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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共犯罪分首从”条是清代处理共同犯罪的总则性律条,它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两点:一是“共犯罪分首从”,二是“以造意者为首”。这种将共同犯罪人区分为首犯与从犯的分类方法,既不同于西方法律的“正犯与共犯”之分,也不同于当代中国法律的“主犯与从犯”之分。清代的共同犯罪制度体现了乡土中国独特的法律追求,应当引起当代法学界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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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22(2):102-115
对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之设定,主要仰赖行政程序法典加以规范,同时辅以学说的碰
撞发挥与判例的个案创造,此乃当今法治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在行政程序法典尚告阙如的背景下,
我国仅可通过反推《行政诉讼法》中的判决方式条款来揭示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的部分情形,却对
“可补正”与“忽略不计”应否作为行政程序瑕疵的法律后果、“可补正”在我国是否独立于确认违法的
法律后果、“忽略不计”有无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其引入后该如何加以制度构建等问题束手无策。
以上本该由行政程序法典从正面予以规范的问题乃《行政诉讼法》无法承受之重。正确的因应之策是
由反推判决方式条款转向行政程序法典之正面回应,而这需以借鉴域外之进步经验、逐步在学理层面
形成对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之全面正确认识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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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法诺”,集“法律”与“公证”于天成,“fanuo”(法诺)与“notary”(公证)珠联璧合,涵盖着对法律的忠实承诺,公证人与申请人对法律的双重承诺乃“法诺”之精髓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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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法诺”,集“法律”与“公证”于天成,“fa nuo”(法诺)与“notary”(公证)珠联璧合,涵盖着对法律的忠实承诺,公证人与申请人对法律的双重承诺乃“法诺”之精髓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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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象:法或管不义和效实“良法在于行”,现代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良法”之治,其要求必然是确保已经制定好的法律得到全面正实施,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当前无论是司法还是行政执法,常常存在着这样一种现一旦出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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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梅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4):133-140
法律语言和法律表达不仅是专业学习与学术交流的工具,也是法律历史文化及其观念认知的展
现与反映。“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表达,不仅与“自然人”在内涵上存在差异,而且与传统民法所崇扬的
理性、自由、人文主义精神也大异其旨。回溯“公民”表达之起源可以发现,从苏联民法到俄罗斯民法,民事主
体的立法表达经历了由“公民”向“自然人”的转变。而我国民事立法仍然充斥着“公民”之表达,这不得不
使我们思考是否应当在“公民”与“自然人”之间做出选择与取舍,以契合民法观念的当代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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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师文摘》为依托的“律师文摘网”www.lvshiwenzhai.com于1月19日开通。该网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为宗旨,以“促进中国律师业的成熟与进步,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为己任,秉承“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编辑理念,博采众家之长,荟萃中外经典,竭诚营造中国律师的文化家园,选文突出思想性、国际性、前瞻性,是包括广大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网络平台,也是社会各界了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窗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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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宪法作为法律之机能在英美许多著名学者看来,法律最必不可少的特性是它可作为纠纷裁断的依据。①正如戴雪所言,“为了我们眼下的目的,可以给法律下这样一个定义,即由法院强迫遵行的任何规则”。“法律必须由法院强迫遵行”。著名的法官、法学家波斯纳提出,“霍姆斯提出法律是对法官面临一个具体案件时将会做些什么的预测,他的路子是对的。”②所以,在出现以宪法规则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之前,在英美国家许多著名学说看来,宪法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因为它不符合对法律的定义。不仅在英美,而且在其他国家,接受宪法是法律,是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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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法院之判决几乎以各鉴定机构之鉴定结果作为认定事实之依据.故鉴定制度设计是否周全,直接影响司法机关之审判品质,并可深刻强化对人民诉讼权利之保障。”因此,在科学证据受到推崇的新形势下,如何防止“伪科学”证据或“冒牌专家”的司法鉴定意见进入法庭,即如何设定“守门人”的职责。已成为我国司法鉴定法律制度重建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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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四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2):44-49
本文通过对法律推理的含义及性质的分析和考察,探讨了法律推理的主要特征,即法律推理的总体思维模式属于“演绎论证模式”,法律推理的思维功能是辩护性论证,法律推理的逻辑结构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推理之综合运用。并从法律推理的实践功能特别是实现“法治”功能角度,提出了法律推理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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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法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加以规范和保障,而且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道德机制对社会加以控制。“法治”与“德治”并重应是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最佳选择。选择这一“模式”,既符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也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需要。法律侧重于外在控制,道德侧重于内在控制,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统一,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向前发展。关于“法治”与“德治”之相互关系,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从法社会学理论层而对“法治”与“德治”及其并重这一社会控制模式进行了考察,并对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实践及在实际操作中的设想作了多方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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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道德法律化”判决结果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其在逻辑前提、价值定位上尚需探讨。本文以许霆案为素材,从其价值层面分析“道德法律化”中隐含的道德标准绝对化、一元化和道德约束强权化的倾向,阐明其对社会道德生活存在的潜在威胁及其对“合法、独立、平等”的司法原则之核心价值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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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题别裁第一回也。“别裁”云者,非“别出心裁”之自夸,实与“正论”相对,属不登大雅、难入正殿之言。所记之事,皆为执教之时不忍以“良药苦口”以劝学,故尔点缀之零星闲谈,有“糖衣”之功,用一“裁”字颇为相宜。片言琐论,难成正果;敝帚自珍,鸡肋不弃。幸得《科技与法律》杂志社王曙光先生之勉,将“无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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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8月6日,在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周年之际,“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道可特公益法律服务专项基金”正式启动。廿载之礼,风华正茂。二十年,始终未变的是道可特所秉持的公益之心:始终在公益之路上“寻道”,始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责任“在一起”。二十年前,几位心怀法治梦想的青年律师在“非典”特殊时期创立了道可特所。这支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团队秉持公益初心、聚全所之力、以专业之长,将“责任”和“公益”融入律所文化的基因,凝心聚力、勠力同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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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法对交易安全之立法刍议夏利民一“安全”作为法律的价值之一,为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提供安全感。依大陆法系的民法理论,民法上的交易安全有其特定含义,可分为“静的安全”和“动的安全”。静的安全,是指权利人本来利益之享有的安全,注重对权利人的保护。此种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