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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合伙人个人债务所谓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企业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而合伙人个人债务,则是合伙八个人以自己个人名义对他人所欠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应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享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无关。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企业,应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  相似文献   

2.
论合伙企业的财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合伙企业被明确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具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此同时,人们对合伙企业各项制度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在有关合伙企业的各项法律制度中,合伙企业的财产制度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重点问题,此问题不仅对于明确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十分重要,对于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的债仅人的意义更为重大。鉴于学界对合伙企业财产的组成、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企业共有财产的关系以及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等问题颇多争论,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合伙…  相似文献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桂法(经)字第23号《关于审理合伙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额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伙型联营体和个人合伙的财产能够清偿联营或合伙债务的,应当以合伙型联营体或个人合伙的财产清偿。 合伙型联营体、个人合伙无财产清偿或者其财产不足清偿联营、合伙债务的,应当由联营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与刘某、郑某准备合伙开办一个贸易公司。为了保证合伙经营顺利进行,防止某一合伙人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发生,因而想事先请教几个问题:(1)合伙期间合伙人能否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来清偿个人债务?(2)合伙人欠债权人的债务与该债权人欠合伙企业的债务能否抵销?(3)若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时,该怎么办?读者:玉男玉男读者: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债务应当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若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则只能以  相似文献   

5.
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确立了合伙企业破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法律规则,但这种参照适用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立法上予以解决。我国的合伙企业与法人型企业在组织方式、财产构成和责任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法人型企业的破产相比,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与企业破产法一般规定中的资不抵债无关;(2)合伙企业破产可以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但不适用和解和重整程序,只有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才有权申报债权;(3)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4)在进行合伙企业破产的债权清偿时,要分清各个合伙人的责任,注意合伙人连带破产问题,在合伙企业债权人和合伙人债权人并存时,适用并存债权原则进行清偿。  相似文献   

6.
合伙企业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问题是合伙企业之中的核心问题。而关于合伙企业财产性质究竟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上还处于一个空白的状态。本文通过探究我国合伙企业的性质,理清我国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希望在未来能够在法律中确立下来,在制度上能够保障我国合伙企业的高速发展。  相似文献   

7.
合伙债务的性质 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对第三人的债务。在合伙之债中,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全体,履行债务的财产是合伙的共有财产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而合伙人个人之债则是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债权人履行的给付义务,其债的产生与合伙的事务毫不相干。故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个人,用  相似文献   

8.
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实施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已将合伙企业纳入破产范围,由于合伙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其破产的法律适用有若干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应为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次,劳务、商誉以及不作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不应作为其破产财产。  相似文献   

9.
自新《破产法》及新《合伙企业法》颁布施行以来,合伙企业的破产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其中,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如何界定,具体涉及哪些范围,引发诸多争论,也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仅涉及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不涉及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的具体范围,也提出了针对现行立法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0.
试论我国合伙财产的立法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显志  陆露 《河北法学》2005,23(7):46-49
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是合伙制度中最根本也是最具分歧的问题之一,不仅学者众说纷纭,而且各国立法也迥然各异,这些学说和立法都积极或消极地影响着合伙的发展。目前,我国合伙的优势在相当程度上尚未能体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或可归责于法律相关规定的不完善所致。借鉴他国立法,认为:我国应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为共同共有。  相似文献   

11.
陈军 《中国公证》2014,(7):25-26
正《合伙企业法》在修订前后虽对合伙企业在概念的表述上将"营利性组织"一词去掉,但学界还是有不少人认为新的《合伙企业法》在性质上仍维持了原法对合伙企业商事主体及其营利性的认定。不少学者在文章中还专门分析了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区别和划分的必要性及意义,~④本文主要讨论商事财产在继承实务中的处理与认定,故而会更多地倾向于以商事合伙的视角来看。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及范围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由合伙人  相似文献   

12.
李映碧 《法制与经济》2009,(16):102-103
自新《破产法》及新《合伙企业法》颁布施行以来,合伙企业的破产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其中,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如何界定,具体涉及哪些范围,引发诸多争论,也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仅涉及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不涉及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的具体范围,也提出了针对现行立法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论合伙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比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合伙人的债务包括合伙的债务和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比例是合伙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在论述中用“单独财产”指合伙人个人所有的一切财产,以与“合伙财产”对称;“单独债务”、“单独债权人”等术语的使用也有此意。另外,本文只限于普通合伙。 一、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和比例 合伙解散后,合伙人应依法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然后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来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分配剩余财产。(严格意义上说,“返还出资和分配剩余财产”不属于标题中清偿合伙债务的范围。)对此,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规定简略,英美法  相似文献   

14.
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合伙财产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之总和。我国《合伙企业法》在第三章专章阐明了合伙财产问题,显见法对此问题的重视。然在合伙财产法律性质上,《合伙企业法》似乎依然无多大突破。 早在1983年,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认为:成员入股资金或其他财物仍属于个人所有,由合作组织使用和管理,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通则》则对合伙财产规定为,“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  相似文献   

15.
论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琳 《法制与社会》2011,(20):117-117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得其在破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破产财产的认定上。因此本文仅对破产财产的范围进行讨论,对其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明确的区分从而避免财产混同和人格混同的状况。  相似文献   

16.
张玫 《法庭内外》2010,(7):59-59
法官:2008年5月,我们三人与林某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了一家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人合伙企业,选举林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通过一年多的经营,我们逐渐发现林某并不能胜任工作,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任意处置合伙财产,且屡教不改。  相似文献   

17.
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企业也是一种企业形式,也是由若干自然人构成的组织,但它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合伙组织不具备企业法人的两个必要条件,即财产独立和有限责任。所谓...  相似文献   

18.
钱玉林 《河北法学》2001,19(3):27-30
由于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享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 ,因而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所享有的权利则类似于公司法上的股东权 ,它是一种概括性的权利 ,称其为“财产份额权”。该权利在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中 ,既有权利财产的特性 ,又有合伙人的身份特性  相似文献   

19.
合伙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早在古罗马社会,随着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合伙企业即已出现。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合伙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合伙形式仍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现实根据。事实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广大城市和农村已产生了众多的合伙性质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直接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必须拥有一定的资产,这笔资产称为合伙财产。关于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罗马法规定为合伙人的按份共有财产。  相似文献   

20.
目前,各地在确认承租者的主体资格时,不仅要求承租人以个人的财产作为承租期间的抵押,而且要求承租者有一定可作抵押财产的两位保人。当然,这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作为承租主体的法律要求,合伙租赁、企业之间的租赁一般不以有无保证人作为限制其成为承租者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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