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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司法修订案的第二天,一个典型的阳光明媚但却多风的秋天的上午。这种奇特的天气,在北京并不罕见,但却十分契合此时赵旭东教授和记者的心情。这种天气也似乎象征着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虽然前途昭昭,但前路却也迢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几代法律人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4年公司法修改工作启动以来,一直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参与了公司法修改的许多台前幕后的具体工作。此前,作为知名法学家,赵旭东教授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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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了《公司法》,这是继1993年制定1999年第一次修订以来的第二次修订。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得到了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教授、赵旭东教授作为专家组核心成员对此次修改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是,本文对新公司法的出资形式条款提出了质疑,并对劳务、信用是否能作为出资形式以及如何作为出资形式做了相关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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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6,(4):16-24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司法的改革意义重大、将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秩序、经济生活产生直接而现实的影响。公司法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创新,引进、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理念和制度。有学者称中国公司法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公司法之一。
在公司法审议通过后和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对于公司法的了解、熟悉和热情也在逐步增加。岁末的晚上,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新校区的千人大礼堂内,由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承办,由《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社科院法学院刘俊海研究员主讲的“平心聆听名家言、慧眼聚焦公司法”大型论坛开幕。主持人、主讲人妙语连珠,会场内掌声、笑声不断,高潮迭起。法律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在这轻松的氛围中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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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司法的改革意义重大、将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秩序、经济生活产生直接而现实的影响。公司法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创新,引进、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理念和制度。有学者称中国公司法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公司法之一。在公司法审议通过后和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对于公司法的了解、熟悉和热情也在逐步增加。岁末的晚上,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新校区的千人大礼堂内,由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承办,由《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社科院法学院刘俊海研究员主讲的“平心聆听名家言、慧眼聚焦公司法”大型论坛开幕。主持人、主讲人妙语连珠,会场内掌声、笑声不断,高潮迭起。法律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在这轻松的氛围中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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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6,(3):5-10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司法的改革意义重大、将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秩序、经济生活产生直接而现实的影响。公司法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创新,引进、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理念和制度。有学者称中国公司法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公司法之一。在公司法审议通过后和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对于公司法的了解、熟悉和热情也在逐步增加。去年岁末,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新校区的千人大礼堂内,由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承办,由《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社科院法学院刘俊海研究员主讲“的平心聆听名家言、慧眼聚焦公司法”大型论坛开幕。主持人、主讲人妙语连珠,会场内掌声、笑声不断,高潮迭起。法律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在这轻松的氛围中完成。(所有文字拟分上、下两期连续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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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深化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力作———《公司法教程》评介李建华傅穹我国《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适应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极大地推动了公司法理论研究的深化,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石少侠教授主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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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公司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这次《公司法》的修订意义重大,它不仅对我国公司立法、司法.公司实务、公司法理论乃至我国整个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产生直接而现实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给律师业务的拓展带来了无限机遇。作为律师,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这一机遇,不仅要把新《公司法》的制度、规则和精神灌输给广大企业,同时还要通过诉讼、非诉等律师实务活动,去激活这部被誉为是21世纪最现代化、最先进的《公司法》。不仅要让广大投资者真正成为新《公司法》的受益者,同时也要为我们广大律师创造更为广阔的业务空间。通过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和研究,笔者发现,新《公司法》在以下三个方面将给律师实务带来新的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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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凤岐: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执笔人之一;《中国证券法》修改起草顾问小组成员;《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2002年“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 2006年5月,全球股市是一片乱局,美国股市在跌,英国股市在跌,德国股市在跌,法国、日本、印度、俄罗斯、巴西的股市也都在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股市经过四五年的低迷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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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增进公司运行效率,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也为律师拓展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然而,不可回避的是——由于新《公司法》的一些规则和条款有待细化和明确,从而也带来实践中的困惑和难题。对此,法律界人士给予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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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27条和第83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但《公司法》对公司出资方式能否变更、如何变更却没有相关规定.本文拟就变更出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出资方式变更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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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和《证券法》顺应了迅速发展的经济,初步形成了我国证券私募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我国的证券私募制度刚刚起步,整个规范机制尚不健全、不成熟,有许多的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阐述了私募发行的概念,分析了我国私募发行制度的现状,提出了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构建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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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公司法研究的繁荣,公司法方面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浩如烟海。但这依然掩不住新近出版的虞政平所著《公司法案例教学》在公司法领域产生的冲击性效果,面对这样一部厚达1600余页、洋洋180万字的鸿篇巨著,令人感到由衷的惊叹。令人惊叹的首先是本著作的部头,尽管法学领域不乏大部头的作品,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也有超过百万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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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新诉权的行使困惑与应对机制——从新《公司法》的派生诉讼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法》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法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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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看新公司法的修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治理是企业公司化进程中由于资本所有人的财产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而产生的权力分配与制衡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致力于企业公司化改革,相关立法也确立了公司治理模式.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原有公司法仅规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简单规则,却未能确立一套完整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新公司法针对我国公司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吸纳了国内理论研究新成果和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现代公司治理理念.但从建立一套完整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的角度上看,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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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已进入深层次阶段。为借鉴日本在修改和完善公司立法,特别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在日中经济协会热情邀请和支持下,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黄来纪教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重组处张隽,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周晓峻和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理事谢崇怡等组成的考察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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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二)针对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关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的管辖、当事人地位、申请费用收取等方面问题,仍然存在不明确之处。本文针对上述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力求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有助于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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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11月《企业破产法(试行)》生效,至今不过13年,其间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对企业破产制度作了补充规定,但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仍算处于不成熟时期。十多年来,我国企业破产走过了风风雨雨,而作为审理破产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也接受了各种考验,起初是破产难,不愿破产,许多企业的领导和职工都不能接受破产的现实,这里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 相似文献