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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情事变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邱学安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3):106-109
情事变更现行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法律曾在《合同法草案》第四稿第76条第一款中对该原则规定了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在学理上,它是作为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事由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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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虽然在我国立法中未明文规定,却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本文探讨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并借鉴德国的实践经验,引发对我国关于这一问题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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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合同法》颁布时没有关于情事变更的规定,但随着我国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和司法判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解释(二)》中第26条最终明确了这一规定。该内容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故其是债法中关于合同效力及指导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该内容是一项合同法基本原则还是一项具体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未取得一致意见。本文首先采取比较的方法从国外有关情事变更的规定引入,区别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然后结合我国的有关规定为情事变更正名,具体分析理由,最后得出其应当作为一项合同法制度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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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已经被许多国家在立法中确认,我国《合同法》虽未对其作出规定,但是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了规定.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等进行区别比较,有助于正确适用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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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是合同法适用中的重要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的具体适用,不仅要参照其国内外立法及司法理论,更要在明确立法原意的基础上结合情事变更的价值指向进行综合分析。如此,方可使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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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合同法》虽最终未确立这一原则,但情事变更在经济生活中却难免发生,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纠纷中经常发生。因此,对这一原则的研究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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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情事变更的理论与实践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产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当事人预料不到的变更,如果仍然使其发生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时,应当使其法律效力相应变更的法律规范。法律为贯彻公平原则,避免一方当事人蒙受不该承担的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意外得到预料之外的利益,特设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法律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不可预知的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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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统一合同法面临的立法与司法问题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现代法学》1999,(4)
本文在揭示情事变更原则的现实和哲学根源及其法律本质的基础上,结合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有关立法情况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新出台的合同法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加以剖析;探讨了情事变更原则与诚信原则、不可抗力制度体系的相关性及法律功能的分配,认为我国合同法在此存在着法律的漏洞,并提出了弥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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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执法与公民的利益有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的联系。在执法中,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执法应合乎人性、体现人道、彰显人文关怀、以保障和实现人权为终极目的。要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必须加强对具体执法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情势变更原则具有内涵抽象、标准不明、极易被滥用的弊端,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极大争议。为正确把握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妥当设置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法律后果,除参考各国立法例和理论研究成果之外,还应以总结裁判经验为最有效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判决材料的基础上,认知司法者对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解程度和行动取向,可以为我国司法实践正确处理情势变更问题提供稳妥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理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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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2):8-13
我国古代侵权法虽内容较为丰富,但制度规范及理论研究均较为落后。近代的法律家群体以丰富的学养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取西方近代侵权法学说与我国固有实践相结合,创建了我国完整的侵权法理论体系。中国近代侵权法研究之精细,于当代侵权法理论之完善仍不无裨益。近代法律家的理论创新的勇气,更值感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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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功能之回归研究 --兼评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之不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根本违约规则的形式价值在于限制合同解除权,实质意义在于平衡违约方与非违约方之间的利益及社会利益.我国合同法对根本违约的规定在具体形态上欠周全,部分内容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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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论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评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果将犯罪构成理论理解为解释法律的理论体系,那么理论体系的设定就应当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两个价值前提。依据这两个价值前提评价我国通论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的一次性评价的体系设计,出罪通道的不畅通,导致刑法运行安全方面的保障欠缺;将一个总体的犯罪评价对象即犯罪行为,拆分为四个方面的理论体系思路,难于符合人的一般思维习惯;具有可操作性方面的问题。因此,通论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不具有选择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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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建学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2)
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是适用整个民事合同的基本原则。尽管《合同法》的总则、分则的多处条文,对诚实信用原则均有明文规定,但对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诚实信用原则来说,法律的规定显得十分单调、概括。正确理解《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特别是正确掌握诚实信用原则在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中的运用,无论对合同当事人还是对裁判人员都无疑具有相当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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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税法作为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部门,在立法本位、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税收法律关系的公法之债性质,使民法与税法存在诸多联系。在税法立法本位转变为在实现国家公共职能的同时,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前提下,运用民法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指导税收法律关系,成为公私法融合大趋势下税法领域研究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8.
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平衡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民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86年《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所呈现的历史局限性和滞后性与当今和谐社会指向的内容产生了利益格局的异化,为此,以和谐社会作为构建民法基本原则的宗旨,来重新审视和塑造我国未来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之一。同时,借鉴中外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规范和定位民法的具体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