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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2012,(10):58-59
2011年底,在县乡人大换届中,湖南省某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鉴于下属某镇镇长当选有拉票行为,作出了对该镇人代会选举结果无效的决定。有人认为,地方各级人代会的选举结果不属于人大的决议决定,上级人大常委会无权撤销。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孙轩柏上级人大无权撤销下级人代会选举结果上级人大能否撤销下级人代会的选举结果,必须先搞清楚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的关系。根据我国宪法及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都是国家权力机关,上下级人大之间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和工作上的联系关系。在组织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这是人大机关与政府机关的重要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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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种不同观点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第99条第1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第99条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第104条)。地方组织法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宪法的上述规定是否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拥有宪法监督权,学者们的看法存在着较大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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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也就是说,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具有否决权,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具有否决权,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否决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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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人事任免,经常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如把罢免和免职混为一谈,把任命和决定任命看成一回事,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据笔者统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人事任免共有十五种法定形式。其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十三种法定形式,也即:选举、补选、决定代理、决定任免、任免、推选代理、通过人选、批准任命、罢免、接受辞职、决定撤销、相应撤销、相应终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独有决定人选、补充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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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生 《新疆人大(汉文)》2005,(11)
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定权限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它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 是管理国家政治经济事务,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政府预算实施审查监督, 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职权。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修改过的四部宪法都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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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工作的一种形式。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从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看,审查规范性文件这一监督形式运用得还不够,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对不具有立法权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审查规范性文件作一些探讨。一、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规范性文件的涵盖面很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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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相关法律虽然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但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客观上制约了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是地方政府“自导自演”,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被地方政府所侵占,地方人大却成了“旁观者”,既“缺位”又“错位”。这一公共决策现状显然不利于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利于提高地方重大公共决策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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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森 《新疆人大(汉文)》2003,(7)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虽然有宪法、法律的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象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向一府两院提出询问,特别是提出质询案,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及罢免或撤销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职务等监督方式和手段很少使用,甚至基本不用;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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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对同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监督权,有权撤销或纠正地方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基本处于虚置状态,人大监督流于形式,违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1]。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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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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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地方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重大事项权的实践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武汉市斫口区推出重大举措,“重大建设项目”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强化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量化监督,较好地遏制了财政投资随意性,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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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1995,(3)
地方人大和政府在立法方面的职权范围,可大体上做如下界定:(1)凡属于应由人大讨论、决定的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由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定;凡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政府制定规章。(2)凡涉及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调整的事项,由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属于政府内部和各部门相互关系调整的事项,由政府制定规章。(3)凡涉及对政府实施监督或者规范政府行为的事项,由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属于应由政府自行决策的事项,由政府制定规章。(4)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