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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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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刑法的特征看刑法解释的立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法解释的立场,就是关于刑法解释的目标的理论,即解释者在解释刑法时应该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姿态,是应当"固守原意"来解释刑法,还是努力解释刑法使之不断适应现实社会.不同的部门法的立法价值、理念及法律规定的方式等不同.会对法律解释的立场有不同的要求.刑法是公法的代表,调整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罪刑关系,直接涉及公民的重大权益如生命、自由等,刑法的规定较为明确.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极其有限.因此其解释更为严格.民法作为私法的代表.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立法的规定也较为概括、抽象,与刑法存在很大的不同.刑法解释的立场应不同于民法解释,刑法解释中形式合理性更具意义,应采主观说为主、客观说为辅.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3.
刑法现有的务文规定多是出于对典型性犯罪行为的规定,而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存在许多非典型性的犯罪行为,囿于刑法规定的局限性以及对罪刑法定原则机械、丹夕式的理解对这些行为的定性往往存在争议。如果能够通刑法解释厘清非典型性犯罪行为与典型性犯罪行为的关系,那么问题就会简单许多。在刑法解释上可以解决的问题就没有必要再上升到立法修改。  相似文献   

4.
非典型性犯罪行为之刑法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现有的条文规定多是出于对典型性犯罪行为的规定,而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存在许多非典型性的犯罪行为,囿于刑法规定的局限性以及对罪刑法定原则机械、形式的理解.对这些行为的定性往往存在争议.如果能够通刑法解释厘清非典型性犯罪行为与典型性犯罪行为的关系,那么问题就会简单许多.在刑法解释上可以解决的问题就没有必要再上升到立法修改.  相似文献   

5.
刑法现有的条文规定多是出于对典型性犯罪行为的规定,而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存在许多非典型性的犯罪行为,囿于刑法规定的局限性以及对罪刑法定原则机械、形式的理解,对这些行为的定性往往存在争议。如果能够通刑法解释厘清非典型性犯罪行为与典型性犯罪行为的关系,那么问题就会简单许多。在刑法解释上可以解决的问题就没有必要再上升到立法修改。  相似文献   

6.
西方法学界所指称的刑法解释目标,实质上是指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的目标,而我国刑法解释体制仅包括刑法立法解释和带有普适性的刑法司法解释两类,并不承认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在探讨我国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时,大多是针对刑法司法解释而言,忽视了刑法立法解释自身的特殊性。依照各自的性质、特点及法治现状,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应采取以主观解释为主、客观解释为辅的折衷说,而刑法立法解释目标应当采取客观说,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现实对法律的期盼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刑法解释是连接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并且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关于依照何种刑法解释规则来解释刑法,或者说什么样的解释结论才是合理的解释结论,刑法学界主要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等观点。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又存在缺陷。刑法解释规则应当是一种有次序的检讨规则。  相似文献   

8.
当下我国刑法应对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采取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探究社会秩序的客观精神”以谋求对“社会现实的客观评价”,在所有刑法解释方法中,刑法客观解释轻易获得了优位权。然而,法律的形式主义与概念主义传统固然有其缺陷不能否定,以扩张为导向的刑法客观解释导致“客观解释等同于扩张解释”,形成了网络时代刑法网络治理的入罪化,并造成法律公权力对技术性网络空间自由的伤害,对网络时代公民自由权利的忽视。针对网络空间层出不穷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应警惕客观解释论的过度使用;结合主观解释论的法治基因优势,宜以“主观的客观解释论”重新塑造网络时代刑法的客观解释论,即在网络犯罪的解释适用中,以客观解释为基础,同时其解释不能超出“刑法条文的语言原意”之范围,以主观解释作为客观解释之限定。  相似文献   

9.
刑法解释立场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有其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原因其实也是刑法解释的原因.刑法解释是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刑法解释立场的厘定对于实现刑事法律适用的正义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刑法解释理论素有主观解释理论、客观解释理论以及折衷解释理论之争,且各有利弊.刑法解释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之上的合目的性原则以及符合立法文义涵摄的合理范围...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11.
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都是极端的解释立场,应采用以主观解释为主、客观解释为辅的折衷说。客观解释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过其蕴含了突破刑法规范的内在冲动,从解释主体、解释对象及解释效果等层面探讨客观解释论的适用界域很有必要。既然客观解释论蕴含了突破刑法规范的风险,就需要为客观解释设计规制措施,具体可从刑法文本疑难、判决书说理及公众认同等角度展开。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界限问题,历来有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肯定说中又有单一标准说、双重标准说和综合标准说之别。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界限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区分标准的综合性。因此,宜采综合标准说,并应将其构建成一种层次分明、内容科学,各种标准或角度之间具有内在联系的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在学习理解刑法、适用刑法的过程中,对于什么是刑法解释,刑法是否需要解释,刑法该如何解释,刑法解释的方法是什么,司法适用中又该如何科学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对司法实践中刑法适用解释的基本立场作出一些论述。  相似文献   

14.
司法者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活动是其和法律文本进行对话的过程,语用学中的会话含义理论可以作为研究法律解释问题的分析工具。根据会话含义理论,立法者预料到并期待解释者会根据文本的语义结构、读者的心理图式、生活中的常规关系等解读出刑法文本的语用意义,司法者必然会根据语境因素对刑法文本的意义进行语用推理,解读出字面意义之外的隐含意义、形式意义之外的实质意义、语义意义之外的语用意义,并且在不同语境下解读出不同意义。刑法文本为语用推理划定了大致范围,语用推理实现了文本静态意义向动态意义的转化,因此刑法解释立场是并应该是客观解释。  相似文献   

15.
刑法解释不可避免,刑法解释的立场是刑法解释目标作用后的结果。刑法理论历来有主观、客观和折中刑法解释立场。客观说是目前的主流学说,因为这一立场有效协调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有利于实现刑法目的和功能。我国现为社会转型期,面对司法危机的挑战,理性的司法能动主义值得提倡。司法能动性理念体现了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之内涵,有助于维护解释结论的可接受性和提高刑法的适应性。在有限度的司法能动性理念中,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仍然要恪守宪政精神,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保证解释的合法与正当。  相似文献   

16.
董邦俊 《现代法学》2015,(1):118-129
刑法解释的立场指导着刑法解释的方向,是刑法解释的最基本问题。客观主义解释主张从"法的本意"来解释刑法,而主观主义立场主张从"立法者原意"来解释刑法。因此"法的本意"的来源、存在基础以及其解释效果是应当为各界所关注的。从认知规律看,立法者的立法过程和解释者的解释过程都离不开理性的认识,在质疑"立法者原意"理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解释者对于"法的本意"探讨的理性。从表意学角度出发,解读立法者的原意、立法者的表意和法律文本的文义之间的关系,立法者的原意是三者中核心和本质的部分,是表达的出发点和依据。在刑法解释过程中,解释对象和解释者之间的融合是解释的一种必然现象,但这绝不是解释的一种应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才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制约。在摒弃"立法者原意"的情况下,客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主观化的,而主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客观化的。所以,在刑法解释中应该遵循主观主义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17.
刑法适用过程就是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的过程。因此,刑法适用是否正确与刑法解释是否科学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论争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扩大或者限缩刑法文义。本文无意对上述论争进行评议,而是结合司法实践中两个案例反映的问题,从刑法解释的角度予以评析,并指出预防错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陈京春 《法律科学》2008,26(6):159-166
信息时代背景下的ATM机盗窃案和“艳照门”事件凸显出高速发展的社会中司法解释与立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刑法解释论中,客观解释论居于优势地位。客观解释论是当代中国必然的选择。坚持客观解释论,不能超越法律文本的可能文义。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做为联结刑事立法和刑法适用的桥梁和纽带,在刑事法体系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对现行生效刑法解释的实证分析后,可看出解释资源的流向和分配。刑法解释的"入侵"立法现象,固然有其实用价值和即时作用,然而,对刑法解释的功能性考察,必然要求"立法的归于立法,解释的归于解释",使得刑法解释作为刑法立法到刑法司法的良性承继,发挥其明确、安全、具体、可操作的功能。立法原意的重新解读和挖掘,或可为这种承继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对于网络犯罪的刑法解释,主观解释论过于机械地理解立法原意,往往忽略了刑法的适用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虽然"以主观限制客观"或"在主观的基础上纳入客观"的折中解释在应对网络犯罪上显露出一定的优势,但实则是一种非必要的折中,反而不当限缩了网络犯罪的范围,导致难以有效规制网络犯罪;针对网络空间中层出不穷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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