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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17):121-132
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与“归个人使用”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时也存在着交叉,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使用公款单位的性质、是否为个人谍利益等分别认定;“营利活动”应指能够直接产生利润的经营活动,如果挪用公款仅仅是为“营利活动”作准备,应视为挪用公款进行“非营利活动”;“挪而未用”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应作为“一般性使用”认定;不同身份的特殊主体勾结共同挪用案件,可以视情况定相同的罪名,也可以分别定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与用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不存在法条竟合的关系,也不能简单从事前与客户有无沟通上区分,应该从两罪所侵害的客体和谍利益的性质甄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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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几种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刘东明一、经“合法批准”.将公款移归个人使用的行为的认定实践中经常遇到某些有权支配、使用公款的单位领导,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批准他人动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领导人员动用公款归自己使用,或以个人名义,为个人私利,批准动用公款供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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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察局对村干部用公款购置通信工具、支付使用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这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擅自用公款购置、更换手持机。近3年来,海陵区共有34名村干部用公款为个人购置了手持机,费用近10万元;6人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了住宅电话,支付初装费近1万元。有20人用公款更换了手持机,其中有3人接连3次更换了手持机。更换手持机的费用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三四千元,个别干部更换手持机的费用甚至高达8000元。其中,有一个村自2000年以来,先后用公款为个人购置了10部手持机、3部无线市话机,金额达3.2万元。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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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挪用公款犯罪案件数量剧增。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公款被挪用,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构成挪用公款的要件之一,挪用公款归集体等单位使用的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为准确认定公款使用者是个人还是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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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常见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的活动,或者是挪用的公款金额比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是挪用的公款金额较大、超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近年来,挪用公款的案件逐年增多,挪用公款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指出认定挪用公款罪时,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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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贯彻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部署,明令农村取消村级招待费,此举有效遏制了农村干部随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由公款招待引发的违纪问题大幅下降。但从纪检监察机关最近两年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来看,农村财务违规列支招待费的现 象呈现反弹趋势,农村干部公款吃喝问题又有所抬头。以河北省某县为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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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启示:判断公款是否"归个人使用",应把公款的所有权是否受到现实侵害作为认定标准:公款所有权的全部或部分权能受到现实侵害,表现为提取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该种情形属于典型的"归个人使用";公款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受到现实侵害,且存在所有权灭失的具体风险.该种情形属于特殊的“归个人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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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以单位名义为个人作担保造成公款被划扣的应以挪用公款论处郭志勇近年来,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手段狡猾,花样繁多,大有泛滥之势。一些掌握实权的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单位名义为个人贷款作担保,造成公款被划扣替个人还贷付息的现象屡屡发生。有人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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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的讨论案例,笔者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如下:一、王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系将单位应收货款冲抵个人债务,应同挪用公环的行为。但是,与纯粹的劝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又有一定的区别。究其实质,不难看出,这笔货款难以收回是因王某的无效民事行为引起。王某是单位职工,无权自行处分单位货款,更不能私下与李约定冲抵个人债务,其擅自转移单位债权的行为无效。二、王某的行为如称得上锁用的话,也属于挪用了扭权债务关系,而不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款。在事实上,王某并没有挪用一分钱公款。由于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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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审判实践中,挪用公款案件最难处理的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将公款出借给私有企业或个人使用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审判实践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借给私有企业公款是否应视为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将私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视为单位的观点是符合立法本意的。首先,符合宪法修正案的精神。私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次,刑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单位应包括国有、集体、合资、私有、外资单位,它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按所有制性质将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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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份以来,临沂地区纪委在全地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两委”成员中,对个人借支、挪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个人借支、挪用、拖欠公款总额达1.2亿元,涉及5万多人,已收回9960万元,占83%。针对近年来个人借支、挪用、拖欠公款的问题比较严重,地区纪委决定把清理个人借支、挪用、拖欠公款作为惩腐倡廉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地区纪委书记张杰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和财务管理规定。在清理工作中,有100多名党员干部因贪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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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贪污贿赂案件中赃款、赃物去向的几种类型 1.行为人用假发票领取并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收受并占有贿赂款物。有两种情况:一是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将占有款物私存、还债、购房等私用,在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应依法以贪污罪、受贿罪处罚。二是行为人将其收受他人的款物或用假发票套取的公款以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名义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有关费用,或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于社会捐赠。只要有证据证实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上述行为,都是个人占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应视为被个人占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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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中国监察》第9期刊登了一篇《令下风止保净土》的文章,介绍了河南省唐河县刹公款吃喝风的一些做法。如今两年过去了,他们现在的情况怎样了?那里刹公款吃喝风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请看:1995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坚持狠刹用公款吃喝歪风,深挖案件,强力突破,彻查严办,到今年6月底,全县共查处公款吃喝案件115起,处理62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通过查办公款吃喝案件,收缴罚款12.2万元,减少招待支出2000多万元。唐河县是一个有123万人口的农业大县。1995年前,经济基础薄弱,财力紧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