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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重新修订《破产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石和法律保障,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企业深化改革取向,构筑整个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新时期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处理运行规则,笔者认为修订《破产法》势在必行。 本文拟就现行《破产法》实施中的问题、成因及重新修订《破产法》应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谈点粗浅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自86年12月2日公布、88年11月1日起  相似文献   

2.
破产制度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必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石和法律保障,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企业深化改革取向,构筑整个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1986年12月2日公布,1988年11月1日生效,并於1989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颁布后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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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12年的起草和反复论证,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终于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结果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在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和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企业破产法》的通过与施行对于促进优势企业对陷困企业的兼并重组、出现债务危机企业的自救、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重整与和解.以及“病入膏肓”企业的平稳退市,从而优化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破产制度成长中的一个耀眼台阶,中国破产制度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走下去。 《企业破产法》在总结我国破产制度实施20年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对破产不当行为作了规制,强化了破产责任等等。与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实体到程序都更加明确、具体,更加切合我国实际,更加公平,更具可操作性。 虽然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破产案件.但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属于政策性破产案件,是按政府主导的方式处理的,律师介入的空间不大。新《企业破产法》明确将律师事务所列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重要候选对象.这是律师事务所介入企业破产业务的重要机遇。另外,在破产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在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南坼作为.有鉴于此,在新《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之际,本刊特编发一组以“企业破产法”为主题的文章.希望为大家研讨破产法提供一些视角.更希望广大律师在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时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  相似文献   

4.
优胜劣汰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必然结果,正可谓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企业退出市场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企业破产进行规范的破产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破产法是继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后,第二次破产立法。新破产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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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破产法带给我们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陆琳 《行政与法》2006,(11):100-102
中国旧的企业破产法早已“时过境迁,”新企业破产法体现了立法者的共识。新法既体现了保护职工、以人为本的思想,又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法的惯例。该法不仅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平衡了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权益,还首次规定金融机构破产事宜,为外资的全面进入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立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加之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等多种因素影响,限制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和作用的发挥。本文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中的五个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假破产案件问题假破产是指地方政府为维护局部利益,利用企业破产形式,规避法律,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搞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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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破产立法开始于1986年12月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增加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由此,形成了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囿于当时的环境条件和认识,使得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的缺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指导思想、调整范围、基本制度,乃至立法技术都己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因此,重新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主体法律是破产法的前提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参与者的法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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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主体市场退出行为的重要立法,不仅明确了破产申请主体、破产申请审查程序、破产原因等标准和受理破产申请法律效力等重要内容,而且设置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三项具体程序,使企业破产案件成为具备较为完整程序性规定、相对独特的非诉讼案件类型。一方面,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关于公司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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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别除权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3个司法解释(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配合企业破产法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最近业已展开。本期邀请几位资深法官对破产法适用中一些新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希望广大读者踊跃参与,发表个人的真知灼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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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债务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进行调解整顿或者破产清理,以清偿债务的法律规范。破产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破产。在商品生产的社会里,随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新企业不断成立;同时,也会在竞争中淘汰那些失败的无法维持的企业。因此,企业破产,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企业破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许多重要而又细致的工作。因此,企业破产必须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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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正在抓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也正在形成。根据破产实践和破产理论提出的要求,新破产法的立意要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要更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因此,如何选择适宜的立法结构对破产法的实体内容和破产程序作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规定,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企业破产界限、企业破产要件、企业破产程序等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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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就是运用破产的方式统一按比例清偿多数债务的程序,即在全体债权人中间通过破产清算公平分配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程序。之所以在民事诉讼法里规定破产程序,一是因为当时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案件则无法可依;二是因为民事诉讼法与破产法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这种关系较之于破产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短短八条(第199条—第206条)虽然十分原则,但为人民法院受理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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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确立是国家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本文就有关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上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适用法律问题。《民法通则》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可因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此后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则使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该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送审稿)》中,就破产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私人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一种或多种所有制成分的联营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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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已六年有余,它与《企业法》配套实施,对推动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增强自身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起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期间,由于各项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相应的法律制度还未建立或不完善,《破产法》发挥作用的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破产法》越来越显示其优胜劣汰的特有功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一) 国有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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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机构从1994年开始组织起草新破产法,历经十余年,总结原《企业破产法(试行)》经验与不足,借鉴外国破产法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06年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七审议通过新《企业破产法》。新法解决了企业法人退出市场和企业重整的制度瓶颈,与市场准人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  相似文献   

16.
吕冰心 《法人》2007,(6):46-47
因为牵涉到太多的利益关联,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在立法一开始就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开始实施,这无疑将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该法同1986年企业破产法相比,其中一项重大突破就是设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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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吸收了自1988年年底开始试行企业破产制度以来企业破产实践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市场经济国家实施企业破产清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进行整合和重塑。它的施行,对于规范统一的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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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新企业破产法的九大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新的企业破产法。这一1994年开始、历时10年起草完成的草案,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年三次审议、修改后,终于成为法律。此前于1986年制定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将于2007年6月1日新法施行时废止。新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深化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以与发达国家经济接轨的必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正在加大,企业的重组、联合、并购渐多,破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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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几个问题孙宗颢一、破产法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而必不可少的一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为市场经济,也有激烈的竞争和意外风险。风险不仅来自意外事故和关系人的损人利己,也来自市场本身的变化、供求关系的变化、新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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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导向,统筹债务人企业淘汰和企业再生两个进程,着眼于破产清算下债权人利益的公平受偿,重整、和解下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的妥善平衡,对规范市场主体运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作为企业破产程序的主导者和重要参与者,人民法院近年来认真领会和贯彻《企业破产法》的精神宗旨,敏锐发现并积极探索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化解企业破产案件各方主体间的矛盾纠纷,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相当一批破产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审判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此,我重点谈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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