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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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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中的反垄断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晓晔 《现代法学》2007,29(4):91-96
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热点问题。2004年德国联邦法院关于Spundfass一案的判决,确立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强制许可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知识产权许可已经成为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必不可少的条件;二是权利人的拒绝许可没有重大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冲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识产权给权利人带的经济利益和限制竞争对社会的影响。中国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并尽快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指南。  相似文献   

2.
拒绝许可问题是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关系问题上的一个焦点。在美国和欧盟,围绕这个问题,竞争执法领域分别发生了四个典型案件。在美国裁判的四个案件中,只有一个案件中的法院作出了强制许可的判决,而欧盟则在四个相关案件的三个案件中执法机构支持了原告并作出强制许可的判决。考究原因,除了具体案件事实的差异外,所涉知识产权(品)性质上的差异、创新性和投入回报的差异以及美欧政治体制所导致的法律体制的差异可能是造成司法实践和态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了强制许可,争议较多,借鉴欧美的执法经验,中国未来在对待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案件中应当谨慎行事,对行为进行合理的分析,正确把握和处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表现和规制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考察了知识产权滥用在西方国家法律中的含义、表现和规制措施.从各国来看,知识产权滥用主要表现为权利人的种种拒绝许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限制他人利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而导致了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或者对技术转移的阻碍.分析了各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措施主要是颁发专利强制许可、反垄断法的制裁措施、知识产权滥用作为侵权抗辩理由以及宣布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无效等.  相似文献   

4.
在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先林 《知识产权》2005,15(6):21-26
伴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加强其竞争地位的过程,一些涉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了,并且往往与限制竞争或者垄断行为联系在一起.这尤其突出地表现为拒绝许可、搭售、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过高定价等方面.我国亟需建立和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规制包括在华跨国公司在内的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彭霞 《电子知识产权》2009,(8):68-70,81
在我国,跨国公司凭借知识产权占据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拒绝许可设置技术壁垒,将我国企业排挤出竞争市场的现象日益严重.欧盟在规制知识产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有完善的立法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通过对欧盟相关立法及典型案例的分析,详细阐述了在特殊情况下构成拒绝许可滥用行为的认定方法.并结合中国新出台的反垄断法,对我国如何规制知识产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人的拒绝行为主要有拒绝授权和拒绝出 售由该项知识产权制造的产品这两种情形。在 市场经济中,每个经济主体都有权决定自己的 交易对象和交易行为,单纯的拒绝行为并不违法,但当该 拒绝行为造成了阻碍竞争或增加垄断势力的影响时就有 可能违反了反垄断法。具体到知识产权人而言,其拥有合 法的垄断地位,法律已授予其排他的制造、销售、使用权。 因此,授权和销售与否是知识产权人的应有权利,也是其 实现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那么,知识产权人单纯的拒绝 行为1 就可以完全豁免于反垄断法吗?如果答案是不能, 该行为会在何种情况下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本文将以 美国CSU L.L.C.诉施乐案为例,分析知识产权人拒绝行 为违反反垄断法的构成要件及其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 示。  相似文献   

7.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制知识产权滥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正在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与保护知识产权是不矛盾的。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滥用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滥用其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特别是拒绝许可、搭售、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和过高定价等。为此,急需建立和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交叉问题一直是司法机关在审判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如垄断协议行为与专利许可行为的交叉在司法实践中就较为典型。垄断协议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为"合理原则",但由于专利自身具有垄断性,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在判断标准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国在此方面的审判经验非常有限,结合美国的经典案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值得借鉴的分析方法和考量因素:第一,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审查应适用"合理原则";第二,在专利许可的反垄断审查中,专利权人的合理回报应当得到适当尊重;第三,对专利许可协议应当进行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分析;第四,专利联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肯定,但也有可能限制竞争。  相似文献   

9.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许可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凸显双刃剑特征。其在以特有的商业价值对市场竞争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又会衍生诸多垄断行为,妨碍、破坏或扭曲竞争,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形成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行为的具体制度规则,各国或国际组织普遍尝试采取延伸解释或类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产生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应受该法控制,但同样未能解决究竟应如何控制的问题。因此,应在反垄断法中系统构建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控制的新制度规则。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知识产权许可垄断控制的法律适用原则、基本分析方法以及知识产权许可中主要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要求等。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标准化中由专利行使行为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在学界和业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专利劫持和技术锁定且可能会排除、限制竞争。有鉴于此,各标准化组织纷纷制定专利政策,如信息披露制度和RAND许可原则对标准化中的专利权行使行为进行事前预防;但如果相关专利权行使行为已经对竞争产生了限制和排除作用,则需要反垄断法进行事后纠正。就目前而言,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主要关注违背专利信息披露义务、RAND许可原则下寻求禁令救济、通过专利转让规避专利许可声明这三类较为典型的专利权行使行为。相比之下,我国2013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2条虽然对经营者利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但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未来,应结合反垄断法规范标准化中专利权行使行为的要点,针对我国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TRIPs协议第40条授予了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权利.主要西方国家根据各国的经济竞争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有力地解决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通过对TRIPs协议该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规定的分析,结合该条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与法律价值,认为我国也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反垄断规则,并尽力保持知识产权的政策性与灵活性,从而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特别是技术贸易领域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人拥有独占许可和拒绝许可的权利,但不得滥用。从知识产权法律及反垄断法视角看,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此权利用于反竞争目的,排斥竞争对手,妨碍科技进步的,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为,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3.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它的行使与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技术标准为视角,以德国的Spundfass和美国的N-date两个案件为例,说明作为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有可能被强制许可的情况。本文指出,知识产权的行使须受竞争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二者冲突的方法是衡量限制竞争的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为了使这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在这方面尽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南。  相似文献   

14.
王中美 《河北法学》2006,24(2):44-47
跨国公司目前在华实施的知识产权策略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二是在华加紧注册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三是通过结成联盟和游说团体,在华敦促和倡导知识产权保护,并充分利用当地救济和通过母国对东道国施压.这些知识产权策略可能产生两方面的负面影响:借由技术优势产生的垄断与滥用垄断地位;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全面限制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对待跨国公司的问题,应当是限制和消除其行为对东道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强词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都提供了许多对于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限制,目前中国首先要做的是将这些限制贯彻在立法、执法、司法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生效,该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碰撞也将在所难免,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与冲突则成为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虽然《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该法言辞较为抽象,这势必会给日后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首先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进行比较,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冲突的核心问题。然后按照反垄断分析的一般径路——从垄断地位的确认到垄断行为的规制——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具体形式加以介绍。最后,文章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为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的指导。  相似文献   

16.
论关键设施规则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小荣 《科技与法律》2007,(5):39-43,54
目前在跨国公司掌控我国高科技市场,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地位进行拒绝许可的情形下,构建我国的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对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拒绝许可的行为进行强有力的规制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觜迫。本文在对美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普遍适用的关键设施规则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分析后。指出我国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亦应引进关键设施规则,并对我国在使用该规则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能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法以禁止滥用垄断地位为名对一些具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施加强制许可令。强制许可令直接威胁垄断和创新都赖以生存的技术秘密,在破除垄断的同时有可能伤及创新动力。依据欧洲法院的判例,这样的许可令被要求是克制的,使用时必须满足"例外的情形"的四项条件。但是仍然有许多反垄断案的判决引起了很大争议。无论如何,反垄断的强制许可令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不应当是自动上位的,而应当是相互协调的。这一经验对所有实施反垄断法的国家都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对DVD事件中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韩赤风 《法商研究》2005,22(3):66-75
DVD专利权联合许可在一定条件下属于对知识产权的正常行使。但当它妨碍了竞争时就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而且还会进入反垄断法适用的范围,即可能构成限制竞争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独立的反垄断法,我们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其结果将是我们对不断出现的类似事件失去控制,并制约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遏制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制订我国反垄断法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域外适用制度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王先林 《法学杂志》2006,27(1):47-50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目前各国反垄断法发生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在WTO竞争政策谈判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我国制定反垄断法时也应当明确规定其适用于那些发生在外国但对我国的市场和消费者有着不利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但应将该行为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且可以合理预见的”限制或者不利影响作为适用的基本要件,同时,在具体执行中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权衡、分析多种相关因素。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民事权利,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易于被滥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同时,反垄断法是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重要方式。鉴于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现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对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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