任意性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11.
解读一:明确规定召集和主持的次序《规则》按照召集和主持主体的不同,分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以下简称“10%以上股东”)三个主体分别予以规定。对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在认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后,监事会可以自行召开。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在经过上述程序后,才可以向监事会提议召开。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现状及重新配置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现状及重新配置的法律思考雷兴虎现代各国公司立法大多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并将公司内部权力分别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进行配置。这种制衡机制的确立,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由于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  相似文献   

13.
传统公司法理论在谈及董事责任时,多限于探讨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即董事违反对公司的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多个条文较为详细地规定了董事对公司的责任。然而当公司董事因失职造成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债权人利益受损时,失职董事是否应直接向其承担责任呢 ?  一、现有立法及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对于该条,有人认为其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一、董事会决议的法律功能董事会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成立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它在公司的各种机构中,居于主导与核心的法律地位。董事会决议是公司董事会对某一或某些事项作出决定的具体表达形式,是董事会这个公司法人机关意思表示的“物化”形式。董事会决议的法律功能,源于董事会的法律功能。董事会的法律功能有二:一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的某一  相似文献   

15.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概念。以公司为例,法人是公司本身,法律将公司拟制为“法律上的人”。法人与自然人在社会功能和行动上有着高度的相似性,比如,人有自己的“决策机构”——大脑;公司有自己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大脑发出一条指令,通过肢体去完成;股东大会作出一项决议,通过董事会、经理层去实施。人有免疫系统,防止细菌感染和入侵;公司有监事会,防止董事、高管及其他主体损害公司利益等。所以,在法律上,将公司视为一个行为主体,称为法人。  相似文献   

16.
王京 《中国司法》2001,(11):50-51
甲公司是 1998年由 A、B、C3家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有限制工公司。3年期问,小公司连年亏损,自设立起到2001年只爿开过一次股东大会。A公司作为人股东,于2001年 3月提议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但受到公司敌事会的冷遇,遂于7月以自己的名义向另州立股东发出了召开甲公司股乐大会的通知。B、C公司认为,依据《公司法》,两公司只能参加山甲公山的董事会召集并主持的股东大会。 A公司认为.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邢规定》第7条:“有限责仟公司或股份响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黄事会召…  相似文献   

17.
外国公司权力中心定位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和经理中心主义的历史演变。我国在立法上采取的是股东会中心主义,然而在实践中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趋于形骸化,经理的权力膨胀。实际上是经理中心主义。这种现象产生了许多矛盾,不利于我国公司的发展。因此本文通过比较三者来论证我国《公司法》应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及其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8.
论股东大会召开的障碍排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障碍按照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会)或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董事会从性质上讲都是公司的权力机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公司都能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按期举行股东定...  相似文献   

19.
一、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救济的原则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因决议形成过程中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而产生。决议瑕疵分为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程序瑕疵包括董事会召集决议瑕疵、股东大会召集人无召集权、股东大会通知瑕疵、目的外事项决议、表决权受限制股东的表决权行使、违反决议要件、股东大会主持人无主持权等情形。内容瑕疵有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导致内容显著不公正等情形。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的目的是为了使股东等有诉益者的利益免受有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损害,或在利益遭受损害后能…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设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股东大会的权限设计 随着我国公司股权的社会化、分散化改革进一步深入和世界各国公司中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的潮流,《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10多项职权的规定,已跟不上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股东权的缩小或形式化,董事权的扩大乃是世界性的趋势。如在股权高度分散的美国,股东大会变成了一个“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唯命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