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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8年,张某(男)经吕某介绍与李某(女)相识并建立婚约关系,双方在婚约订立后的恋爱过程中互有财物往来,后张某与李某因故解除婚约关系。同年12月3日,张某、吕某与李某及其姑丈席某各方在席某家中就张某与李某恋爱过程中的财务往来问题进行协商结算。在协商过程中,李某同意退给张某部分现金。在交付其中部分后,李某尚欠1500元未付给张某。经协商,该1500元由李某付给吕某,再由吕某付给张某。为此,吕某给张某出具了欠款条,李某也委托其姑丈席某给吕某出具了欠条。因李某及吕某皆未履行欠款条内容,张某以吕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吕某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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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11年吕某以人民币2580万元的价格从他人处受让位于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兴港西路和稻香路交叉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2012年3月吕某为在该处从事商品房开发项目,以合同的方式委托李某于2012年底前后拆除该块土地上的房屋。2012年7月因吕某在工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2100万的贷款到期未还,被该银行起诉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同月江东区法院根据诉讼保全裁定对吕某上述土地及  相似文献   

3.
法律解读     
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合同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开发商迟延交付商品房案。原告王某2005年5月14日与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交付商住房价款为171万元,2005年5月14日首付70万元,余款101万元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开发商于5月15日交付房屋。因为种种原因,直到2006年6月开发商也未向王先生交付房屋。原告遂向延庆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楼款、支付违约金,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王先生购房款7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4万元。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  相似文献   

4.
案例一 1999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甲方)与李先生(下称乙方)签订甲方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销售的房屋一套,房价款总计人民币45万元;该房屋交付日期为1999年10月1日。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15万元(含定金1万元),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获得按揭贷款35万元。1999年11月17日,乙方按照甲方通知前去办理入住手续,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得知甲方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乙方遂要求退房。 案例二 1998年11月,某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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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7年李某曾与吕某(另案处理)合伙组织偷渡,期间发生了偷渡人员甲和乙因车祸死亡的事故。李某、吕某答应赔偿死者60万元,二人各分担30万元。后吕某逃匿到外地.李某只好垫付了吕某的30万元赔偿金。许某、谢某听后,提议帮李某把钱要回来。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预售,俗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预售在房产交易中的比重也日益增加。与现房销售相比,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房屋在预售合同订立时仅处于待建或正在兴建状态,至最后完工交付,尚须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困而购房者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加之商品房预售在我国尚无一套十分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因而,实践中,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常常困开发商的恶意欺诈而处于十分不利的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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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吕某于2008年与刘某(痴呆女)结婚。先后生两个男孩,由于吕某好吃懒做,沉迷在赌博当中,欠下他人巨额的高利贷。由此他找到买家,经讨价还价,以长子4万,次子3万元的价格分别卖给王某和施某,吕某并向王某、施某承诺永不相认。2011年12月,吕某得知群众举报,立即潜逃,至今未归案。  相似文献   

8.
1998年11月,Z市某镇某村为筹集山林管理费用,经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研究决定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6000元的价格将村属一集体山上的杉树出售给邻村村民吕某,由吕某按照村留养要求自行采伐。同年12月间,吕某共采伐杉木41.4立方米。2002年8月,因村级班子换届产生矛盾,有村民向Z市公安局(林业公安科)举报,要求查处某村滥伐林木的行为。2002年11月,市公安局(林业公安科)经调查,确证上述案情属实,遂书面决定:1、某村集体滥伐林木的数量没有达到当时的刑事立案标准,不予刑事立案;2、因滥伐林木行为发生在1998年12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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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30日,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强佑公司)与邱某 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邱某购买强佑公司开发建设的和平新城2号楼A 座一层、二层商品房各1套,总价款为858.7569万元;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30日,则出卖人有 权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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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案情简介):张某于1998年1月1日与某市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约定:房价70万元人民币,A公司应于1998年5月1日前将房产交付张某使用,房产交付使用前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迟交楼一天,则按房价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后A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将房产交付张某,因未能提供相关验收文件,张某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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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北京富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河公司)系“天赐良园”楼盘的开发商,委托被告北京德高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高公司)销售“天赐良园”的房屋。2002年5月16日,原告吕某在德高公司人员带领下,参观了天赐良园房屋,并初步决定购买19号楼的132室。次日吕某到德高公司交纳定金1万元,并在房屋认购单上签字。房屋认购单上注有“答订本认购单后应携相关证件按时至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否则视为放弃认购权,客户所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及“定金不退”字样。5月23日,吕某在与德高公司洽谈房屋买卖合同中,因吕某所欲购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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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案情 沈阳某公司负责人唐某因急用钱,将一张7万元现金支票交给吕某作抵押,支票上加盖了公司财务章和唐某的名章,并写出书面保证一个月内账户内会存入相应款项,吕某遂将7万元人民币交给唐某。一个月后,吕某经查询该支票没有资金,吕某找到唐某索要钱款,唐某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唐某的家人在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代其偿还了欠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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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李某,中共党员,某规划设计院(国有企业,下称设计院)院长。2002年8月,李某经与设计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刘某交换意见后,以签报的形式决定为设计院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宋某购置1套住房。同年9月,设计院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房1套(建筑面积172平方米,购买价格150万余元)。2003年7月,李某擅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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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段某,又通过段某认识了崔某、李某。2007年底,张某谎称能以3500元每平米的低价购买某高档小区的房子(当时该小区商品房市场价为11000元每平米),称自己和那个公司的副总关系很好,诱骗被害人段某、崔某、李某购买房屋。2007年1月底,三名被害人分别交付张某购房首付款9万元、8万元、4万元。张某将购房协议分别交给段某、崔某、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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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牛洪生问:2002年1月13日,我与某房屋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认购书。我交付了一万元定金,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后来我发现,该开发商信誉不太好,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房屋质量较差,所购房屋已经两次被质检部门勒令二次返工。该开发商是2002年5月15日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格证的,因此我要求退房,开发商说定金不能退还。我能要求退回定金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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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木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一套住房,总价款为11.8万元。合同约定,李木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总价款的50%,2003年6月30日前支付另50%,开发商于2003年6月30日前将经过验收合格、符合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李木。同时约定,该房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应书面通知李木办理交付手续,并于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款项。合同签订后,李木即支付了第一笔房款5.9万元。可在约定的时间内房屋并未竣工,李木亦未交付第二笔房款。今年初,李木交清了第二笔房款5.9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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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某伙同粮库护场员张某,于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间,利用张某值夜班之机,先后多次盗窃粮库大豆15吨(价值26940元)。二人又于2002年1月至4月间,伙同另一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张某值夜班其间,盗窃该粮库大豆20吨(价值35920元)。赃物大部分被销赃,被告人周某获赃款3万余元,张某某获赃款8千余元,案发后张某在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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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6月4日,被告吕某到被告某电镀公司求职。该公司负责人余某初步确定由被告吕某担任该公司的电镀师傅。吕某当即提出要把电镀缸里的电镀液拿去化验一下,后吕某、余某一起用饮料瓶罐装了8瓶电镀液,其中一瓶铬酸用冰红茶瓶盛装。吕某将该8瓶电镀液送至某化工办事处进行化验,后因故将用冰红茶瓶装的铬酸带至其住处,放在床下后即去洗澡。与吕某同居的冯某回来后,将该电镀液当作冰红茶喝了一口。被告吕某发现后即将其送至医院,但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吕某及电镀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判决法院认为,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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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乙于2004年5月30日与被告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公司产权独家酒店H幢416号房,房价人民币300000元,所购房屋由被告方承建。在签订合同的十五日支付总房价款的50%给被告,余下款项原告用10年期银行贷款支付。原、被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产权度假酒店租赁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由原告将购买被告的产权式酒店416号房出租给被告使用,期限五年从2004年6月30日至2009年6月29日止,并约定年租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原告认为其已依约履行了支付首期款项的付款义务,被告逾期90天后,迟迟没有交付房屋给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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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 ,即“楼花”买卖合同 ,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 ,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 ,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的合同。由于商品房预售交易中 ,房屋在预售合同订立时仅处于待建或正在兴建状态 ,至最后完工交付 ,尚须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 ,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 ,购房者面临的风险也较大 ,所以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均规定 ,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此可见 ,我国法律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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