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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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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把行贿与受贿同时列为非法行为。这样,在追究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时,就会将行贿者与受贿者逼到同一“战壕”里。他们只有同守共盟,同心协力与政府对抗、与法律对抗才能共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致使贿赂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作证交易”,即以减少对行贿者的追究来提高侦破贿赂特别是受贿犯罪的效率。尽管我国刑法对“作证交易”没有作专门规定,但笔者认为,它符合司法经济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治理商业贿赂,首先要正确认定商业贿赂犯罪,这不仅是准确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之需要,也是保障人权之要求。受贿犯罪自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核心。受贿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情况,如“什么是公务”、“利益正当与否如何判断”、“受贿故意与谋利目的分离如何处理”,等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应从应然和实然两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3.
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是英国贿赂犯罪立法改革的最终成果,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反贿赂法之一.在受贿犯罪立法上,该法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受贿行为,采用单一罪名模式,以“受贿罪”一罪规制各形各色的受贿行为,统合公共领域和私营领域受贿犯罪,并以“不正当行为模式”为根基,建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确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我国受贿犯罪立法与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具有相当差异,但我国可积极借鉴英国的有益经验,严密惩治受贿行为法网,整合规制受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私营领域受贿犯罪,拓宽打击私营领域受贿犯罪的范围;改进受贿犯罪之犯罪构成,扩充贿赂范围并确立过错推定规则;完善受贿犯罪刑事责任,革新刑罚处罚标准并优化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4.
贿赂外国官员罪是一种具有跨国或涉外因素的犯罪,行贿方是一国的国民、法人或者其代理人,而受贿方则是另一国家的官员,在本罪的犯罪构成当中仅仅涉及的是行贿方的行贿行为,而不涉及受贿方的受贿行为。当前,贿赂外国官员的行为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这严重破坏了国际经济秩序也侵犯了各国官员的职务廉洁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纷纷将贿赂外国官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呼吁世界各国在国内法中将该类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5.
潘少莹 《法制与社会》2011,(13):166-16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都有着“重受贿,轻行贿”的传统,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打击贿赂犯罪存在一定程度的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行贿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法律追究和惩处,导致行贿行为屡禁不止。要有效地遏制贿赂犯罪必须在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彻底根治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6.
受贿犯罪严重危害政府的公信力,需要予以严惩.但是受贿犯罪的复杂性,使得该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尤其是贿赂范围的界定问题,受贿犯罪的数额问题以及影响力的认定问题,都需要在尊重社会文化、刑法基本原则和社会实践需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贿赂的范围可以考虑扩大到“财产性利益”.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应该充分考虑情节的评价作用,在对影响力的认定上,要注意在主客观统一基础上的具体分析,仔细甄别.  相似文献   

7.
为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引起的贿赂犯罪的打击,我国刑法在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斡旋受贿行为“以受贿论处”。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斡旋行为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对斡旋行为人身份、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等要件的判断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导致了斡旋受贿行为认定上的困难。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特邀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对“媒体编辑从事商业斡旋活动并收受财物如何定性”问题展开了研讨。  相似文献   

8.
张健 《广东法学》2002,(1):7-13
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9.
收受他人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对受贿罪构成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贿赂犯罪不断出现,给司法认定带来一定困难,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解决惩治新型贿赂犯罪问题提供了指南。8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与本刊共同举办的"新类型受贿案件理论与实务专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与会代表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适用《意见》进行了深入探讨,这里摘要刊发部分与会人员的发言,以期有利于准确、有效惩治新型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10.
贿赂犯罪以其隐蔽性和犯罪的“两合性”给这种犯罪的遏制带来一定困难,亲属间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增加了收集犯罪证据、分化瓦解犯罪的难度。怎样揭示这种犯罪的规律,对共同受贿犯罪在证据的甄别、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上是否具有比其他犯罪更特殊的手段和办法,不仅是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贿犯罪查处难的现实困境,大量行贿人没有受到法定的刑事追究。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难以把握,无法查处向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行贿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和侦查手段的落后性,侦查部门不得不过分依赖行贿人的言词证据以打击受贿犯罪,存在着司法利益上的交易。破解这种困境,一是要取消“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将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成本;二是要构建特殊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侦查水平,减少对行贿人言辞证据的依赖。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贿赂犯罪中的受贿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受贿犯罪时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实施犯罪,对“借用型”受贿犯罪进行准确界定,是打击该类犯罪的首要问题。文章从“借用型”受贿犯罪的特点、审查方式进行分析,进而为司法实践中“借用型”受贿的认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所谓污点证人(stained witness),简而言之,就是具有犯罪污点且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多存在于贿赂犯罪、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等案件之中。贿赂犯罪污点证人(以下简称“污点证人”),是有贿赂犯罪污点(参与受贿或者行贿行为),在司法机关追诉贿赂犯罪中配合和帮助司法机关就有关案情如实提供证言,由司法机关对其作出不予起诉或者减轻刑罚处罚的人员。根据我国的反腐败司法实践,污点证人多数是受贿罪案中罪责较轻的共同受贿人、行贿人和介绍贿赂之人。贿赂案件的污点证人虽然也被称作“证人”,但与普通证人相比,其特殊之处主要有:(1)污点证人的稀有性…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贿赂犯罪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人或身边人越来越多的牵扯到贿赂犯罪中来,他们不仅仅参与共同的受贿行为,也出现很多关系人单独收受贿赂、之后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为他人谋利的现象。为了加强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但其中的一些规定和涉及到的一些概念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难题,其中就包括共同受贿中的特定关系人的概念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关系密切人的概念,本文主要通过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分析,探讨目前打击贿赂犯罪的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5.
十八大以来的中国政府全力正锻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群体,也正用“沉疴猛药、壮士断腕”的决心清理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用“打老虎、拍苍蝇”形容当前司法界打击腐败行动.在此背景下贪污贿赂犯罪必然会出现更加隐蔽、不同于前的新方式.本文从基层司法查办的较为常见、定罪量刑分歧较大的三种具有典型意义的低价购买受贿、高息放贷受贿、特定关系人受贿,结合目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研究成果,对《意见》中规定的部分新型受贿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通过对其法律适用的进一步分析,为当下和今后相关司法实践活动提供一些可能的帮助.  相似文献   

16.
为了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人给予了"有条件从轻处理"的立法待遇。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形成了"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办案格局,然而这一办案格局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有效打击贿赂犯罪,而且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处理方式也极不规范,难以纳入侦查监督的视野,与现代刑事诉讼法律理念相悖。本文主要从有效打击贿赂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对行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并认为将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司法处理从程序法角度加以规范应是立法改进的方向,而进而明确给予行贿人以"污点证人"的刑事诉讼地位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在处理涉股受贿案件时长期适用足额出资判断标准,并严格区分犯罪数额与孳息。该传统型裁判进路在处理未出资型涉股受贿案时较少争议,但难以应对日渐增多的以可期待的巨额上市增益为贿赂的出资型拟上市原始股受贿案。为此,司法实践逐渐将涉股受贿犯罪认定标准从进行出资与否的判断突破至仅判断有无实质获益。该突破型裁判进路在传统教义学论证上似乎存有诸多困境,但在公职不可谋私利性说之法益观指导下,可将涉股受贿行为对象区分为股份即时市场价值和期待利益,从而较好地回应此类案件中一直颇有争议的对象不确定以及犯罪着手、既遂认定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贿赂罪是受贿、行贿人双方进行的一种权力与金钱的肮脏交易.由于此种犯罪通常是在十分秘密的情况下实施的,被告多持抗拒心理,给查明案情带来很大的难度.在办案过程中,常出现这样二种情形:(一)行、受贿双方只有行贿方供认,而受贿方抗拒抵赖;(二)行、受贿双方都不供认,而只有间接证据.对于上述二种情况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过去很少认定.这样,就让一些事实上实施了贿赂行为的犯罪分子逃避了法律追究,使其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这不利于坚决、慎重、准确地打击贿赂犯罪分子.因此,对于贿赂案件中被告不供认的定罪问题,应该是广大司法工作者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此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19.
对国有单位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定性,刑法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笔者主张,在自然人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单位与自然人不成立共同犯罪,而是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对于单位贿赂犯罪中的个人行为,也应分单位受贿与单位行贿这两种不同情况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20.
在受贿案件中,比较普通的是“一对一”的犯罪,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只要行、受贿一方不予供认,案件就难以成立,加之这些人有一定职位和比较广泛的关系网,使得“一对一”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成为高智能犯罪,为突破案件增加了难度和阻力,所有这些,仅凭以往的通过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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