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黄西武 《法律适用》2011,(10):22-25
随着生产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出现了一些民事违法行为,因其自身特点难以进入司法程序被追究法律责任,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裁与矫正,公共利益受损难以得到及时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在司法程序上为民事实体权利的法律保护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该法自公布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中某些不够完善的规定极易诱发司法不公,从而破坏司法权威,降低司法效率。现就人们所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谈些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谭秋桂 《中国司法》2012,(11):44-49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及概况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规则,《民事诉讼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行以来的20多年中,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司法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民事诉讼法》的有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由柴发邦任主编、一九八三年七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民事诉讼法教程》(以下简称《教程》),是一本比较好的教科书。这本书的第一个特点是体系安排合理,内容比较全面。《教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系统阐述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并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称民诉法)从理论上作了全面、具体的论述。从民诉法的概念、历史发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到各项诉讼程序和制度,直至对民诉法的具体条文,都作了理论上的阐释。书的最后三章对与民事诉讼有密切关系的人民调解、仲裁和公证的性质、任务、原则、程序等问题作了简要的说明。阅读此  相似文献   

5.
扈纪华 《中国法律》2007,(6):34-36,118-122
《民事诉讼法》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六年来,《民事诉讼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新情况新间题不断出现,民事纠纷日益增多,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修改是众望所归的事,但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形式通过却有点出乎大家的意料。《〈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有其创新之处,但其暴露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应当尽快启动对《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程序,将其打造成一部既有前瞻性又有特色的能很好服务于民事诉讼的法律。  相似文献   

7.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对《民事诉讼法》作出16处调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之我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对“任务”、“基本原则”、“证据制度”、“执行制度”、“非讼程序规范”、“民事保全制度”以及“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章的内容应该进行删减;应增加“人事诉讼程序”、“法律审程序”、“第三人撤销裁判诉讼程序”的规定,对“小额诉讼”和“诉讼费用”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9.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一,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致使当事人多方申诉、反复申诉,有时造成了人民法院的重复审查,责任不明确。这次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既减少了当事人申诉负担,也避免了人民法院重复审查。第二,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修改前《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期限,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没有期限约束,随意性大,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量在近年来的持续增长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要面对的基本前提.民事诉讼修法理念由"粗放"到"集约"的转型是民事诉讼修法成功的基本保障.诉讼模式架构由"一体化"格局转向"间隔型"格局、诉讼程序结构由"庭审过场型"双阶结构转向"庭审中心型"双阶结构是<民事诉讼法>集约化修改的两项基本作业.<民事诉讼法>经过集约化修改将勾勒程序效益最大化、审判岗位绩效最大化、司法产品社会接受度最大化的民事诉讼运行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11.
潘劍鋒 《中国法律》2012,(5):9-15,65,71
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二)》)颁布,追一修正案的颁布,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总结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对修改过程中一些有争论的问题进行思考,对进一步发展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李浩 《清华法学》2011,5(3):7-16
举证责任包括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后者才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对象。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是实体法问题。规定分配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对审判实务具有重要意义。对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在民法典中作出规定的,也有在《民事诉讼法典》中作出规定的,也有在法律中不作规定的。无论是否作出规定,均以"规范说"作为确立分配原则的理论依据。我国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可考虑一方面保留第64条第1款关于行为责任的规定,另一方面借鉴"规范说"增设分配结果责任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2005年7月22日上午9时,北京市房山区一个宾馆会议室内,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正与完善”研讨会正在进行。与同期物权法草案出台的热闹喧哗相比,这里的一切进行得颇为低调。这天会议讨论的主题是“增加民事诉讼第三审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与会的30余名成员中,一大半是来自北京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当然还有不少民事诉讼法方面的学者。每位代表的桌前都摆着一本由江伟、孙邦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这本书便是他们今天讨论的蓝本。现场讨论的气氛逐渐热烈,置疑、赞成、反对…  相似文献   

14.
对于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应当在六个方面作出回应:一是有关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的争论应当告一段落,检察机关应当谨慎认真地履行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二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向实体和程序并重;三是民检办案人员和法官在法律思维上应当消除分歧,尽量趋同或者趋近;四是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也要进一步体现效率价值;五是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指导下,努力在抗诉案件受理以及审查阶段促进当事人和解,以化解纠纷;六是在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方面,继续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15.
张卫平 《中国法律》2007,(5):11-13,64-67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991年。距今已经有十六个年头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社会变化如此之快的国家来讲,即使十六年前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也显得颇有些“历史”了。以现在为背景审视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无论从法典所表达的诉讼体制。还是各种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显露着一种明显的滞后性。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6,(2)
一、解释下列名词概念1.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  相似文献   

17.
田平安 《现代法学》2004,26(4):34-38
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客观要求和法学理论研究水准以及实务界积累的经验展示,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已经是水到渠成了。本文认为探讨各项诉讼制度的改革和程序的微观设计是无比重要的,但更为要紧的是确立修改的宏观思路。  相似文献   

18.
编辑提示: 《民事诉讼法》修订是近期的热门话题。不容置疑的是,《民事诉讼法》是法院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的一部保障程序理性的法律,因此在法律修订中,检察机关、律师、学者乃至公众的意见确实重要,法院的声音也是沟通与达成共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本期特别策划邀请来自最高法院不同庭室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工作小组成员,从权力与技...  相似文献   

19.
孙赓 《中国律师》2008,(6):64-66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南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20.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修改决定》总结了民诉法实施16年来的民事审判实践经验,吸收了司法实务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重点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做了修改。其中,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将对民事检察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