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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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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琳 《检察风云》2014,(4):34-35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两项核心议题是“外资准入”与“国民待遇”。近年,随着国家问资本流动的日益频繁,一部分国家和区域经济组织已经率先在外资准入领域实施“负面清单”模式。在此潮流推动之下,我国亦于2013年建立“自贸试验区”,并且突破了现有外资立法的规定,在准入的实体监管上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在程序监管上实行“备案”制。然而,这些重大的变革亦会引发诸多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对外资准入法规的解释、准入争议的解决等方面。要想借助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验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国投资法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本文在借鉴国际投资条约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自贸区外资准入制度的内涵进行了解读,同时,亦分析了可能产生的准入争议及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3.
外资准入是国际投资领域的重要制度,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多边投资条约中的外资准入自由化,突出反映在将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外资准入阶段,废除准入阶段的履行要求等方面。发达国家力主国际投资准入自由化。我国应主张渐进实现外资准入自由化,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参加国际投资立法实践,促成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规则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在传统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外资进入后阶段,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准入阶段国民待遇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缔结国际投资条约的普遍条款。但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尚持迟疑态度。因为准入阶段国民待遇会大大削弱国家对外资的传统管辖权,进而对国家的经济主权造成影响和冲击。对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而言,在自由化进程中,应把握住这把双刃剑,有条件和渐次推进准入阶段国民待遇,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这次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亮点和难点。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出发,结合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模式,分析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解释法理。“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原则的例外,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理念。在分析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时,有必要参考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负面清单”谈判模式。“法无禁止即可为”法理思想如果在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法治实践中得以贯彻,并通过“可推广、可复制”,定会促进我国进一步的法治改革。  相似文献   

6.
上海自贸区正式获准成立,这是中国法治转型中的重大创新。上海自贸区内通过临时性的授权调整,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投资领域努力扩大服务业的投资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准入制的转轨、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法律体系;在贸易领域积极推动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在金融领域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的互动;并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7.
闵鹏 《法制与社会》2011,(11):108-108
由于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使得外资PE在中国设立人民币基金时困难重重,而LP缺乏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对于国外大型LP的出资就有了强烈的现实需求,为了缓解此矛盾,一种仿照A股市场QFII制度的QFLP制度于2011年1月正式推出。本文主要从法律的角度对QFLP制度进行剖析,探讨国外LP的准入标准、换汇自由、国民待遇和监管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籍隐名股东诉请确认股权并显名变更登记的,隐名股东除证明自己已实际投资,且具有被认可的股东身份外,如该公司所从事领域不属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范围的,人民法院可确认其变更为显名股东;如该公司所从事领域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限制类领域,还应征得外商投资主管机关的同意。  相似文献   

9.
国民待遇是国际投资领域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我国外资法中仍存在诸多与TRIMs协议不相符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外资国民待遇,使之与WTO国民待遇原则相协调,应逐步取消妨碍国民待遇的投资措施,确立国民待遇的合理例外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制订一部统一的外资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东道国对外资的待遇问题,是国际投资法上的基本问题。我国已经加入WTO,但与WTO关于国际投资的规则比较,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问题上存在种种弊端,急待立法加以完善。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的现状,具体介绍了我国目前对外资分别实行的国民待遇、优惠待遇和限制措施等规定;然后提出了我国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主张,并具体探讨了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的必要性,以及实际国民待遇的立法思考,以图对我国的外资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1.
2013年7月,美国在新修订BIT文本之后,重启与中国的双边投资条约谈判。2012年BIT范本修订版在持续推动投资自由化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政策透明度和投资相关方参与,强化了关于劳工与环境的保护,并更加严格规范国家授权与国有企业的权利等。作为关方今后谈判文本的2012年BIT范本必将直接影响中关双投资条约谈判。我国应当正确认识和评估双边投资条约的契约本质与“双面”功能,深入研究美国BIT范本的修订内容,保证在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前提的条件下与美国展开平等对话,不断完善国内外资政策,实现投资自由与合理外资管理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外商在中国投资需要经过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核准。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的授权,上海自贸区将在投资项目管理环节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停止实施国务院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管理环节,对鼓励类、允许类和先行开放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取消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相应停止实施涉及的三件行政法规规定的22项行政审批。上述两个环节以及其他的环节和重点领域中,将确需保留的对外国投资者的特殊准入限制措施,列为“试验区外商投资例外管理措施表”,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商务部的调查,采用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  相似文献   

13.
2012年美国对双边投资和保护协定(BIT)范本的修订体现了其在BIT和《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TPP)谈判中所要倡导的国际投资新规则.该规则要求东道国提供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向列表,将保护环境和劳工权利与投资挂钩,对透明度、政府竞争中立和国有企业管制提出更高要求,在金融服务领域强调东道国管制的合法性,并且不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救济即可采用国际仲裁解决争端.对此不应一概批判,而应积极利用其中对我国有利的条款.鉴于我国既是吸引外资大国又是对外投资大国的双重身份,可以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条件成熟时接受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向列表以及环境和劳工保护等条款.  相似文献   

14.
邢钢 《当代法学》2023,(5):147-160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正式生效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对外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的新模式。中国外商投资管理模式重在备案管理,适用对象是外国投资和外国投资者。有效建立虚假外国公司法律制度,是落实对外国投资者备案管理,进行事中和事后法律监管的重要制度建设之一。在现有中国对外国公司认定的成立地国标准基础上,综合考查外国公司与中国之间的真实联系,作为认定虚假外国公司的标准。基于彰显保障投资自由和公司设立自由的考量,应该承认虚假外国公司的法人主体地位。在对外国投资者实施备案管理中,落实公司登记、代表人的指定和重大信息披露是虚假外国公司准入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虚假外国公司内部事务规范中本地公司法律的适用应限定在维护本国公共利益、公共政策与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15.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必然要求投资自由化,而在国际投资领域给与外资国民待遇是实现投资自由化的保障。我国是否应该给以及如何给外资以国民待遇?围绕此问题,此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和阐述应如何辨证地看待外资国民待遇,其次考察和总结我国给与外资待遇的历史和现状,最后结合实际提出我国对策和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有关对外资待遇的原则和标准的争论也日益突显出来,尤其是作为外资待遇的基本原则一一国民待遇原则,国际社会对这种待遇的含义、性质以及适用范围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本文对国民待遇的基本理论做了介绍,并对我国现有立法中对国民待遇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做了分析,为我国外资立法中如何给予外资国民待遇提供完善的思路。  相似文献   

17.
刘苇 《河北法学》2014,(11):173-178
随着我国在国际投资领域中的身份转换,我国在国际投资制度设立、国际投资立法方面,需要更慎重考量基于投资东道国定位而建立的促进外商投资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立法体系,同如今基于投资母国定位而需要建立的促进对外投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国际投资立法新视域之间博弈的平衡关系。我国对外签订的BITs中准入前国民待遇的设定,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借鉴国际经验,构建“负面清单”加“不符措施”模式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条款,可以鼓励和促进我国海外战略的实施。  相似文献   

18.
WTO法律规则体系与外资法改革   总被引:19,自引:1,他引:18  
由于 WTO多边协议的自由化性质 ,中国的外资法改革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废除和修改少数直接与 WTO投资协议相冲突的某些规则和条款 ,还要从外资立法方法、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等许多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应变。WTO各投资协议只是南北国家利益协调的产物 ,作为发展中国家 ,中国外资立法并不会走向快速全面的自由化 ,也不能脱离中国国情和超出中国的经济承受能力 ,中国仍然有进行渐进自由化性质的外资立法改革的回旋空间和时间  相似文献   

19.
自贸试验区出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在亮相之后即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是自贸试验区的改革亮点,但存在限制范围过大、服务业开放不足、与国际社会标准接轨不够等问题,亟待改进。  相似文献   

20.
国际直接投资中的国民待遇问题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民待遇制度的实施对象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是有争议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楚正确的认识是构思一国外资法中国民待遇制度框架的前提。此外 ,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制度与国际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制度有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 ,理清这种关系将对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的具体确立和实施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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