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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公司法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司法修订案。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对市场主体的要求,对于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揭示了新公司法的不足:规定公司监管权与经营权合一,不利于公司自主经营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过于严厉,不利于其发展;股权转让制度设计不周,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对小股东利益保护有欠充分。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新公司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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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部基础性的商事法律,新《公司法》对公司制度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这不仅积极地反映和总结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司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也具有前瞻性地赋予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和新的发展空间。新《公司法》在落实公司意思自治、股东意思自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以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权益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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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对国有企业公司化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修改的内容较为广泛,不少规则反映了国际公司法的最新发展动态,为我国公司化治理与国际接轨奠定了法律基础,对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公司实务、公司理论、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治理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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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砚 《共产党员(沈阳)》2006,(6):18-19
2005年10月27日,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公司法》修订中着重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近日,本刊记者对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副所长岳素花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以下简称“问”):岳所长,修订后的《公司法》如何体现我们党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岳素花答(以下简称“答”):我国的《公司法》自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公司制企业的规范发展起了重要作用。10多年来,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发展变化,我们对规范管理公司制企业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特别是在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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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正式生效实施。《公司法》总体而言是一部难得的法律,说好的人很多,在此不必赘述,笔者仅就,其中存在的一些较重要而又易被忽视的问题谈些看法,希望能对投资者有用处。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问题 《公司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该条第3款又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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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运用》2007,(9):4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过专家学者、立法机关多次慎重修改,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制订与正式施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江平教授曾任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部级)、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江教授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主编出版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罗马法教程》、《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民法教程》、《公司法教程》、《中国司法大辞典》、《商法全书》、《商法案例评析》等一大批法擘著作。江平教授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他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物权法》的制订与颁布施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意义有深刻的认知。本刊刊发江平教授在巴南区的演讲稿,供大家学习参考。文本由中共巴南区委宣传部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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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并不重视,在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司法中明确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是限于体制,对于公司司法解散的主题和解散的原因并没有明确。本文就从我国目前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现状入手,探寻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缺陷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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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6,(12)
《公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一方面,是强调在公司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基层组织活动。非公企业中设立党的基层组织,既具有《宪法》依据,也具有企业法依据,尤其是《公司法》依据。非公企业作为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其物质资源,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包括企业党员)的优势,从制度资源的优化构造中,自觉建立和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为此,我国《公司法》基于“公司自治”即“企业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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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这是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我国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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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国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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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4):44-45
正2013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3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公司法》实施以后,效果如何?它给创业者带来了哪些机遇?给经营者带来了什么便利?记者为此作了走访调查。创业门槛降低开公司仍需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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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对1993年的《公司法》作了很大的变革,强调了公司的私法功能,更加注重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司制度的安全性,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灵活多样、安全稳健的向前发展以及社会和谐进步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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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确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支柱,是整个经济体制的基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一公司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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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危害及手段 我国《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词时《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尽管《公司法》做了上述规定,但资本不实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首先,注册资本不实导致虚假经营主体泛滥,经济纠纷增加,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注册登记向社会表明其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并取得经济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注册资本的不实,使不具备条件的经济组织披着合法的外衣周旋于市场经营主体中,因而引发大量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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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法律,也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和基础工程.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在我国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