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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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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必须进行的事项,其更多地与债权人利益相关。我国现阶段的公司清算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如清算主体的确定不明确、强制清算制度不完善、清算责任规定不完整等方面。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我们必须设计科学、合理的公司清算制度,重点从以上三方面入手,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  相似文献   

2.
商事制度之完善不能偏囿于入口端的登记,还应关注出口端的终止。终止制度对市场风险出清、债权债务处置、要素资源优化具有重要作用。终止的面向大于破产,还有庭外解散和停止经营的进路,终止流程包括去除营业资格的清算和剥离主体资格的注销。现有商事主体终止制度面临双线困局:外线解散过罚不当、清算概念混用、注销虚化空转;内线破产类型狭窄、终端注销衔接不畅。近年来,作为改革突破口的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渐次推出,但面临法律正当性阙如之虞。破解困局当有结构化方案,以主体分类、繁简分流为主线,辅以歇业登记、注销回转的补充,通过公司法、破产法、登记法的联动修改,可助益于商事主体终止的理念更新和制度优化。  相似文献   

3.
如何确定解散后未经清算的企业法人之诉讼主体地位,是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颇存争议的问题。在廓清有关概念、考量审判实务、借鉴国外立法例后,构筑未经清算即被解散的企业法人与其清算责任人为共同诉讼主体的制度,是合乎于理论,并有益于实践的。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柴云亮 《山东审判》2006,22(2):65-68
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司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退出市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或公司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鉴于公司清算制度的重要作用,各国公司法均以强行法形式规定公司清算主体、清算程序、法律后果等。①我国现行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清算作出了规定,但其规范仍缺乏系统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这种状况导致了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债权人或公司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妨碍了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因此,完善我国的公司清算法律规范,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已成为…  相似文献   

5.
公司非破产清算民事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冶钢 《河北法学》2005,23(11):103-106
公司非破产终止后,如何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定公司债务承担的主体,又不违背有限责任原则,这是当前清算案件中较为困惑的问题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对此规定得较抽象、欠完善,操作性不够,可诉性不强,确有必要统一新的判定基准。通过对理论与实务的简要分析,可以考虑确立强制清算制度、确立清算责任主体的法律概念、确立公司清算民事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这样,在公司法理论上,一定程度地削减了法律漏洞,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在实务效果上,既能增强义务人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又能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能有效推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制建设,这种思维角度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6.
公司未经清算即解散的情形在实务中并不鲜见。由于公司解散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优于股东对剩余财产的分配,特别是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对公司清算通常持消极态度。对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如何处理,由于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不同做法。笔者认为,对清算义务人制度的适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清算义务人的主体范围,即哪些主体应当被列入清算义务人范围。二是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包含哪些内容。三是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包括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有几种类型,对于无法清算以及虚假清算如何认定等。  相似文献   

7.
建立公司法定清算人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韩长印  楼孝海 《法学》2005,(8):84-90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公司法人消灭的必经程序。我国公司法在非破产清算中没有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那样确立法定清算人制度,因此导致公司解散后缺乏明确的清算义务承担主体,并由此引发了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多种不正常现象,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虽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次的尝试,但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在公司法上建立法定清算人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治本之策,围绕这一问题,有必要对确立法定清算人制度的必要性、法定清算人的确定等方面内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在公司清算司法实务中,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充分发挥司法活动的创造性与能动性,将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及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运用于司法实践,建构一个现行条件下相对完善的公司清算民事责任体系,使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或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主体承担财产上的不利益。一、公司清算主体及其民事义务的确定(一)清算主体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也就是说明确了清算义务的存在,对于出现解散事由的公司,其清  相似文献   

9.
企业破产,是所有企业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每个企业最不想面对的结局。新破产法引入了企业重整制度,其目的在于实现债务人企业、债权人、股东、职工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最大化。这项制度对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发展的平稳和健康、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方面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避免社会的资源浪费和由于企业清算解体导致的经济组织经营困难、生产萎缩甚至连环破产,以及破产清算引起的工人失业、群体性矛盾冲突等现象。  相似文献   

10.
在清算法律关系中,清算人制度处于核心地位,清算人既要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又要平衡各方面的关系,使清算主体平稳的走向消灭。本文通过对我国的"清算组"与国外的"清算人"在称谓上所反映出迥然的差异,探讨了清算人与清算组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刘倩 《法制与社会》2010,(20):32-35
由于我国《公司法》中有关清算制度的规定尚存在不足与疏漏,如清算义务人的概念模糊、清算程序的启动设计存在缺陷、清算责任体系混乱等,给公司解散后逃避清算责任留下了可乘之机。其不仅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更严重危害到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秩序。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将从公司清算的有关概念、程序和责任等几方面提出改进的建议,以期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清算行为,完善我国的公司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12.
公司清算义务人主体范围的界定因未有效区分公司法律形态、未厘清公司控制权本质,导致主体范围的界定存在相同情形被恣意区别对待,不同情形被恣意同等对待的弊病。虽然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条以界定法人清算义务人范围的形式,进一步明晰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范围。但前述公司清算义务人主体范围未科学界定的弊病,并未彻底消除。公司清算义务人主体范围应在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条规定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区分公司类型、厘清公司控制权本质,实现区分界定,即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封闭公司特性,法定清算义务人应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具有公众公司特性,法定清算义务人应为公司控制股东和董事。  相似文献   

13.
市场主体依申请注销制度运行不畅引发的市场退出障碍需协同构建强制注销制度来加以系统性克服。在制度运行机理层面,强制注销制度是行政主导下的市场主体资格终止状态确认机制、市场规制信息均衡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安全保障机制和“以死促生”功能导向下的市场资源释放整合机制。在制度运行风险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防范化解适用范围界定失范引发的行政不当干预市场风险、因清算程序后置引发的清算程序虚置风险以及未经清算强制终止市场主体资格引发的市场规制脱逸风险。在制度运行关系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衔接处理好强制注销与依申请注销以及歇业等制度关联。  相似文献   

14.
乔宇 《人民司法》2012,(18):49-53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申请注销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主体未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执行机构处理因相关主体未尽清算义务引起的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司法解释有关被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力超过法定范围直接裁定其他主体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对于超过执行权处理范围的实体法律问题,宜由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15.
公司乃商法上的自治组织,清算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公司清算应该是股东自觉的行为。但是,由于立法规定不完善,制度安排不合理,股东自觉履行清算义务只是人们的美好愿望而已。法律制度设计应当鼓励、引导股东自觉清算,要让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承担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要让股东将自觉清算变成主动选择的一种理性行为。自觉清算的股东受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保护,而在法定清算期限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则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让股东直接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司法介入公司清算只应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作用.公司立法应对司法介入清算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清算是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必经阶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清算制度之规定高度概括,造成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以致公司清算遇到障碍。本文对公司清算障碍的成因及风险进行了分析,推导清算制度的缺陷,并从完善立法角度就如何预防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清算制度的优劣直接体现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水平.当前,我国的公司清算制度尚存在着诸多的缺陷,无法实现对公司员工、债权人、股东等的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破产清算程序与普通清算程序的界限过于模糊,两者长期存在着冲突,同时在清算小组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方面也不明确.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可行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王玉梅 《法商研究》2004,21(5):125-134
法国困境企业重整制度的改革显示出该制度对一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依赖 ,立法者须根据不同的背景对各利益主体的保护顺序做出选择。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呼唤企业重整制度 ,起草中的破产法适时地引入了此项制度。然而 ,法国 1 985年颁布的《司法重整与司法清算法》的实施效果及由此引发的 1 994年的又一次改革告诉我们 ,在重整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应谨慎处理各利益主体的关系 ,否则由其造成的利益失衡将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8,(1):24-31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创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而完善的公司法治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资本市场法治水准的试金石。准确把握《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巩固《民法总则》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有利于充实完善商事法律制度,协调、消除《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确立后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同时,为进一步解决新的法人制度确立后现存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分红权利的保障问题、清算义务人缺失及其主体范围的不合理规定和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机制等问题提供契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司清算义务人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建伟 《北方法学》2010,4(2):67-75
科学确定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和责任对于保护解散清算中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非常重要。为此,需要严格区分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等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公司清算义务人担当人,以及清算义务人诚信义务的受益人。确定清算义务人的诚信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内容和类型,具有重要的法律指引价值与司法救济价值。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有关清算义务人的主体范围、义务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尚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反思与立法检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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