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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改革取向与制度创新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修订的新《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虽然新条例对老条例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但是学术界和实务工作部门对信访制度各种问题的争议并未因此而停止。本文从制度设计和功能定位等方面探讨了我国信访制度的改革取向和制度创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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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安排。自1949年以来,中国出现了三次信访高峰,虽然时代不同,主要原因也有变化,但却反映出其中的共同之处和内在关联,那就是现代政治如何平衡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信访高峰凸显了中国法治建设隐含的关键性矛盾:基本权利的实现与实现权利的制度空间狭小、当家作主的权利追求与保护权利的技术贫弱之间的紧张;产权与权利关系模糊又相互拖累之间的紧张;功能不畅与权利救济阻滞的紧张等。由此可见,信访法治化改革已经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关涉到国家治理体系的生深层次问题与整体结构。从思路上看,改革应着眼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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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法律性。信访权利属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混合体。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制度变革和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而信访制度设计缺陷、信访功能错位变异,司法公正缺失,整个社会法制意识淡薄、政府执政责任不担是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泉涌如潮的制度性根源。为此,有必要统一信访法制,制定统一的信访法,构建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各级信访法院,改革司法制度,调整权利设置,加强法治宣传,建树法律秩序灵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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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做深层次的探究,进而从法理上界定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认为我国信访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准确定位,有的放矢;制定专门法律规范受理程序;增强信访机构的权威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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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之进退--对信访机构功能定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信访问题日益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围绕着如何恰当定位信访机构所应发挥的功能,如何妥善处理、化解信访事项、信访矛盾,存在着不同的建议、表述和实践,本文就此在分析了信访制度之进退的两种思路之后,认为随着2005年年初新的《信访条例》的颁布,中国的信访制度应在继续完善法制化的基础上迈向法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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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方面的改革都在继续深入,信访形势与任务也出现了新变化,信访制度作为法治化国家建设中重要制度之一,也不能一成不变。信访制度带有一定中国历史沿袭的影子,但从该制度建立以来的实践看,谁也无法否定信访制度的功能,信访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从多年来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信访制度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缺陷与问题。要想更好发挥这一制度优势,必须继续不断完善,探寻改革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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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问题和研究假设2005年5月1日《信访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被认为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经过了近七年的实施与制度建设,考察《信访条例》实施后的效果,客观重新评估信访制度,回顾当年《信访条例》制定时的争议,有助于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司法的关系,优化信访职权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和利益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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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法治化,已成为我国信访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信访法治化,需要从制度背景的角度分析信访制度的形成、发展以及特点,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着力探讨信访法治化的各项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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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政法委制定的政法[2005]9号文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二条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本文则以法院涉法涉诉信访现状为立足点,对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提出一些想法,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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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创建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在几十年的历史中,为我国发展建设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它建立之初的目的是一项行政性权利救济制度,是弥补司法程序的不足。而如今,这一非主流式的法律制度,却愈渐升温,近几年内,形成了几次信访的高峰,这不由得让我们对我国的法律制度产生怀疑,本文将透过信访高峰的背后,揭示其产生的根源,为我国未来的信访之路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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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作为一项社会政治活动,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我国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信访制度因种种原因而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在保留现有的信访制度的前提下对信访制度不合理的设计进行改革,通过立法统一规范信访工作,探索"大信访"格局,建立权责明晰、高效有序的信访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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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我国群众参与政治,实现和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群众寻求权益保障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的信访体制仍存在主体多元化、责任不明确、法制化程度低、功能错位等缺点,影响了信访作用的发挥。我国应当充分利用信访的政治功能,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信访相结合,通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对信访的制度化参与,由人大统一征集群众的诉求,再以国家权力机关的角色解决群众的问题。我国应当制定《信访法》,在人大常委会下建立信访委员会,依照职权处理信访事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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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信访制度运行50年,在21世纪进入了制度变迁的关键时期。从历史的考察和现实的分析可见,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更加符合治理的逻辑而不是法治的逻辑。在治理的视野之下,按照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的目标,改革信访制度的现实路径应着眼于改善信访的社会环境、合理定位信访功能、坚持法治原则、注重信访治理过程及信访治理的社会效应、探索多样化处理问题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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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制度的设置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信访制度也不例外。但一项制度究竟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并不在于人们良好的期盼,而在于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以及与之相关制度的完善。现行信访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功能错位。因此,要发挥信访制度应有的功效和作用,就必须对信访制度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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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修订的行政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访条例》的修订,体现了人本行政、积极行政、程序行政、弹性行政和责任行政的精神,但在信访事件本身的公开化、信访秩序规定的合法性、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以及行政法治化的总体设计等问题上也存在着缺陷。从行政法的视角看,信访制度的出路在于:扩大行政参与、塑造公民精神、理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建立人大主导下的信访格局和出台《信访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