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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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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性恋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同性结合立法成为世界性趋势的情况下,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尚不能承认同性婚姻。但由于同性恋者在生活中不断地遭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的权益迫切需要得到保护。本文在通过对我国同性恋者所面对的困难以及我国具体的国情的研究,力求探索适合在我国适用的对同性恋者保护的立法,在保护同性恋者的同时以推进我国同性恋保护立法进程,以期实现同性结合的价值在我国的早日实现。  相似文献   

2.
论法院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立斌 《法学家》2012,(2):32-42,176,177
为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保护,是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普通法院在基本权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虽然设立了宪法法院,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仍主要由其他法院承担。在没有设立宪法法院的国家,通过普通法院更是为基本权利提供司法保护的唯一途径。我国法院应当通过三种方式为基本权利提供司法保护:如果法律有保护基本权利的具体规定,法院应当直接适用法律;如果法律对基本权利的保护只作了抽象规定,法院应当对有关抽象立法进行合宪解释之后予以适用;如果法律没有作出保护基本权利的任何规定,法院可以直接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条款。  相似文献   

3.
结婚自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国家保障该项权利的具体法规和制度却并不完善,笔者认为婚姻法上应该明确规定:姻亲之间、同性恋者之间可以自由结婚,并且指出了登记结婚不用单位开证明、不用婚检的制度漏洞,提出了自己的完善方法。  相似文献   

4.
结婚自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国家保障该项权利的具体法规和制度却并不完善,作者认为婚姻法上应该明确规定:姻亲之间、同性恋者之间可以自由结婚,并且指出了登记结婚不用单位开证明、不用婚检的制度漏洞,提出了自己的完善方法。  相似文献   

5.
浅析我国宪法对堕胎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堕胎权是否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直存在争论。根据宪法基本权利理论以及国外的相关实践,我国宪法中的人格尊严保护、自由权保护以及人权保障条款都有可能衍生出对堕胎权的保护。通过对宪法条文的实际考察认为,堕胎权不属于我国宪法保护的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的范畴。虽然人权保障条款也难以确切将堕胎权纳入保护范围,但是,根据宪政原则应将堕胎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6.
基本权利形成是指由立法来确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这与一般的基本权利保护范围由自然形成不同.基本权利形成与基本权利限制不同,基本权利限制是立法来干预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此时,保护范围已经先于立法而产生.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该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基本权利本身还是为了保护基本权利之外的其他法益.基本权利形成的原因在于,有些基本权利无法自然存在,其行使或者有效行使高度依赖国家和法律,比如自由权中的财产权、社会权、参政权和程序权,等等.但问题在于,立法者在形成基本权利的过程中也要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因此,基本权利形成本身也存在界限,这些界限包括形式上的界限和实质上的界限,前者比如法律保留,后者比如比例原则、基本权利的核心与基本权利的内在限制.如果立法违反这些界限来形成基本权利将导致立法违宪的后果.我国宪法中的公有制并非一种基本权利,而是一种制度.该制度也需要立法的形成,但立法在形成的时候不得违反该制度的核心,即公有制必须针对生产资料,而不能针对生活资料.  相似文献   

7.
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功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征 《法学研究》2008,(1):51-60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私人侵犯对于我国来说具有极大的社会现实意义。依照我国宪法精神,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功能应当与防御权功能并列处于最主导地位。履行国家保护义务需要立法机关的努力以及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  相似文献   

8.
以宪法文本是否加以列举作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区分标准不利于宪法权利保护功能的实现,非基本权利与基本权利的二元划分未能准确揭示权利发展的动态过程。基于宪法权利保护的一体化原则,非基本权利亦应得到宪法的有效保护,宪法对非基本权利的保护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非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应当遵循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非基本权利宪法保护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9.
论同性婚姻合法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霞 《河北法学》2008,26(3):101-104
随着医学、伦理学和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深入研究,对同性恋者婚姻家庭权利予以法律保障的全球化立法运动此起彼伏。同性恋者追求永久结合的诉求具有正当性,应当予以立法保护。鉴于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毕竟存在着很多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同性恋者的结合宜采"同性伴侣"的立法模式,其成立要件、效力、同性伴侣财产制度也有别于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方玉强 《法制与社会》2012,(19):280-281
公民基本权利的简称是人权,在资本主义国家又被称为公民权,是在一个国家宪法中明确规定的所有公民在社会各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自身基本利益、自由或主张的基本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仅反映并决定着一个国家中公民在政治和法律中地位同时也对研究和提高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简单介绍我国宪法中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定义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在我国的现状的基础上.对于我国这种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如何进行改进做了简单的分析,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1.
基本权利的具体化是一个如何实施基本权利规范的问题,涉及法律的品质、宪法与法律、宪法与公权力的关系。立基于防御品质的早期基本权利具体化是一个法律保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基本权利限制同义,意在通过立法划定外部界限明确其内容,其后发展了国家保护义务与重大性理论,行政权与司法权亦负有具体化基本权利的义务。具体化的实质一则在于确定以立法者为优先的所有国家机关之于基本权利的义务;二则在于在形成基本权利内容的同时划定不受公权力支配的核心领域;三则在于使基本权利于具体生活关系中获得内容。广义上的基本权利具体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基本权利的形成、限制与保护,狭义的基本权利具体化要求普通法律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与生活关系中形成基本权利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以德、中两国为审视对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代立宪主义以保证"国家不得为非"为目的,现代立宪主义在福利国家等思潮背景下使得现代国家职能大幅扩张,发展出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和客观秩序功能是德国基本权利普遍具有的两项功能,防御权功能为核心功能。现代国家职能基本化约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种职能,国家保护义务相应地表现为立法者制定完善法律的义务;行政权切实执行法律的义务和司法机关提供完善的司法救济义务。国家保护义务存在一定的界限,我国现行宪法在基本权利的规定与现实保障方面存在诸多不足,需加以改善。  相似文献   

13.
论基本权利之国家义务:理论基础、结构形式与中国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有其宪法哲学基础,是权利需要决定了国家义务,作为客观规范或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利理论为宪法权利国家义务的存在提供了宪法哲学基础。与不同的基本权利类型结构对应的国家义务结构类型包括基本权利的国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不同的国家义务主体对不同的国家义务履行的重点与方式是不同的。我国宪法建立了初步的国家义务宪法规范,但是对这些国家义务性规范缺乏足够的重视与研究,致使没有建立起我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理论,从而使基本权利的保障存在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生育权是婚姻法所调整的内容之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越来越多因生育权而引起的纠纷,使生育权主体的理论越加纷繁复杂.到底谁享有生育权?本文除了对生育权的一般主体作探讨外,还从未婚者、同性恋者、在押犯的角度论述了生育权的特殊主体.  相似文献   

15.
基本权利既是主观权利,又是客观规范,具有第三人效力。将基本权利适用于民法,目的在于通过民法保护尚未被民法确立的基本权利。此种保护方法为"基本权利第三人间接效力说"。基本权利规范不宜直接作为民事判决依据,宜透过公序良俗、一般人格权等概括条款间接作为民事判决的说理依据。而通过民法保护并可作为民事裁判说理依据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自由权、人格权及部分社会性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6.
基本权利限制的合宪性基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尽管美、德两国违宪审查基准因各自的法律价值取向、权利保护政策和法律传统不同而有所区别,表述方式也存在差异,但各国从形式和实质上的考量因素是基本一致的。这些因素包括确立基本权利限制之合宪性基准的本体论因素,如基本权利的类型、构成;关联论因素,如法治传统、司法政策;以及方法论因素,如基本权利限制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等。希望所整合出的基本权利限制之合宪性的基准体系,对我国的立法合宪性审查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基本权利的规范领域和保护程度之间存在反比关系:规范领域愈宽,保护程度愈低;规范领域愈窄,保护程度愈高。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其规范领域宽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监督权,因此宪法对监督权的保护程度高于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基本权利对公权力裁量余地的限制,随着所涉及基本权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公权力对言论自由的限制,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对受保护程度更高的监督权的限制,需要提出更强有力的理由。宪法对监督权的高程度保护,体现了制宪者对民主监督的期盼和对民主建设的信心。  相似文献   

18.
自古以来,婚姻是男女之间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而同性婚姻是指两个性别相同的成年人为了共同生活而结合.同性恋在当今社会越来越普遍,有些人把同性恋当做是心里问题,认为同性恋者他们心里扭曲,认为他们是病态的.要想同性恋者得到更好的保护,首先要做的就是使同性婚姻纳入法律的章程,从人身,财产等方面加以保护.在国际化的大环境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进程加快,本文认为我国要跟上国际的大环境,借鉴各国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充分保护同性婚姻,完善我国婚姻制度体系,使法律适用者有法可依,最后达到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相似文献   

19.
要求立法者积极推动基本权利的实施,与禁止立法者侵害基本权利,本身并无矛盾,因为不同的立法对基本权利产生的效应本就不同。如果进行类型化描述,可将立法对于基本权利产生的效应区分为:塑造特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作用于基本权利的规定范围与保护范围之“中间地带”、具体化针对基本权利的给付义务、具体化针对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根据宪法的明文委托制定细则、纯粹干预或限制基本权利。依照针对基本权利产生的不同效应区分立法的类型,有助于为比例原则、传统的法解释规则、立法不作为等涉及立法之合宪性的判断话语寻找合理的栖身之所。  相似文献   

20.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原则.这一讲,则着重讲述宪法具有何种功能. 第一,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是宪法存在的重要价值和功能.宪法的基本理念是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使公民在宪法的调整下获得幸福生活的基本环境和条件.各国宪法在文本中普遍规定了基本权利,并确立了具体的保障制度.基本权利一般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行使的最重要的权利,宪法同时赋予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义务.我国宪法的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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