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为什么有法律却没有秩序--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秩序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制定了大量法律,却无法形成相应的法律秩序,这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时期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每年都会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出台。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法律性文件共有300多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有8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近8000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多达30000多件②。从禁止市民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到政府对有限自然资源的行政许可,从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管理到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实行法律监督,各式各样的法律法规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法律实施的…  相似文献   

2.
自1996年初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和战略目标,并经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为“法治国家”的社会秩序模式之后,关于中国社会秩序到底选择何种模式结构又一度成为一个学术热点。来自人类学、社会学和法学界的部分学者对作为目前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法律意识形态”的“法治国家”理论提出了质疑和挑战。而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对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状况的不同认识上。本文在介绍了费孝通先生40年代对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主要特征———“礼治秩序”的观点之后,对当代中国社会秩序结构进行了分析,概括为“多元混合秩序”结构,并评介了两种不同的对当代中国社会秩序现实的认识。最后提出了作者关于“应然社会秩序”与“实然社会秩序”———这一认识当代中国社会秩序结构的认识方法和视角。  相似文献   

3.
对个体经济自由权和经济平等权的保障、对国家经济调节权的控制以及公民对经济秩序参与的推进,是转型时期中国经济法宪政价值的集中体现,是经济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国经济法的宪政价值契合了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一研究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宪政的行进方向,不应偏废。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在调和利益冲突的作用是尤为突出的,其以法律为强制力左右着社会经济的结构和发展运作,是国家之手有效运作的法律保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都是以国家政治利益作为总的利益观指导经济法立法的。关于国家政治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各个国家的经济立法观可以说是最能体现其属性的。经济法的现代立法观始终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中心是调整个人利益及国家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关系。  相似文献   

5.
何田田 《法商研究》2021,38(5):61-73
话语是反映价值观和思想的可察之途.大国外交离不开国际法,国际法的首要价值是秩序.在当前时代背景下,考察与研究中国外交话语表达所蕴含的国际法秩序价值内涵具有重要意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外交长期坚持的基本话语,是国际法治中国话语体系的组成部分.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对外交往实践中所秉持的立场和价值观的演变过程,是中国在不同时代背景中开创性地运用国际法解决问题并在国际社会中影响力逐渐扩大的过程.  相似文献   

6.
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从德国法看基本权保障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郑贤君 《法律科学》2006,24(2):35-45
德国法上的基本权同时有“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两重含义。客观规范即客观价值秩序,表示基本权是一种规范或者价值,各国家机关在履行职权时须遵守和贯彻即为基本权的保障义务。这一概念还与基本权第三者效力、法益平衡及制度性保障等密切关联。这种概念上的差异反衬出我国宪法基本权在理论上重规范轻权利,在实务上重保障轻救济的倾向,且保障也有很大不足与缺失。并且,客观价值秩序中的“价值”一词也提供了一种如何用“去哲学化”的法学方法去思考“价值”的法律含义的契机。  相似文献   

7.
中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几亿农民进入城市,逐步转变成为城市居民,不仅是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结构性标志,也对城市的法律制度构建与秩序生长构成提供了全面的机遇与挑战。法律如何经受这场考验,是中国法学必须面对和回答的。一、城市化进程及其与法律的关系描述(1980至2008)现阶段中国城市化与法律的关系,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相似文献   

8.
一、“潜规则”与近代中国的落后“潜规则”一词是吴思先生的发明。为了完整地准确理解潜规则的定义,我们先看看吴思先生在他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对潜规则一词的解释。吴思在该书的内篇首页中写道:“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  相似文献   

9.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於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於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社会治理方式而提出的基本方针,即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相似文献   

10.
自1982年现行宪法颁行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民主与法治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宪法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对于公民宪政意识的研究却显得比较薄弱,尤其是关于公民宪政意识问题的实证研究、定量分析,更是寥寥无几,近乎空白。正是基于这种状况,组织关于公民宪政意识问卷调查与现场访谈,通过这种实证研究的方式,不仅为我们定量分析公民的宪政意识提供了第一手的实证材料,而且也为我们准确评估我国宪政建设的状况提供了客观的依据,从而也为我国宪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1.
12.
权利换和谐:中国传统法律的秩序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勇 《中国法学》2008,(1):3-11
传统中国,法律要求个体放弃部分权利,以获得特定共同体的资格,并因而享受共同体所提供的某种利益或利益期待;由于利益或利益期待的存在,个体之间形成有利于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关系。个体放弃或让渡部分权利,以置换共同体的整体和谐,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实现国家统治和社会控制、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13.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们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中不乏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误读。从宪政主义的基本理念来看,社会和谐观念包含了短期与长期相统一的持久和谐观念、对立与妥协相统一的对立和谐观念、稳定与发展相统一的动态和谐观念以及相对和谐与至上人权相统一的理性和谐观念。为了防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种“乌托邦”,我们应该以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弃完美和谐的空想,树立宪政主义的社会和谐观念,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一种社会正义理念转化为现实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纳入到现代宪政与法治的构建之中。  相似文献   

14.
和谐社会的公法建构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和谐社会应当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理性社会,能够全面回应多元价值诉求。现代和谐社会只能立于法治基础之上,并以公法为其脊梁,社会和谐与否直接取决于公法是否平衡。本文认为,现行公法处于失衡状态,这集中表现为社会关系因公共权力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而无法得到全面理顺,社会因此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调。中国要实现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核心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遵循监督和规范公共权力与保护和拓展公民权利的公法制度变革主旨,采取国家主导和公众全方位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对公法加以结构性调整;要调整公共权力/公民权利结构,重塑制约与激励相容的公法机制,通过对症下药解决造成社会失调的公法失衡症结,全面推动和谐社会的建构。  相似文献   

15.
法律价值冲突曾经对我国的和谐发展产生过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与“公平”、“效率”间的价值冲突有关,地区发展不平衡与“自由”、“平等”间的价值冲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与“人权”、“秩序”间的价值冲突有关。妥善协调法律价值冲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步。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由法律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又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建设法治的历史环境以及制度选择密切相关。妥善协调法律价值冲突,应遵循以人为本、相对位阶、化解冲突和多元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6.
胡敏  张震 《犯罪研究》2007,(3):67-72
一、当前我国刑事政策执行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我国的刑事政策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现行的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它凝聚着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智慧,对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常进行起着  相似文献   

17.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公众普遍的向往,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工作制度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院执行制度的和谐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所以必须大力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反过来讲,和谐的社会环境也能保障法院执行工作的长久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8.
A working group formed by the MVD minister Kolokoltsev has prepared proposals for further reform of the bodies of internal affairs, including improvements in professionalism of police, openness of the bodies of internal affairs, police management, accessibility of law-enforcement services, and crime prevention.  相似文献   

19.
范愉 《法学家》2013,(1):1-14,176
中国法律史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古代中国尽管确实存在着相对"无讼"的现象和"息讼"的努力,但实际上有不少区域呈现出"诉讼社会"的景象,诉讼滥用、欺诈诉讼、恶意诉讼等甚至成为一些地方严重的社会问题。除了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原因外,中央集权下发达的司法体制与民间社会自治的相对弱势,是形成诉讼社会的关键要因。当诉讼超出社会和司法的承受力之时,官府对诉讼的限制乃至打压,就成为不可避免的潜规则。滥讼与讼难交织的恶性循环,既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也必然导致社会治理的混乱和道德失范。历史经验表明,"诉讼社会"和"无讼社会"这两种理想类型,都不能独立成为社会治理的合理模式,现实的选择只能是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应对各种社会需求和危机,从而形成国家法律机制与社会自治的协调,逐步接近善治。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