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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9 毫秒
1.
张桂兰在《应该制定文物保护法》一文中说:文物保护法应该明确规定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国家所有权。文物的所有权问题,是文物保护法中最重要的问题。社会主义文物保护法的客体(或者说保护对象),主要就是文物的国家所有权。过去和现在,我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种种混乱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文物的所有权不够明确。许多单位占用了古建筑,便以为是本单位的财物,误认为任意拆改是合理合法  相似文献   

2.
古建筑旅游是我国目前旅游资源发展的趋势之一,古建筑的保护与旅游资源发展的矛盾是我国古建筑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与科学发展的核心问题。从旅游学的视角研究古建筑的保护及其发展,本文对古建筑的旅游资源的评价进行阐述,剖析了古建筑保护面临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3.
对《文物保护法》的几点修改建议方印华现行《文物保护法》在诸多方面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本文对《文物保护法》提出若干修改建议: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评估目前的文物市场。摒弃保护文物只有一种模式的观点,认识文物专营体制对保护文物带来的种种弊端和开放文...  相似文献   

4.
古建筑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分析,很多古建筑的毁坏都源于火灾,因此,如何保护好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本文从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供电、消防组织、建筑物耐火等级、消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深圳大鹏古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就其消防安全隐患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提出了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近期和长远具体措施和对策,对保护古建筑、整治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5.
将皖南境内26栋徽派古建筑异地搬迁之举,让他赢得了“文物斗士”之美誉,但就是在这层光环下面,歙县原政协副主席徐普来却被爆出贪污国有财产4918万余元的丑闻。掩盖在功名之下的贪腐之路,作为贪腐案件的新生态样本,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6.
王启龙 《方圆》2023,(4):66-67
<正>天下苦景区刻字久矣,在古长城上刻字更甚。这种旅游陋习不仅影响后来者观瞻,而且严重损毁古建筑原貌故事要从我办理的一起督促保护古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说起。安徽省歙县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世代传承着徽文化,文房四宝中的歙砚诞生此处,白墙青瓦的徽派建筑更是数不胜数、精美绝伦,无不体现了徽州人的勤劳与智慧。然而因相关人员缺乏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消防意识也薄弱,很多古建筑年久失修,缺乏一定的保护及修缮,导致这些古建筑往日的辉煌只能停留在老一辈的回忆中。  相似文献   

7.
赵娇 《法制与社会》2013,(17):211-212,221
我国是一个文物大国然而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却不是十分令人满意。因此,为了更有效的保护我国的文物资源,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文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现状以及我国文物监督管理在法律、体制、社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文物监督管理问题的对策,以更有效的保护我国的文物资源。  相似文献   

8.
古建筑作为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有些历史街区集古寺庙、古市楼、古街道、古店铺和古民居为一体,构成了一个结构完整、气势恢宏的古建筑文物群.但是,这些文化遗产为我们带来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本文以莆田市荔城区衙后路街巷为例,分析了衙后路古建筑的火灾隐患及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除此之外,本文还对消防管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创新性的方法,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我国近代最早的文物保护法,是宣统元年颁行的《保护古迹推广章程》。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也是文物保存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是,在此之前,文物保护无法,文物被盗、流失的情况十分严重。为保护文物,清廷民政部于宣统元年八月草拟了《保护古迹推广章程》,并很清清廷批准颁行。民政部在向清廷陈述制订此法的理由时曾指出保护文物的必要性:世界各国对自己的文物,哪怕是一草一木,故庐遗物,或关于历史,或涉于美术,虽至纤细,亦无不什袭珍藏。因之上自皇家,下迄草野,广如都市,僻在乡村,均有博物馆珍藏之物,以文明之观耀。中国文化之…  相似文献   

10.
文物是人类历史的特质载体,是文化生态的稀世珍宝.文化遗址、馆藏文物、古建筑作为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先人的智慧,也负载着民族的精神,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房价的急速升温使得房价成本是否公开成为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公众对于房地产价格过高的现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房地产商的房价成本,却遭到了房地产商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名的一致反对,本文将从政府信息公开与商业秘密保护的角度探讨房价成本信息是否应当公开。  相似文献   

12.
李玉雪 《法律科学》2009,(3):106-118
最近,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与文物和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文物所具有的突出价值及其面临的危机使许多国家都通过制定法律对文物实施特别保护。随着文物危机的国际性因素的增多,国际文物保护法得以兴起和发展。在国内文物保护法和国际文物保护法的共同推动下,兴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文物保护运动,在此过程中,国内文物保护法和国际文物保护法相互影响,形成了在协调中相互发展、在冲突中寻求妥协的发展进路。  相似文献   

13.
现有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公益诉讼范围,但是检察机关依据国家、省级人大的授权已经开展了司法实践。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均是文化遗产的下位概念,此类诉讼的准确法律定位应当是“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司法机关却将文物、文化遗产并列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存在定位偏差。检察机关提起文化遗产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为人权理论与公共产品理论,结合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线索发现难、取证效率不高等问题,应当从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办案质效、实施集中管辖、提出特色诉讼请求、探索事后监督等角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国家文物管理制度适用于文物的考古发掘、收藏流转及出入境管理等各个方面,在上述任何环节的犯罪行为均会侵害文物管理制度所保护的法益。通过变造文物骗取拍卖许可后欲以拍卖“合法”手段倒卖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文物本体和文物管理制度已经产生了现实的、紧迫的、具体的侵害,应当认定构成倒卖文物罪。明确倒卖文物犯罪行为的手段,准确认定犯罪形态,符合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刺破拍卖文物行为的“合法”外衣,实现依法全方位保护文物资源。  相似文献   

15.
文物的私法问题研究——以文物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玉雪 《现代法学》2007,29(6):136-146
文物作为一种稀缺的文化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应对文物危机需要采取公法调控方式和私法调控方式,其中私法调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文物保护视角下,文物私法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在遵守普通私法规范的基础上去契合"保护文物"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因而文物保护在私法调整上呈现出一些自身特点,表现为对文物的私法规制主要通过对文物所有权的法律构造作出特殊的安排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郭玉军  向在胜 《时代法学》2005,3(4):102-106
法国传统法律制度对海底文物没有提供足够的保护,随着非法采掘海底文物的活动日益猖獗,法国于1989年出台了《关于海底文化财产的法律》。该法确立了“海底文化财产”这一新的法律概念,突出了对海底文化财产的保护。此外,该法还对文化财产发现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修改,并将文物的所有权归于国家,从而突出了海洋文化财产的国家财产特征。  相似文献   

17.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记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文物研究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冈石窟作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世界遗产、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多年来,始终遵守文物保护法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完善了一系列保护文物以及对外开放的制度和措施。文物保护管理为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周边环境与石窟文物的整体协调,防止被不法侵害,根据山西省文化局(64)文物字第90号文件通知,该所于1986年5月,分别对重点保护区、安全保护区、地面维护带、保安煤柱线进行碑记措施。碑界距之间连成各区范围保护线。共埋设标志碑28块。各保护区面积分别为:重点保护区面积5264…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应当针对文物损害的具体情形,统筹发挥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区分文物保护与其他领域公益诉讼的不同特点,在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民事公益诉讼“先诉者优先”、文物损害评估鉴定以及与文物行政执法的衔接等方面加强探索,立足办案,构建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高质量实现文物公共利益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据初步统计,在三峡工程淹没区内,已发现文物点1208处,其中地面文物441处,地下文物767处,包括古遗址460处,古墓葬(墓群)307处,地下文物的埋葬总量达2200余万平方米。地面文物的保护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就地保护。如白鹤梁枯水题刻、忠县石宝寨、白帝城等。第二类是搬迁保护。如张飞庙、屈原祠、秋风亭、大昌民居等将进行整体搬迁。对大量的石刻、题记、石窟、造像等可将其切割下来,凿石搬迁。第三类是取齐资料。对一些不需要搬迁的文物,取齐资料,为以后的研究提供原始依据。按计划,1995年至2002年,完成135米水位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2003年…  相似文献   

20.
<正> 苏联宪法第27条规定,国家关心保护和广泛利用精神财富来对苏联人民进行品德和美学教育。根据苏联宪法第68条规定,关心保护历史古迹和其它文物是苏联公民的义务和职责。故意毁灭、破坏或损伤受国家保护的文物或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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