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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陈瑞仁提出侦结报告,起诉吴淑珍等数人。检察官认定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共犯贪污罪,4年间假借“公务费”核销机会,诈财1480万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以伪造文书和贪渎罪被起诉。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包括马永成在内的几名“扁府内臣”。陈水扁因为有“刑事豁免权”,暂时免予起诉,待其任期届满再行追诉。这份报告令台湾各政界人士、评论家等都跌碎眼镜,完全出人意料,是陈水扁预期中最坏的结果。“一石激起千重浪”,高雄、台北万人大游行要扁下台;“红衫军”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街头静坐;“在野党”要求陈水扁在48小时内下台,否则将发动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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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来曝光的多起丑闻中,人们总能发现吴淑珍的身影。据媒体日前报道,台北市“地检署”已正式决定,将以证人身份对吴淑珍本人进行传讯。尽管台“总统府”百般抵制,但吴淑珍仍将可能成为岛内历史上首位被司法传讯的“第一夫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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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及其制度建设成为学界和社会持续热议的话题。世界各国反腐败的实践雄辩地证明,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是公认的“反腐利器”。从长远计,我国应该尽早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以此建立完善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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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扁家弊案涉案的1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吴淑珍都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且各自被判罚金新台币2亿元、3亿元。扁家子女及亲信,除了蔡美利患病暂停审判,陈镇慧免刑,其余被判处6个月到20年的有期徒刑。扁家弊案的审理和宣判是台湾政治史和司法史上的重大事件。从2006年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暴发台开内线交易案以来,扁家的弊案一桩接一桩被揭露,引起台湾百万民众走上街头要求陈水扁下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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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本文拟从行政伦理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一、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行政伦理法制定位所谓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是通过行政伦理立法,要求公职人员在任职之初、任职期间,在规定的时间以及离职之后的一定期间内向相关机构报告或公布自己及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财产状况。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于1766年首先在瑞典施行。1883年,英国《净化选举与防止腐败法》规定,各候选人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必须按照规定申报其竞选中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则是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法制化开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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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制度近二十来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财产申报制度又被称为"阳光法案",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的通过具有一定职务和利益冲突的公职人员申报个人财产状况来预防腐败、提升公职人员道德的制度。目前国外对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虽然众多,但多为对策性研究和道德问题研究,无法适应我国学术界更深层次的研究需要;国内研究则主要侧重于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无法为财产申报的现实需要提供更为多样化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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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王全杰代表提交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几乎与此同时,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为首的一批老干部也上书中央,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这一系列事件,使得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再次引发了公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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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港澳台地区在有关财产申报的具体制度设计上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特色,体现了三个地区根据各自的需要,对预防贪腐与保护公职人员隐私权的不同考量,对大陆地区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具有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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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查办大案要案,推行财产监督制度不但可以有效规范公职人员财产行为,预防公职人员陷入利益冲突,更有助于提升公职人员公信力。目前,虽然已经推行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财产及有关事项的制度,但适用的公职人员及财产范围较窄,对申报的事项缺乏有效的监督核查机制,对社会一般不公开,起不到监督公职人员行为的作用。2012年,有数名公职人员均是因为网络曝光被查出有严重的贪腐问题,其财产状况与所申报的内容严重不符。为了彻底扭转反腐败工作的被动局面,加快试点并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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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8,(5)
完整的国家反腐败立法包括预防腐败的公职人员伦理法。我国应当加紧进行公职人员伦理立法,结束目前公职人员伦理规范碎片化状态,为监察委员会提供完整的执法依据。在立法进路上,可制定专门的《公职人员伦理法》,以便与监察委员会职责范围全面对接。考虑财产申报制度的特殊性,可单独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作为公职人员伦理立法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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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8月高雄发生泰劳暴动以来,民进党当局所涉及到的弊案被一件件曝光,而且案情步步紧逼陈水扁及其家庭。2006年5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因为涉嫌台开公司股票内线交易案而被收押,使得陈水扁家族直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因为收受SOGO礼券案、珠宝首饰申报不实案、“国务机要费”假发票报销案等受到舆论的质疑和指责。在陈水扁家族的弊案逐渐曝光后,台湾社会掀起了大规模的“倒扁”风潮,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现了三波“倒扁”的高潮。第一波由泛蓝阵营的国民党和亲民党发动,以2006年6月27日在台湾立法部门的“罢免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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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某公安辅警许某敲诈勒索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备受关注,法院认定许某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勒索他人财物,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372.6万元,判处罚金500万元。笔者对该裁判不予置评,关心的是这份判决书一旦生效,其中的涉财产部分如何执行:372.6万元违法所得还只追缴了5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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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世纪大案于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均获无期徒刑,岛内人心大快。然而,面对判决结果,陈水扁困兽犹斗,决战二审,图谋二审无罪。尽管陈水扁“刑有余辜”,给台湾留下一个反面教材,但案件的一审,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判决,案件并没有结束,之后的审判仍存在变数。面对陈水扁的一审重判,民进党本可借此机会与陈水扁切割,但民进党却通过了“援扁”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