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就《人民法院报》创刊的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 电话会议由林准副院长主持。任建新院长首先就创办《人民法院报》的意义,办报的宗旨、方针和加强领导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是最高法院的喉舌,是反映全国法院工作的专业报纸。创办《人民法院报》就是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2)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拟同意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不予执行或者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核,待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方可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3)
为了集中处理公民与法人的告诉,申诉案件和监督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于近期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和交通运输审判庭。 告诉申诉审判庭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公民、法人的告诉和申诉,对应当立案审理的,转有关审判庭审理,不应当立案的,直接驳回或 相似文献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2)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对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如何分工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查。经教育,行政行为相对人自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的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划分。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所作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此只作了五条规定 ,主要是关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由哪个审判庭负责 ,专门法院、人民法庭能否办理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如何理解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进一步明确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 ,以及特定情况下人身权与财产权诉讼的管辖问题。1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能否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 相似文献
7.
法国工业产权授权、无效的诉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在2001年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定作为审理中心,只是审查两个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合法性,法官应避免对专利的创造性和商标的显著性直接作出 相似文献
8.
《法学杂志》第二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对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以下简称《探讨》)的文章,并加了“编者按”,提出了“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是否有审批案件的权力?”等问题,希望展开讨论。《探讨》认为,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制度”有“不合理性和非法性”,因而主张取消。我不同意《探讨》的观点和主张,主要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探讨》反对院、庭长审批案件的理由没有一条是根据充足、站得住脚的。《探讨》的第一个理由是,院、庭长审批案件的“制 相似文献
9.
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应由海事法院管辖□吴南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第9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不设行政审判庭,不受理行政案件。”根据这一规定,各海事法院停止了对海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但6年来的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10.
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由承办案件的法官拟制后,须报经有关审判庭庭长、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查、核准并签发,方能作为法院的正式判决或裁定制成文书予以发布的制度。这一制度沿袭已久,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也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其诸多弊端日渐突出,取消这一制度已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6)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 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法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确保法院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引咎辞职是指在其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长、副院长,主动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 第四条 院长、副院长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具有下列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规范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我院审判委员会第1282次会议决定,特通知如下:一、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亦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二、本通知下发之前,海事法院已经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继续由海事法院审理;海事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或者行政裁定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2003… 相似文献
16.
《法学评论》1986,(5)
一、审判长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程序法对审判长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条款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或者若干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合议庭是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审判机构;合议庭的活动由审判长主持。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对审判长的概念可以作这样的表述:审判长是在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合议庭中处于领导地位,负责组织、指挥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的组织、指挥 相似文献
1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一旦法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或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院长或副院长应当主动提出辞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说,目前仍有少数法院的领导干部存在着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漂浮,讲形式、走过场,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严重问题,引发群众不满。法官枉法判案院长必须下台@张辅评 相似文献
18.
19.
按照司法规律改革案件审批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普遍实行庭长、院长对案件处理的审批制度。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案件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所谓案件审批制度,就是审判组织特别是独任庭、合议庭对案件有了裁判意见后,须报庭长、院长(包括副庭长、副院长,下同)审核批准。主要操作方法就是案件裁判文书由庭长、院长审核、签发。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庭长、院长对审判工作负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庭长、院长履行职责的渠道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具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无疑是案件审批制度这一渠道和方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件审… 相似文献
20.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了“执转破”制度,2017年又出台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即“执转破”,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