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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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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赵作海"案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赵作海作为一名因刑讯逼供而遭受不公平审判的普通公民,他的身上折射出了许多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特别是诉讼监督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赵作海"案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监督制度分析出现行制度的缺失。  相似文献   

2.
一剑 《检察风云》2010,(12):34-36
被害人"复活","杀人犯"已服刑11年"杀人犯"赵作海,入狱前,家住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2010年5月9日,当获知58岁的赵作海将被无罪释放之后,乡亲们聚在村里,想 看看经历了11年牢狱之灾的赵作海现在是什么样子。之前,还有一件令乡亲们震惊的事,当年,被赵作海“杀死”的赵振晌突然“复活”,从太康县回到了家中,这让平静的丰十致口同炸'开了锅。  相似文献   

3.
沈峰 《政府法制》2010,(11):35-35
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十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服刑11年。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已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河南省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4.
宏剑 《江淮法治》2010,(12):11-13
10多年前,河南两村民赵振晌和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认为就是赵振晌,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谁想到,就在“杀人犯”赵作海服刑11年后,“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相似文献   

5.
宏剑 《公民与法治》2010,(13):15-17
十多年前,河南两村民赵振晌和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认为就是赵振晌,警方遂将赵作海帯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谁想到,就在“杀人犯”赵作海服刑11年后,“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相似文献   

6.
赵作海的冤屈随着真凶的出现被洗雪,法律规定的其应获得的赔偿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赵作海案所反映的我国司法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以该案为分析对象试图找出导致诸如赵作海案之类的冤案的原因并试图提出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7.
赵作海冤情得以洗刷后,商丘市政法部门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赵作海案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行为。当年审理赵案的三名法官已经停职接受调查,涉嫌对赵作海刑讯逼供的民警两人已被刑拘,一人负罪在逃。  相似文献   

8.
新闻背景: 1997年10月30日,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和赵振晌因琐事打架后,赵振晌失踪.随后,赵振晌的亲属报案,称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赵作海杀害.柘城警方将赵作海关押审讯20多天后放出.  相似文献   

9.
赵作海冤案的前因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复活","杀人犯"已服刑11年 "杀人犯"赵作海,入狱前,家住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 2010年5月9日,当获知58岁的赵作海将被无罪释放之后,乡亲们聚在村里,想看看经历了11年牢狱之灾的赵作海现在是什么样子.之前,还有一件令乡亲们震惊的事,当年,被赵作海"杀死"的赵振晌突然"复活",从太康县回到了家中,这让平静的村子如同炸开了锅.  相似文献   

10.
能江江 《法制与社会》2010,(24):150-150
中国司法制度的现代化进程,个案尤其是重大个案毫无疑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赵作海案便是其中之一,因河南公检法失职,造成赵作海11年的牢狱之灾,事后启动了国家赔偿程序当事人获得65万赔偿金。本文旨在从程序上重点分析导致赵作海案件的主要原因,对我国现行司法制度进行反思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司法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彼苦海刚出来,此苦海陷进去,这个赵作海,真当是跟社会之海密切相关啊!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年近六旬,曾因冤假错案,被当做"杀人犯"判处死缓,坐牢11年,2010年才平反,出来后,获国家赔偿款及困难补助共65万元。没承想,他被诱至宁夏贺兰县,深陷传销泥潭。他和他妻子李素兰都陷进去了,那65万元赔偿款,结果有一大块"补偿"给传销分子了。  相似文献   

12.
平反赵作海案,切勿造成新的冤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佘祥林"、"赵作海",已经成为中国冤案的代名词,而被写入当代法制史. "赵作海"与"佘祥林"蒙冤,具有惊人相似的地方.  相似文献   

13.
吕娟 《法律与生活》2010,(20):15-15
1999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农民赵作海被指控杀害同村人赵振晌继而被判死缓入狱。在被监禁11年后,赵振朐“复活”。河南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该案原审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  相似文献   

14.
银玉芝 《检察风云》2010,(11):33-33
又是沉冤得雪的报道。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十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5月8日,赵作海前妻赵小齐(音)表示,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在乡里一个酒厂关押一个月,受到很多折磨,但一直否认丈夫作案。(5月9日《新京报》)  相似文献   

15.
郑静 《法制与社会》2011,(2):283-284
随着赵作海案件的日益清晰,更加鲜明的突显除了我国死刑适用条件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法律虽然已经规定的较为完备,然而在实践的操作中总是困难重重。本文以赵作海案件为视角,重点阐述了死刑适用条件和死刑适用程序的异化问题。  相似文献   

16.
当赵作海冤案继佘祥林冤案后又一次出现时我们迫切需要改变传统思维模式,重塑现代司法的新观念:必须从重实体之法轻程序之法经过并重再到尤重程序之法的历史性转变;必须要建立起现代刑事法律关系的新概念;必须从满足"几个基本"的要求到"排除任何合理怀疑"的转变,刑法理论和刑诉理论上所提倡的"疑罪从无"原则本来与"超越任何合理怀疑"原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理应予以坚持贯彻;消除冤假错案、平反冤假错案、避免公民个人的不幸是防止民族悲哀、雪洗国家羞耻,也是预防引发其他社会矛盾的必要条件,我们每一代人特别是每一个有职有权的人都有责任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  相似文献   

17.
赵作海案件的曝光推动了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并使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速度加快,但迄今为止,我国法律界以及法学界对赵作海案件的反思都远远不足。导致赵作海案件发生的原因,除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的刑讯逼供与暴力取证外,还包括不少其他问题,如地方政法委的不当协调、司法鉴定检材的选择发生错误、违背证据收集和运用的基本规则、有罪推定的司法观念、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等。要防止类似冤案再次出现,必须对我国相关制度与体制进行深刻改造。  相似文献   

18.
游伟 《检察风云》2010,(12):62-63
“佘祥林”、“赵作海”,已经成为中国冤案的代名词,而被写入当代法制史。“赵作海”与“佘祥林”蒙冤,具有惊人相似的地方。湖北警方在水塘发现,疑似佘祥林媳妇的尸体,河南警方在水井里发现疑似赵作海的仇家——赵振裳的尸体;受害人都曾经遭受警方的刑讯逼供,佘祥林的鼻子被多次打破之后,警方竟将他的头残忍地按到浴缸里,  相似文献   

19.
一起案件促生一个司法解释 2010年5月6日,《大河报》一篇名为《河南商丘一“杀人犯”入狱10年后被害人复活》的文章,将“赵作海杀人案”引人人们的视野。人们由此认识了这个“幸与不幸”的人物——赵作海。  相似文献   

20.
《法律与生活》2010,(11):M0001-M0001,3
近期媒体报道的两起案件让中国司法再度蒙羞,一件是河南柘城县“赵作海冤案”,另一件是河南尉氏县警方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它在拷问司法公信力的同时,也给了公众一个反思我国司法体制、讨论司法政策利弊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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