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犯罪学大辞书”评述鲁鸣长期以来,犯罪问题一直为世界各国、乃至国际社会所关注一无论是对犯罪实际问题的研究.还是对犯罪理论问题的研究,都亟需一部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和权威性的大型工具书作为犯罪问题研究时参考。正逢此时,北京大学著名教授康树华等主编的《犯罪... 相似文献
2.
小保姆失职酿惨祸 1996年7月,获得了头颈外科专业博士学位的陈石应聘来到南京一家综合医院任职.由于他为人谦和,加之医技精湛,仅几年时间,便已是南京一位知名的颌面外科专家.陈石博士的妻子宋莉辉是一名会计师.因为忙于事业,两人婚后一直没有要孩子,直到宋莉辉31岁时,才生下了女儿小霏. 相似文献
3.
"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出卖你的肉体时,你会怎么办?" 这竟然是"深圳一家知名通信集团在南京某名牌大学举行招聘活动"时,堂堂皇皇地印在问卷调查题目中的题目之一. 相似文献
4.
南京知名清真老店"蒋有记"是接待国内外来宾的重点推介单位,因其拳头产品牛肉锅贴和牛肉汤跻身南京风味小吃"秦淮八绝",而成为南京市对外宣传的名片。因为这一有近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名气响、含金量高,被多家餐馆利用,"蒋有记"后人与多家餐馆展开历时八年多的"蒋有记"字号与商标之战。2012年11月,随着南京中院一审法槌的敲响,这场争战硝烟渐散。 相似文献
5.
6.
南京夫子庙知名清真老店"蒋有记"是接待国内外来宾的重点推介单位,因其拳头产品牛肉锅贴和牛肉汤跻身南京风味小吃"秦淮八绝",而成为南京市对外宣传的名片。因为这一将近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名气响、含金量高而被多家餐馆利用。"蒋有记"后人,历时8年多,与多家餐馆展开"蒋有记"字号与商标之战。2012年11月,随着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法槌的敲落,这场持久争夺战硝烟渐散,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几经风雨蒋家无缘"蒋有记""蒋有记"的牛肉汤和牛肉锅贴是"秦淮八绝"中的"第二绝", 相似文献
7.
8.
9.
10.
《中国律师》2007,(8)
7月1日,是一个中国人都非常熟悉的日子,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2007年7月1日,不仅是党的86岁生日.也是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的光荣时刻。这一天,普天同庆,万众欢腾,各行各业都在用各式各样喜庆的形式祝贺。在江苏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采取了一种独具特色、别开生面的形式迎接7月1日。这家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1月,其间经历了南京三维律师事务所、南京新业律师事务所、南京金阳光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以及其他两所部分律师团队的加入和重组。12年的励精图治,12年的风雨兼程,圣典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内部治理结构科学、专业化分工合理、规范化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近100名。在"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圣典精神感召下,成功实现了"专业化、团队化、法律服务产品化"的又一次跨越。这种独树一帜的形式叫做"金陵法律讲坛"。这是一个叩响法治之门的讲坛,以"探究法律精髓、追寻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畅叙法治感言"为宗旨;以扩大律师与法学研究机构、法律共同体及社会各界广泛交流为使命;以推动法治进步、服务社会公益为己任;以国内知名法学大家为主角的公益性法学讲坛。2007年7月1日.首届金陵法治讲坛在南京水秀苑大酒店开坛演讲,首届讲坛以企业为视角,内容包括《证 相似文献
11.
知名商品的司法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很多商家现在都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但是这样做的前提是自己的商品应是知名商品,可是,在林林总总的市场上,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的商品是知名商品呢?可资利用的证据似乎有很多,最便宜的就是商品内容知名。但是能否因商品内容知名而推导出商品知名?进一步说,商品某一要素知名,能否推导出此商品就是知名商品?审判实践中,法院判断涉案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有没有一个标准? 相似文献
12.
13.
1934年,"冠生园"品牌月饼聘请影后胡蝶为形象代言人,推出广告词—"唯中国有此明星,唯冠生园有此月饼",产品一时名倾大江南北。11年前,因"大量使用霉变及退回馅料生产月饼",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被央视《新闻30分》曝光而破产,享誉70余年的"冠生园"知名老字号声誉一落千丈。去年,位于上海的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又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告上法庭,月饼大战再起硝烟。今年中秋节前夕,笔者获悉最新消息,苏沪两家"冠生园"企业的品牌官司即将落幕。 相似文献
14.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以具有"知名性"为前提条件进行认定和保护。所谓"知名性"体现在中国境内和相关公众中,是通过法官对个案的综合考虑得以认定的。若仿冒者对知名商品的相同或相似使用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知名商品就是保护生产力。目前,保护知名商品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执法机关在认定仿冒知名商品行为时,仍会遇到一些难点问题。为确保对知名商品的法律保护,有效地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文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16.
17.
关于知名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只有一句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至于什么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法条未叙,实践中理解认识不一,给司法造成不便和困难,此亦一直为学者诟病。本文通过对一较为典型案例的分析,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法律特征的界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期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8.
本身缺乏显著性的商品名称,通常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但如果该名称经过知名商品使用并取得显著性特征的,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予以保护。对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认定的一般规则是什么?对描述性标识进行权利审查及侵权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8月31日,2013年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2013年南京亚青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签约仪式在南京隆重举行。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2013年南京亚青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的签约法律服务供应商。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南京青奥会组委会副秘书长匡导球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南京青奥会组委会法律事务与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王旺林,南京市亚青会组委会执行局副局长杨薇,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