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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的特有制度,是国家为了发展航运事业,在调整船舶财产关系时,对船舶的保值和存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立法设定的一种优先权的特别形式.在船舶优先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研究如何解决船舶优先权的效力冲突问题.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主要涉及船舶优先权之间的效力冲突,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  相似文献   

2.
法定物权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是立法政策选择的结果。以此为基础 ,立法上应建立船舶优先权登记制度 ,取代部分学者所提出的船舶优先权信息公开制度 ,以进一步平衡船舶优先权人同船舶抵押权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冲突及立法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立法的侧重点不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这种冲突使船舶优先权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形同虚设.为了解决冲突,必须大胆革新现行立法,作者建议,结合船舶优先权的立法理由对基金的分配顺序进行调整,同时,船舶优先权的行使应当采用次序固定主义.只有这样,才能使两项法律制度的价值均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考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海商法及国际公约,船舶留置权的优先位次一般均被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我国《海商法》也是如此。然而这种立法并没有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船舶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船舶优先权恒定优先于船舶留置权这种立法并不妥当,权利人不同,船舶留置权的效力也不同,修船人的船舶留置权效力应优先于船舶优先权。  相似文献   

5.
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中特有的区别于民法损害赔偿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指当船舶在因航行事故或者船长、船员的行为产生海事赔偿请求时,船舶所有人等责任人依法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法律规定的限度之内的法律制度。船舶优先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一样,也是海商法所特有的,指某些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以船舶为主要标的的,具有很高受偿位次的担保物权。①这两种制度之间的关系原先是和谐统一的,但随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这种使海事责任人的利益受到特殊保护的制度的发展演进,与享有船舶优先权这种特殊权…  相似文献   

6.
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船舶登记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经济功能。通过经济分析,本文认为,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重新整合,并对开放登记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本文认为,未登记的权利能否对抗第三人应由第三人决定,赋予第三人选择权是效益与公平和谐统一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船舶优先权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特有的法律制度,两者从不同的角度维护海事债权人和海事债务人的利益。本文分析两者发生冲突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8.
公安民警优先权制度存在着内容的局限性、与其它种类优先权的冲突和实现保障不足等问题。面对公安民警优先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应重新思考公安民警优先权的优先性表现,完善公安民警优先权制度,即完善优先权排序制度,保障公安民警优先权有序规范行使;建立优先权保障制度,保证优先权的实现;建立优先权行使的程序制度,防止滥用优先权;完善优先权行使的救济制度,促进公安民警规范行使优先权。  相似文献   

9.
赋予被拆迁人优先权具有现实需要和法理依据,因而是正当的,但司法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还应从房屋用途、优先权行使时间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平衡相关各方的利益。要减少被拆迁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纠纷,目前情况下政府拆迁主管部门“小有作为”即可。  相似文献   

10.
优先权自在罗马法确立以来,世界其他各国民法对优先权制度的继受程度因法系的不同而大不相同。我国民法没有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但近年来在特别法中具体优先权制度却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随着我国物权立法步伐的加快,对于优先权是否是一项独立权利、物权法应否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等问题的深入研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笔者在研究优先权的立法实践、明确优先权的概念之后,指出优先权是物权性质权利,但是目前物权法中不应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同时为了弥补现有分散式优先权规定的不足,进一步探寻了相关立法上的补救措施,以图对完善优先权的规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九寨沟县城校园暴力主要体现为学生之间打架时管制刀具的滥用,群体性、低龄化特征明显。教学资源紧张只是诱因,校园受社会打架斗殴氛围影响较大。当地管制刀具屡禁不止与民族性藏刀问题无关,却与地广人稀环境有联系,校园也受其影响。在地广人稀地区“一乡一所”,存在警力负荷不均与警力不足的问题,警力进校园遇到难题。学校加强学生纠纷处理能力培养,公安机关做实事前预防。让公权力主导社会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是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12.
有的国家规定船舶抵押合同生效,船舶抵押权即可有效设立。而在有的国家,船舶抵押合同仅仅是双方的合意,并不产生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法律后果。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除基本内容以外,船舶抵押合同还应规定抵押船舶的保险、登记、转让、再抵押以及营运管理等内容。在我国,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船舶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无法创设船舶抵押权.、  相似文献   

13.
鬼船欺诈是海事欺诈的一种形式,欺诈者借鬼船窃取货物,给国际货物贸易的买卖双方、保险人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鬼船欺诈之所以产生并蔓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应通过多种途径对鬼船欺诈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打击。  相似文献   

14.
邮轮原指从事客运的船舶,现一般专指用于娱乐的船舶.目前,我们对邮轮检查效率的低下,主要是集中在入境检查环节.提高邮轮检查效率的途径,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健全法制,及时完善邮轮的相关立法;适当放宽邮轮旅客的签证政策;边检机关应当在提高邮轮检查效率、促进"邮轮经济"发展方面扮演关键角色.  相似文献   

15.
民事优先权是指所有具备优先行使或优先实现效力的民事权利的总称。其核心是一种以优先实现为内容的利益,这种利益是由民法赋予特定人享有的,由民法确认和保护。民事优先权包括先取特权、优先申请权、优先受让权、优先承包权、优先承租权等。在性质上,民事优先权既不能笼统地归入实体权利或程序权利,也不能简单地归入物权或债权。民事优先权也不只是权利的一种效力,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6.
由于《物权法》实施所带来的影响,以及《物权法》与《海商法》调整对象的一致性,导致其在船舶物权制度领域存在着些许法律冲突,这些冲突在船舶抵押权领域的表现尤为突出。在相关法律适用中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内冲突规则,尤为重要的是在立法领域,应通过修改《海商法》和《船舶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船舶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中法建交40年再回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法建交40年来,两国关系尽管也有起伏、曲折,但总体来说是向上向前发展的,如今中法关系正趋于成熟、步入长期稳定的发展轨道。回顾中法关系的历程有若干发人深思的有益启迪:一、着眼世界全局,从战略高度处理中法关系;二、独立自主是中法之间的共同点;三、培育政治关系与经贸关系的良性循环;四、排除人权问题的干扰;五、妥善处理台湾问题,确保中法关系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18.
上海港正逐步成为亚洲最繁忙的邮轮母港之一,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时,预计来沪的邮轮和随轮旅客数量都将大幅上升。专门承担上海港邮轮出入境边防检查职责的上海边检站,既迎来提升边检服务水平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管控的巨大压力。边检站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通关效率与严密管控、品牌特色与全国统一、内部挖潜与外部协作、基础细节与宏观政策的辨证关系,并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创新勤务模式,推动政策突破,加大科技投入等举措,实现边检服务与管控双赢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现行抵押权法律制度框架下,建造中的船舶作为一种"未来物",与一般船舶的抵押在登记、客体、效力及实现等各方面都存在显著不同;并且,由于建造中的船舶很难变现,导致现行抵押制底对担保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同,由此认为,在"未来物"上设立担保宜采用"让与担保"这一方式,其不仅有利于担保权的实现,而且有利于维护担保法在体系上的清晰和完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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