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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所共有的诉讼基本原则,如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原则、公开原则、合议原则等等;另一类是行政诉讼不同于其它诉讼活动而自身特有的诉讼基本原则。本文只就后一类基本原则作初步探讨。行政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在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这种诉讼活动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样是国家审判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有着许多共性的一面。因而它们有一些指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具有某些司法职能的机关(准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解决因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决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主要包括依法专门设立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区别于其他一般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判机构(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等)对行政争议的裁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相似文献   

3.
由于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决定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诉讼的内容不同.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纠纷,也就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这种纠纷的解决,常常涉及到公共利益,以及行政机关的制度、政策是否合理合法等.而民事诉讼的内容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侧重于公民的个体权益的法律保护.二、诉讼的当事人不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二者诉讼地位不能互换,即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相对人也不能作为行政  相似文献   

4.
<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受理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争议,将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并案审理,在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附带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作出规定,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和必然。本文试从理论上和审判实践上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关问题加以探讨。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单纯的行政诉讼或单纯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使同一诉讼程序包含了两种不同法律性质的诉讼,一为行政诉讼,一为民事诉讼。首先,这两种诉讼发生于同一诉讼程序,不同于当事人分别依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和依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诉讼。后者是两个独立的诉讼程序,当事人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中,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发生争议,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行政案件及行政诉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亦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活动。行政诉讼与刑事、民事诉讼一样,是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律制度。我国很长一段时间,由于高度集权的产品经济排斥监督机制的存在,行政诉讼成了被误解、被遗忘的法律部门。改革、开放、搞活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为处理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构成的损害赔偿而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规定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质量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但是在实践中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上还有不同的看法,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为此,我们试就以下有争议的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8.
张振良 《山东审判》2004,20(3):76-78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参加下,依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 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民事诉讼则是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 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的诉讼活动。这两类案件分别由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所调整,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 差异。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地位不平等,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关系,行政诉讼活动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和规范。而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的各种诉讼活动。民事诉讼的原、被告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民事诉讼活动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和规范。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种基本的诉讼形式,在通常情况下,它们相对独立,互不相关,各自依据不同的诉  相似文献   

10.
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问题,一直是专利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这一问题受到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立足我国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可以概括为,当事人诉讼理由和被诉行政决定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区间。亦即,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应当大于等于当事人诉讼理由的范围,并且应当小于等于被诉行政决定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范围。“循环诉讼”的根本解决途径在于,给予当事人诉讼理由的全面回应,从而对于合法性审查范围给出准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决定     
在我国,行政诉讼的标的是什么,范围及表现形式有哪些,一直是理论和实践中不甚明了的问题。所谓行政诉讼标的,就是指当事人因行政权的行使而发生争议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的那部分法律关系。由于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诉讼标的的具体表述也不尽相同,但实质内容是一样的:公民、组织只能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影响自身权益的具体正式决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许多行政法律、法规的罚则中都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审查主管机关依职权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是否合法正确,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判决”。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外一些经验,我们认为,行政诉讼标的在行政诉讼法研究中有重大的理论和实  相似文献   

12.
王敏 《中外法学》2023,(4):1100-1119
不动产登记争议的解决是一个久病难医的问题。基于“不动产登记是行政行为,行政争议应走行政诉讼”的普遍理解,不动产登记争议大量进入行政诉讼渠道。然而,行政诉讼无法实质性解决相关争议,新《行政诉讼法》所肯定的“行民一并审理”也近乎虚设。登记行为的性质和诉讼途径的选择需要反思。在《物权法》所确立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登记行为已褪去行政管制色彩,旨在公示公信。登记虽属广义上的行政行为,但不属于行政决定,传统行政决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不再适合。实践中要求撤销不动产登记的争议实质均为物权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确权,再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解决。对不动产登记行为提起撤销诉讼是条错路,应当明确予以排除。登记行政诉讼仍有适用余地,但只适用于要求登记机关履行登记职责和赔偿违法登记造成的损失。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要求厘清争议性质,合理适用诉讼类型,行政诉讼不是解决行政登记争议的“万能钥匙”。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在整个或部分诉讼过程中参加诉讼的人。具体包括当事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一、当事人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组织和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4.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含有特定的目的追求,法律目的在法律制度的生命周期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我国学界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行政诉讼得区分为主观的抗告诉讼、客观的抗告诉讼和当事人诉讼等具体类型,行政诉讼的目的也需要依据不同的诉讼类型分别论定.主观抗告诉讼的目的旨在救济权利,客观抗告诉讼的目的仅为监督行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就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诉讼类型而言,是以主观的抗告诉讼为核心,以客观的抗告诉讼为例外.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以救济权利为主,以监督行政为辅,但并不具有解决纠纷的目的.进而,强调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目的,不仅有助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走出传统困境,而且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科学、合理设计,对于解决我国当下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滥用诉权这一突出问题,都具有重要助益.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法治视域下,村委会享有法律授权的行政职权,在正常的职责活动中履行着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有确定的行政主体地位;因而,其运用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进而,在履行某些行政职能并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相似文献   

16.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与处理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所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然而在诉讼实践中,有些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经常交织在一起,出现了难以区分诉讼属性以及如何适用程序的问题。相关联的争议虽然外在表现大致相同,但基本属性却并不相同,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分别进行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两种方式来解决两种诉讼的冲突问题。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当事人、审理、诉讼期限、上诉和执行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审查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检察监督原则是界分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权的基本依据。检察机关要承担起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法院行政审判行为的合法性;其他当事人尤其是行政诉讼被告诉讼行为的合法性。从发挥国家监督的效用的角度考虑,有必要把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检察程序与追究违法行政责任的程序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18.
正确区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对当前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正确区分,才能分清案件的性质,不至于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或把民事案件当作行政案件,才能正确适用诉讼程序法,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这两种诉讼的区别,木文试图从以下几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 诉讼的构成条件不同。行政诉讼因行政法所调整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一范围内所产生的纠纷而引起。它是原告对特定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不服,以行政机  相似文献   

19.
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中存在行政关系与民事关系的双重交叉。第一重交叉表现为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中行政裁决是否合法这一行政争议与专利权是否有效这一民事争议的交叉;第二重交叉表现为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与同一专利的民事侵权诉讼的交叉。我国现行制度尚无法妥善解决这两重交叉的问题。笔者建议,第一重交叉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采用当事人诉讼制度一并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而第二重交叉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并按照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进行,在民事诉讼结束后,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主张该专利权无效的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0.
在目前的行政审判中 ,对颁发房地产权证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依行政诉讼理论 ,该类案件的诉讼目的是审查颁证机关是否尽到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审查义务 ,但在部分此类案件中 ,当事人形式上是对行政机关颁发房地产权证的行为不服 ,实质上是对颁证行为的基础法律关系有争议。如何在行政案件中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往往做法不一。本文将以下述案例为引线 ,试对其中蕴涵的法律问题加以梳理和探索 ,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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