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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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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信会 《政法论丛》2009,(3):101-105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原执行异议之中的若干缺陷仍被保留下来。为此,将要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系统修改,应全面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相似文献   

2.
赵秀举 《中外法学》2012,(4):835-853
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民事执行救济的内容无疑依然会是一个难点。民事执行救济虽然为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但就其内容而言则所涉内容甚为广泛:它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救济,却与实体法密切相关;其目标是阻止执行机构的不当执行行为,但程序中的两造当事人却始终局限在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范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大幅度地增加了有关执行救济的内容,但尚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已经构建了执行救济制度。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依然缺乏从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来认识和界定执行救济。此外,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和既判力制度的混乱不清,也加剧了执行救济制度构建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3.
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在理论界颇有争议,对其正确定位关系到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构建,进而关系到整个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要探讨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首先要从执行异议之诉的基本属性入手,其次要厘清执行异议之诉不同类型的细微差别,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期对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进行正确的定位。  相似文献   

4.
合理认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必须立足于第三人异议之诉所涉纠纷的性质和该诉的双重目的。把第三人异议之诉看做是确认与形成之诉的合成之诉的观点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与自洽性,从学术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理论。  相似文献   

5.
许佩华 《人民司法》2012,(21):102-105
2007年民事诉讼法增设了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以救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美中不足的是仅有第二百零四条1个条文,难免不敷使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用了10个条文进行细化和补充;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对案由问题作出了规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法制裁规  相似文献   

6.
7.
在民事诉讼中,合理分配证明责任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执行异议之诉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应有其特定的证明责任分配内容.本文从执行异议之诉中证明责任分配的法理基础,价值目标和分配规则这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刘学在  朱建敏 《法学评论》2008,26(6):133-140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执行名义的强制执行力,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二者在性质上均已构成了独立的诉,必须由专门的程序加以规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作了修正,但将该制度作为前置程序予以保留,并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另行起诉的程序相掺杂、将对案外人救济的程序与对当事人救济的程序相混合,并试图以一个简单的条款涵盖执行异议之诉的诸多程序问题,这必将造成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完善实体上执行救济制度的根本之道,乃在于废弃案外人异议制度,同时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功经验确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不动产执行异议诉讼中,严格坚持物权登记主义,按照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标准,有时对善意购买人有失公平。应当实质审查购买人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三个构成要件,若符合,则应当停止执行,以保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0.
张帆  张明 《中国审判》2020,(6):84-8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共同构建了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权利救济的完整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串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章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社会公众也越来越熟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并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为遏制恶意诉讼,强化对第三人的程序保障,实现程序公正,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确立了第三人的撤销之诉制度,该制度与已被《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确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以及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一同构成了民事诉讼活动中民事权益受损的案外人在不同条件下的三种救济途径。文章旨在通过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与其它两种案外人救济途径的分析以及对撤销之诉制度理论理解方面的思考,以期实践中准确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  相似文献   

12.
民事执行程序因其本身具有的主动性、强制性的特征而易于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执行救济机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文的焦点在于把握住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对新创建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功能与运行机制进行全面阐述与分析,从而厘清实务中的误区。  相似文献   

13.
案外人异议之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新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虽然设置了案外人异议之诉,但规定过于简单,在该诉的构造和适用要件方面尚有诸多内容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加以充实和完善。案外人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其目的在于阻止或撤销执行机构对执行标的的执行,在性质上属于特殊的命令诉讼。案外人异议之诉适用于所有的对财产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4.
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废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先伟 《政法论丛》2011,(1):118-124
以程序性争议与实体性争议的分类为基础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并不符合民事诉讼的法理。案外人异议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实系分别以强制执行法的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为基础。因此,制度的法理基础完全冲突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无法在强制执行法中并存,二者必废其一。强制执行中的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本无优劣之分,但需要结合一国的国情予以选择。从当前的国情出发,我国应当废除案外人异议之诉。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15,(6):84-91
具体的实体权利能否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至少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内涵、实体权利的适用情形、强制执行行为的种类等三种因素有关。特定的实体权利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够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这可以称为三特定原则。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强如所有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也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弱如债权请求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金钱给付债权案件执行的时候,身为第三人的买受人针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提出案外人所有权异议,并且符合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在法院查封之前、已占有该不动产并且合法的全部价款完成支付或者虽支付部分价款但已将剩余价款交付执行且无过错,法院将支持该买受人案外人异议并裁定中止执行.本案中,法院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符合上述条件,裁定中止执行...  相似文献   

17.
葛奕超 《法制与社会》2012,(36):126-127
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在我国《民诉法》中仅用第204条加以初略规定,该项制度应当如何理解、适用,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界都还争议颇多,例如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定性、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诉求的规范、案由的确定以及程序的适用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困惑.本文旨在剖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关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黄森林 《法律适用》2021,(2):170-176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通过诉讼程序对实体争议进行评价并确认是否存在实体权利,其目的 在于对当前执行程序的排除.此种救济模式具有双重性质,即排除执行和确认权利.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规定较为模糊,加之各自操作不一,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本文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判决主文表述方式为:不得执行(特定标的物),并依法解除对(特...  相似文献   

19.
王毓莹 《人民司法》2020,(14):15-20
执行异议之诉系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碰撞交锋最为激烈的领域,由于执行异议之诉存在诸多的理论争议,加之我国执行异议之诉又有若干特殊规定,以及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得不完善、不协调,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层出不穷,各地法院的裁判分歧不断。1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诸多法律适用上的难点问题,为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纪要》)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若干裁判要点进行了重点阐述,着力解决了目前审判实践之中较为突出的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生效裁判冲突的处理、一般不动产买受人和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要件等热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2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立法为执行中可能遭受不利益的案外人提供的实体救济制度。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是排除法院对案外人享有实体权利之标的执行处分,异议之诉应当定性为程序上的形成之诉,异议之诉的理由应当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法院对执行中针对执行标的物的确权诉讼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立法上可将此种确权诉讼规定为由执行法院专属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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