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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4 毫秒
1.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权和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而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为,具有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及利益的内在特征。正是行政处罚的双重性决定了在行政处罚领域中坚持依法行政就必须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中设立特别程序之我见安孝荣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  相似文献   

3.
<正>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5.
具体行政行为又称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权力机关立法赋予的职权,在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对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执法行为。正确认识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对于识别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措施的行为是否合法、适当,有着重要意义。 一、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相统一的社会属性 行政行为是国家意志在行政领域的指向和体现。具体行政行为则是行政机关依据宪法运用公共权力,通过采取行政措施,对社会生活进行调节和控制的基础活动,必然地表现为全社会自上面下地从政府到公民、社团的行政管理走向。而行政管理的权威,取决于行政机关必备的法权要素的总体合成。其一,政  相似文献   

6.
行政行为的告知,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将行政行为通过法定程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展示,以使行政相对人知悉行政机关作出该行政行为的理由、依据、内容和救济的一种程序性法律行为,行政告知制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执行告知制度的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活动的正确实施,同时也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了保证行政行为的告知程序的准确、及时、便捷、有效地行使,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行为的告知义务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完整告知;第二,依法定程序告知。  相似文献   

7.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非特定相对人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指导,但长期以来,由于普遍存在的"官至上"思维惯性,也由于立法上一直将大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使一些违法或不当的抽象行政行为较具体行政行为,成为更为严重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主要形式。因此,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所谓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为一方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实现行政目的而订立的一种协议。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一种具有单方性质的行政行为,理由在于: 首先,虽然行政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双方的,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但二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命令者与服从者的关系,他们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决定同某行政管理相对人订立行政合同,是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在众多的行政管理方式中,行政合同仅仅是行政管理主体为完成行政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一种方式。行政管理相对人只能接受行政主体订立行政合同的要求,无权拒绝,也无权改变行政合同内容。这是行政权和行政行为特性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芮守胜*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制裁行为。因此,行政处罚首先强调国家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而进行的管理,以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相似文献   

10.
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根本不同之处,如何界定与判定行政争议则是行政诉讼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与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依据公法可以解决的争议.判断某一争议是否为行政争议,应当把握主体、公权力、权利义务的特殊性、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其合法、正当的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损失,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失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其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制定行政补偿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制定我国行政补偿法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制实践。制定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构想。  相似文献   

12.
传统的行政法只强调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性,几乎忽略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因此造成行政之极其不平等。而行政意思表示则在承认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意思表示,从而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行政意思表示首先是行政法保护的一种自由权利,同时也是构成行政行为的重要条件。当下应通过立法限制行政主体行政意思表示的滥用,确立并扩张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意思表示内容。  相似文献   

13.
行政相对人是传统行政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基本范畴,它和行政主体共同构成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说其与行政主体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但是,我国行政法学界主要局限在对行政主体方面的研究,而对行政相对人的研究不但十分欠缺,而且基本定位不恰当,忽视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法中的主体地位。本文试图对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进行反思,确立其行政参与人地位,以便明确行政法主体这一行政法律关系基本要素以及对行政法律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具有突出的限制行政权力的性质和功能。在法律对行政权限制和行政权自我限制的双重条件下,应当重构行政行为的诉讼审查标准体系,以更积极的司法公正能力和作为,支持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努力。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法理上一般认为,行政主体作出某项行为的事实认定过程中,其事实信息主要来源于两条途径:行政主体基于自身职权的行政调查和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提供的事实信息。既然如此,在法律上势必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在整个行政调查程序的信息采集过程中,职权主义的调查与当事人协力之间的权利义务究竟应当如何分配?  相似文献   

16.
“行政职义”是针对“行政职责”而提出的,行政职责是传统行政法学中的概念,通说是指行政主体及公务员的义务。而按照通常的理解,“职责”含有一定责任的意思,用“职责”来表示义务容易给人一种“责任前置”的假象,毕竟职责不等同于责任,而且在实际适用中也会引起某种混乱,因此,如果用“行政职义”代替“行政职责”,就能很好地厘清行政职权、行政职义、行政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能强化行政法的行为规范和义务规范意识,为公民和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提供双重的行为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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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赔偿立法的缺陷1、关于国家赔偿的免责条件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但对于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混合过错造成的损害,以及由于第三人(受害人和国家机关以外的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2、关于非刑事司法赔偿范围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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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1] (P4 0 9)也有人认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如果是针对具体的个人或者特定的事项时,应当告知其行政决定的理由,以便听取他为自己辩护的意见:如果行政决定是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这一决定的依据、政策导向,以便行政机关的决定更具可行性。”[2 ] 后者把抽象行政行为也纳入了说…  相似文献   

19.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有关组织或者机关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已经侵害了公共利益或者对公共利益有现实侵害可能的,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权的行使极其容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补救。可是,在没有特定利害关系人的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现行机制却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加以维护,从而导致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应当阐明行政公益诉讼有关概念、提起诉讼主体等方面的理论问题,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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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 ,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 ,而且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因。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同样是行政行为 ,违法同样都会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 )造成权益的侵害。“议行合一”说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理论基础 ,无论是从现实的需要还是从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趋势角度来看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既具有可能性也具有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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